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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她相识的那一年,大四的他随着社团去参加毕业前最后的一次活动,心中除了不舍,还是不舍。

  那一次,他们来到位于新竹的一所高中,这所高中里的学生们,都活泼可爱,他还觉得这次的活动顺利、快乐。就在要回去的前一天晚上,队长集合了所有大四的男队员。

  “这次集合是要提醒大家,大学四年可能要在此画下休止符,回去之后,大概就等着毕业典礼来为此四年做终结,还没有女朋友的,要加油了!这次,我特别选择这所高中,是因为我观察过了,这里的女生都很漂亮,也很清纯,各位,好好把握吧!明天是最后一天,看到喜欢的就别客气,心动不如马上行动,手脚快的就‘夹去配’,预祝各位马到成功!”

  说完后,季郡邦问了队长:“队长,那你找到了没?”

  “我也想找啊!可是要来此之前,我女朋友就再三警告我不准拈花惹草!她可是个‘河东吼’,要是她的醋坛子打翻了,我准吃不完兜着走!”语毕,大伙儿笑成一团。

  隔天,才早上六点多,季郡邦就已经走出帐篷;大概是因为在台北住久了,所以觉得这儿的空气格外清新。花草上沾满了露珠,一切的景致是如此柔美!此时,季郡邦觉得他已爱上这份寂静,穿过树林,他来到溪边。

  找块石头坐下吧!一个声音在心中说服自己。于是他坐在溪边,看着远处的农人已展开忙碌的生活,微风徐徐,鸟儿轻啁。这大概是他这辈子最大的享受吧!

  溪面涟漪忽起,虽是浅浅的几个小圈,但它已抓住了季郡邦的目光——原来,在溪的对面有人正拨弄着水面,而且,还是个女孩!

  她明亮的双眸,雪白肌肤,大概是在洗手吧!接着,后头又来了个女孩,好像在叫她;也不知她们在谈论什么,只见先前的那位女孩笑了,她的笑美得让溪旁的花朵失色,灿烂得让刚升起的旭日黯淡无光,那真是个美好的笑容!

  就是她了!一个出自于内心的声音,吓到自己,随即他又告诉自己:才初次见面,不可如此莽撞;况且,他并不相信一见钟情,大概是昨晚没睡好,才会胡思乱想。他看了眼手表,七点了,得回去看看同伴们准备好了没,而八点整,就必须开始今天的一切活动。

  因为今天是最后一天,所安排的活动除了团体活动,就是这所高中的学生表演。

  主持人在台上说道:“下一组是古筝表演,表演者是黎芷菁。”

  黎芷菁一上台,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她,因为她实在太亮眼了!

  是她!溪边的女孩!季郡邦惊讶地看着台上的人;而黎芷菁微微地拨动琴弦,曼妙的声音响遍了整间屋子,穿梭于在座每一个人的耳中。

  黎芷菁弹古筝的神情尽收他眼底,如果她的头发再长一点,穿上古装,中国的四大美人都要退避三舍了;因为,美丽已不足以形容她的容貌了。季郡邦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也把此景烙印在心上。”一曲弹罢。季郡邦动也不动地坐着,两眼直视台上。队长推了推季郡邦说:“人都下台了,你还看?我看你大概要去找个盆子了。”

  季郡邦回过神来问道:“做什么?”

  “盛你的口水啊!我从不知道你是这样看女孩子的!”

  “队长,你讲得真直接。”他笑笑答着。

  “你要好好把握,若让别人捷足先登了,你就欲哭无泪了。”

  季郡邦脸微红地说:“我只是欣赏她而已。”

  “欣赏!少假了,看到口水直流还叫‘欣赏’?那如果是喜欢,不早就把她吃了?拜托!都已是二十几的人了,还害差啊!真的喜欢,就去争取,今天过后,我们就得离开这里了,若不能拿到她的电话号码,我告诉你,你们此生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午饭后,大伙儿都各自活动,季郡邦从黎芷菁的表演完后,就一直在找寻她的踪影;终于在他找寻了三四个钟头后,她的背景出现在他的视线内。

  季郡邦,去啊!她就站在那儿,难得让你遇到如此令你倾心的女孩,你要好好把握啊!胆小鬼!你还不去啊?季郡邦责备着自己。可是,怎么跟她要电话号码呢?早知道就先去请教队长。他仍在原地犹豫。

  而在一旁的队长一直观察着他,也看出他犹豫不前的原因——不知如何开口;此时队长下定决心,绝不对季郡邦伸予援手,唯有如此,他才能真正了解如何去追求异性。

  “咦!季郡邦动了!”队长见季郡邦走向前去,屏息以待。

  季郡邦朝着树下走去,心想:太好了,树下只剩下她一个人。季郡邦,加油!当他走到黎芷菁面前,他就装出一副很“酷”的样子;他用着柔情万千的眼神看着她,并露出个自以为很迷人的笑容。

  黎芷菁则用充满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眼前的这个人真是莫名其妙,我又不认识他,他干嘛这样盯着我瞧?!他的笑容虽然有一点白痴,但还蛮好看的,尤其是他有着男生少有的双酒窝。黎芷菁在心中想着。

  “对不起!小姐,我——嗯——我叫季郡邦,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这是我的住址与电话号码。”季郡邦递了张纸条给黎芷菁,快速地说完话后,就转身离去,还好他是背对着她,否则光是那张红得像猴子屁股的脸,就会让她明白他的害怕与紧张。

  听完季郡邦这番话的黎芷菁,手中握着那张纸条,呆呆地站在那儿,心想:没见过这么坦白的人,回过神后,她开始怀疑那个叫季郡邦的人是不是脑筋“秀逗”了。

  队长在远处看迷糊了,他不是去要她的电话号码吗?动作怎么那么快啊!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不行!我得去问个清楚。

  好奇的队长走向黎芷菁,礼貌地问道:“抱歉!小姐,不知是否能请教你一个问题?”

  “可以啊!”黎芷菁回答队长。

  “刚刚那男生跟你说些什么?”

  黎芷菁老实地说:“他说‘对不起!小姐,我叫季郡邦,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女朋友,这是我的住址与电话号码’。”

  队长瞪大眼睛,有点不相信,不,应该说是非常地不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于是,接着问道:“他真的这样说?”

  “是啊!不信你这纸条。”黎芷菁拿着季郡邦给她的纸条,在队长眼前晃着。

  “可怜的郡邦,他该不会是病入膏盲了吧!”

  黎芷菁闻言,以为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于是说:“难道他真的是‘阿达’?”

  一听到这话,队长马上大叫:“不是啊!郡邦的脑袋正常得很,他是我们系上的高材生,怎么会‘阿达’呢?”

  “是你自己说他‘病入膏盲’的嘛!”黎芷菁连地解释道。

  这下子该队长解释了。“不是啦!我所谓的病入膏盲是……”天啊!他总不能告诉她,所谓的“病人膏盲”是指想女朋友想得快疯了吧!“嗯——是——哦!对了,我的意思是说,他长那么大,都没交过女朋友,而他一见到你,就喜欢上你了;不过,他平常人很风趣,也很斯文,而且不摆酷,但是刚刚……我想他大概是真的太喜欢你了,而且急着要与你认识,所以才会语无伦次的。不管你对他的观感如何,希望你能念在他毫无经验,就算是同情他好了,请你把刚刚他所说的话忘了吧!而且他的学校。科系,也请你一并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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