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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他是保险公司律师,没有业绩压力,妳有没有保险,对他并没有太大好处。」

  「是吗?这我不知道,反正顺水推舟,李医师说需要保险,我就想到任子扬的公司了。」

  「李医生?家庭医生吗?」

  「不是,猫的医生,兽医。」

  ◎◎◎◎

  「妳认为如何?」

  和李芝梅道别后已经很晚了,他们在马路边等出租车,那两条狼犬趴在铁门上猛对曾曼狂吠,害得好几部车快速闪过而不敢停下来。

  「凶手是……刘太太!」

  侦探总爱语出惊人,好像不这么说就吓不了人。

  「为什么?」曾曼带着好玩的眼神。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最不值得、最会令人忽视的人嫌疑最大,所以想来想去,最没有杀人动机的就是刘太太了。」

  颇有理……歪理。

  「事实上她最有杀人动机。」

  丁蔷睁着大眼看他。

  「她为什么一直留在李家?如果据她所说,必是把小梅介绍给李家当女儿,想必也是为了解除当时困难才如此决定。既然李先生给了钱,就不会再留下刘太太,恐怕日后发生牵扯不完的骨肉亲情。而刘太太却留下来了,可想而知她和李先生交换了什么条件,她等于看着小梅长大,而后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男人欺侮如她亲生女儿一般的李芝梅,她会有什么反应?」

  「杀了他们!」丁蔷立刻反应。

  曾曼却不点头也不摇头。

  「可是……」丁蔷歪着头苦思。

  曾曼扬起眉。

  「这样凶手就不是她了……」

  --又是什么歪理?

  「根据侦探小说理论,嫌疑越高的嫌疑,最后都不可能是凶手,所以刘太大可以从嫌疑犯名单上剔除了。」丁蔷得意洋洋说道。

  「凶手是……老园丁!」

  --啊!又来了。

  「同样的道理,他比刘太太更具杀人嫌疑,因为他爱女儿,不忍女儿受人欺骗,所以就杀了他们!」

  这次他不予置评。

  又看到丁蔷歪着头想。

  「不然就是……兽医!」

  --哈!可能想到的名字都被她猜去了,侦探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啊!

  「妳怎么不说任子扬?他最可能谋财害命。看得出来他和李芝梅的交情非薄,而且他有充分理由贪婪李芝梅的财富。」

  「当然……也可能……不过真的要我相信他会杀人,又觉得不可思议。」丁蔷面色凝重。

  女人……口里说恨死对方,心里又舍不得对方真死了。

  她靠着墙壁显得疲惫,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令她有措手不及的感觉,尤其当真的要承认任子扬是凶手之时,她竟有些舍不得。

  「任子扬……他虽然惹人讨厌,但又不是真的让人讨厌,很多女人喜欢他……」

  「所以变成妳不接受他的地方?」

  她摇摇头。

  「他很英俊、很多金、很有前途,但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妳喜欢哪种类型?」

  她有意无意瞄向曾曼,他不由得心跳加快。

  「和案情有关吗?」她学李芝梅的口吻。

  「帮助我多认识嫌犯。」

  「好吧!」

  她低头看地上影子,把手插进裤带里。

  「他是拜金社会下的典型产物,可以为钱做任何事,以前我们认识时他还不会这么势利,不过事业越发达,他变得喜欢用钱衡量道德标准,我想他是真的想要省下保险金,以收入自己的裤腰袋里,但是不至于谋财害命。」

  「有妳这种红粉知己,他做鬼也风流了。」

  她怒目瞪他,曾曼忽生勇气不理会。

  终于有部出租车停下来,两人一起上车。

  丁蔷匆匆告诉司机地址,车子平稳往前开。

  「任子扬和我哥是好朋友,他们对他的评价可高了,总认为他们唯一的妹妹就该嫁给这种前途似锦的大律师,安心待在家里当个贤淑的家庭主妇,更可恶的,他连我父母都收买了,一副怕女儿嫁不出去的样子。」

  曾曼边听她的话,边注视前方。

  前后视镜里,司机似有意无意看着他们……

  「父母传统的观念,差点扼杀可能成为举世大侦探的天才儿!从小,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希望将来成为除暴安良的好警察。不过我家里的警察实在太多了,所以我想少一个我也无所谓吧……」

  曾曼虽然对路不熟,不过他来过一次,也不认为非走条小路不可。

  他注意到司机的手突然探到底下……

  「所以我一步步发展我的侦探事业……」

  忽然出租车停下,司机掉过头来。

  「对不起,我忽然尿急……」

  「去吧!」丁蔷大方地说。

  司机下了车,曾曼发现他手里握着东西。

  车内只剩下他和丁蔷,她依然滔滔不绝发表她的伟大侦探事业学说。

  附近没有人烟,司机钻入草丛里,他看到车前方落有个微微发光物体,然后不顾丁蔷尖叫,用力扑向她,两人冲出车外。

  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响起,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

  出乎意料,曾曼显得非常冷静,他还在微笑着呢……

  由浪漫月光带领,他正背着丁蔷往前走。

  而丁蔷始终一脸灰白,好像被炸弹炸坏了脑部,以致神经错乱不能言语。

  他们走了两小时山路,原来司机把他们载到更远的荒郊野外,因为李芝梅住在近郊处,才让凶手得逞。

  那些机敏的运动神经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丁蔷只觉得两腿发软,走一步便要软下来,只好任由曾曼宰割。

  幸好她只是高,体重不致太重,而且男人可能背负不了五十公斤水泥包,但是背负五十公斤的女人绝对绰绰有余,而曾曼也确实发挥了男人最大潜力。

  躲在曾曼身后的丁蔷,竟然有种安全的感受。那是自从她离开警察世家后再也没有出现的奇怪感觉,觉得……被正义之气包围。

  或者曾曼受警察单位委托,她才会有更加亲近的错觉。

  丁蔷死命也不搭出租车了,他们用走的回到丁蔷住处,曾曼已满头大汗。

  放下丁蔷后,她两腿也能正常活动了,基于感谢和安全事谊,她坚持邀请曾曼共度一夜。

  现在换成曾曼吓得两腿发软。

  「啊……不好吧,怕会引起邻居误会……」

  丁蔷扬起眉。

  这年头要对男女误会什么?尤其,她从没把曾曼当成「男人」过。

  「你以为我差点被炸成碎片后,还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她是个急性子,不能容忍问题就此搁着不管。

  曾曼只有硬着头皮进去。

  幸好丁蔷住处没有充满女性芳香的香水味,否则他会连连打喷嚏。

  简单的单身住屋。大概二十坪左右,两个房间、一个小小客厅,到处显示主人简单的性格。

  很干净,没有灰尘,很中性的气氛……曾曼的形容。

  她匆匆倒来两杯水,他们在藤制的沙发椅坐下来。

  「不喜欢软软的椅子,觉得重心不着地。」她提出居家看法。

  喔?

  他倒觉得软软的椅子极好睡觉。

  「书房有一张沙发床,等我问完你就可以好好睡一觉。」

  啊……真失望。

  不过看她一脸正经表情,不敢提出异议。

  「有人想杀害我们!」

  丁蔷以类似尖叫的声音开场白。

  「对啊!把弹药藏在车内,然后利用尿急借口逃掉了。」

  那种说话声音,充分显示漠不关心,令丁蔷心底阵阵发寒……

  「如果不是我反应得快,我们可能跟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如果要等她「反应」,结果正是如此。

  「是谁……」

  越问,她心底越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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