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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魔神”就这样在清晨的台北市街道奔驰着,而陈欣岚抱着李凌,不管车速如何,她都想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说,不管你怎么看,我都很漂亮?我看你啊——若不是昨晚没睡好,就是你眼睛有问题!这样吧!改天我带你去见识一下真正的美女……”陈欣岚说到这里,突然想起黎芷菁。

  李凌趁着等红灯的空当儿,转头告诉她:“不许你贬低自己!好了,如果你累了,你就趴在我背上睡一会儿,等到了目的地,我再叫你。”

  “喔!”陈欣岚果真很听话,一路从台北睡到宜兰,连李凌都不禁要怀疑,这丫头昨晚是否没睡好!

  到了宜兰的一处海边,李凌将摩托车停下,陈欣岚仍未醒来,她的两手仍紧紧地抱着李凌,李凌心想:干脆让她睡到太阳下山好了!

  被很多女孩子抱过的李凌,却觉得陈欣岚的一双手似是有着魔力般,让他感到那么温暖及眷恋,真想让此刻化为永恒,幸福的笑容在他脸上与旭日的光芒相互辉映着。

  “嗯,目的地到了吗?”陈欣岚突然醒了,渐渐地松开她环抱在李凌腰上的双手,揉揉惺松眼睛,看看四周,然后打了一个很大的呵欠,说道:“这里是哪儿?”

  因她的醒来而感到失望的李凌,一听到陈欣岚的声音,随即又精力充沛地说:“你看那边——”李凌指向海面上。

  陈欣岚朝他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座小岛。“那是——”

  “龟山岛。”

  “你是说……”陈欣岚露出欣喜,却显出不太相信的眼光。

  李凌明白她的意思,所以他一停好车后,便拿着预先准备好的相机,牵着陈欣岚走向海边。“对!你想的没错,这里是宜兰。来,我们来拍张相,留作纪念。”

  拍完照,他们来到街上,陈欣岚开始觉得有点饿;而李凌比陈欣岚的肚子还敏感,在她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之前,李凌已经带她来到早餐店前。

  “我想你大概饿了,你先进去,我停好车子就来。”李凌对陈欣岚说着。

  在享用早餐时,李凌才真正明白,她的食量并不大。

  “你必须多吃点,瞧你瘦得像非洲难民似的,你得多长一些肉,看起来才会比较有精神一点。”

  “我已经吃饱了,其他的食物留给你好了。”

  “你不多吃点,待会儿怎么会有力气玩?”

  “等一下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去卖!”李凌开玩笑地说。

  陈欣岚则是一本正经地告诉李凌:“我不会帮你数钞票的。”

  出了早餐店后,两人便又骑着“魔神”,沿着兰阳溪往上游走,到了机车不能再前进时,两人便下车。李凌牵着陈欣岚来到溪边,背对背地坐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欣赏着风景,气氛是出奇地沉默。

  李凌突然听见她口中哼着曲调。“你在唱什么歌啊?”李凌好奇地问。

  “歌啊!”陈欣岚的回答让他哭笑不得。

  “小姐,你是在鸡同鸭讲吗?我当然知道你是在唱歌啊!我的意思是说,你在唱什么歌?”

  “民谣,是一首法国民谣;不过,我只会唱中文版。”

  “唱来听听!”李凌要求着。

  “好啊!不过我先声明,若是你刚刚吃下的东西全吐出来,那可不能怪我!”

  “好啦!”

  于是陈欣岚清清喉咙,唱着:

  河水静静向东流,流过山村和城市;

  河水日夜向东流,流过荒野峡谷;

  河水啊!我托付你,

  把我的思念和乡情,

  带给我的故乡人——遥远的故乡人。

  “唱得很好啊!再唱一遍嘛!”

  陈欣岚应李凌要求再唱一次,而李凌则是轻轻和着。

  “喂!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唱完歌后,很慎重地问。

  “不要喂啊喂的!我的名字叫李凌,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过。”李凌边说边拿起小石子往溪里丢去。

  “我当然记得你的名字,可是直接叫你的名字,我觉得好奇怪哦!不如这样吧!以后我叫你大哥,好不好?”

  “没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

  陈欣岚回答得既干脆又霸道,因此觉得无奈的李凌,不再丢掷石头,俯下身去洗手,说道:“说吧!你要问我什么问题?”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随便啊?”

  正在洗手的李凌一听,一个重心不稳,来个“倒栽葱”,还好他及时用手顶住,否则这位老兄的头就要插进溪里去了。

  “大哥!你没事吧?”

  “没事才怪!难道你不知道老人家是禁不起吓的吗?”

  陈欣岚扶起李凌,说道:“我又没吓你,只不过问了一个问题嘛!更何况,你又不是老人家,你不想回答就算了嘛!”

  李凌转过身来面对有点难过的陈欣岚,柔声问道:“我的看法对你很重要吗?”

  “那倒不是,只是我比较在乎别人的想法。”

  李凌霎时僵住了他的温柔,醋意正狂乱地袭击他的心;他冷冷地说:“别人?别人是谁?那个叫林文彦的吗?”

  “林文彦?你怎么会认为是他呢?我干嘛在乎他对我的观感?我说的别人是指一般人,我又没别的意思。”

  李凌这才松了一口气,又以温柔的口吻问:“你为什么觉得别人会认为你很随便呢?”

  “因为在一般人的观念里,今天我和你出来,可以说是有点不合情理。”

  “不合情理?!”

  “对啊!我们才见三次面,就一般常理而言,我们只能算是不太熟的朋友,而我一个女孩子家,跟着一个不太熟的男人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来,在别人眼中,我不是很随便吗?”

  “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出来呢?”

  “许地仙曾说:‘在城市住久了,每要害起村庄的相思病。’虽然我对乡村没有多大的留恋,但牢宠般的都市生活,已侵蚀了我的心;所以,我才想出来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一心觉得台北快要令我窒息,学校、家庭,快使我活不下去了;而且,我觉得你不像是坏人,而我又没有什么朋友,就算是想和你做个朋友吧!况且,我只不过是和你出来走走而已啊!话又说回来,如果你只把我当做是你生命中的过客,那我这个过客对你的过去未兔也知道得太多了吧!”

  李凌笑着说道:“这就是你纯真的地方。对你认为是‘朋友’的人,给予百分之百的信任,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是我相信你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为纯真并不等于愚笨……”

  “可是……”

  “欣岚!俗话说:‘凡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所以,记住!以后凡是你认为对的,不会损害自己与他人的事,你大可放心去做;掌声是给你鼓励,嘘声是给你警惕,只要是自己真正想做的,就不要放弃。你看我,我就是一个失败的例子。别人的眼光可以给我们力量,亦可以使我们灭亡,但重要的不是别人怎么看你,而是你怎么看自己。好,那我现在问你,你会后悔跟我出来吗?”

  “嗯——不会!”

  “很好,那我再问你,你认为你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吗?”

  “不是!”

  “这一次你回答得倒是挺快的,我很高兴你能这么认为。记住我刚才跟你说的话,因为我认为光明磊落地做自己,是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难的事。”

  陈欣岚抬头好奇地问:“你是读心理系的吗?”

  “为何有此一问?”

  “因为我觉得你很会说服人,而且你对人性了解得透彻,也很达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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