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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页

 

  从年幼时,杨桃树下捧着书本的沈静男孩和他怀申恬然安睡的女孩;到少年时,斜雨窗下并着肩,温柔俊秀的少年与纯情无邪的小小少女,没有人会怀疑,画中男女有多么深厚的感情。

  有时,也看得见稍稍年长的妇人与男子穿梭其间,威严的面容,慈祥的眼神……像是一部成长记录片,记录着最幸福的年少时光。

  一名没没无闻的年轻画者,一夕之间备受瞩目,各大报艺文版争相报导,将其誉为最有潜力的明日之星。

  这是一个成功的画展,同时,也是最深情的画展。

  在画展展出的第六天,一名男子伫立在某张画前,整整三个小时。

  画中,绘出男子的侧影,迎着光,模糊的轮廓隐约勾勒出绝俊容颜,半敛的眼眉,藏住深潭里的沉晦心事,身处阳光中,背景却是一片黑暗。矛盾,却也强烈。

  那张画名为「光与影」。

  画名之下的简介,只写了几行娟秀的字体——

  光与影 昼与夜 潺潺流光的轮替

  男与女 生与死 爱情天平的两端

  天堂 地狱 永不交集的 你和我

  男子沉然而立,良久、良久——

  没有人留意到,两颗清泪悄悄自他的眼角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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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房的门轻轻开启,床上安睡的女孩立刻醒来。

  「看护小姐,是妳回来了吗?」

  来人一步步轻缓地走上前,不敢置信地伸出手,在她眼前轻晃了两下,锁不住焦距,他张了张嘴,发不出声音来。

  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情绪,他压抑地转过身,用颤抖的双手,将带来的花插上。

  「我闻到野姜花的香味了。妳终于买对一次花束,我很喜欢野姜花的香味哦!」她浅笑,下意识地伸手抚向胸前,触不到本该存在的东西,笑意一收,她惊慌地摸索。「看护小姐,麻烦妳帮我找找看,我挂在身上的那条链子不晓得掉到哪里去了,那对我很重要,我不能失去它——」

  他回眸,目光搜寻到落在枕边的炼坠,拾起放回她手中。

  她抚触着坠饰的轮廓,收进掌心,然后松了口气,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

  「我记得妳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宝贝这条链子,它看起来价值不高。其实妳错了,它对我来说,意义等同于生命,因为这是我很重要的一个人送的,是他爱过我的见证。他长得很帅哦,如果妳见过他,就不会老是问我,像齐先生这么好的人,为什么我不接受他了。生命中有了他,我已经没有办法再对任何男人动心。

  「可是,我把他赶走了。我说,我不需要他了;我说,我要重新开始;我说,他的存在会阻碍我得到幸福……其实,那些全都是骗他的,我只是想放他自由,失去他之后,我生命中已经没有幸福了……」

  她吸了吸鼻子,逼回眸底的泪,挤出酸到不能再酸的笑容。「看,我很厉害吧,他一点都没有怀疑哦,亏他还那么了解我,有时想想都好佩服自己,居然能够成功瞒过他,而且一瞒就是三年,他要是知道一定会气死,呵呵!反正我也等不到这一天,他就算不原谅我也无所谓,可是……可是……我好想他……好想、好想再见他一面……」再也撑不住颤抖的笑容,她哽咽地说出口。

  「所以,每次想他想到承受不住时,我就会紧紧握着这条项链,感觉他还在我身边,它是我寄托思念的依靠,这样,我就有勇气继续撑下去……」

  他双手紧握住桌沿,怕自己会失控地冲上前,不是狠狠痛揍她一顿,就是紧紧拥抱到揉碎她。

  眨去眼角的泪光,她动手想将项链戴上,扣了几次没成功,她羞涩地笑笑。「可能又要麻烦妳了,帮我把链子戴上好不好?我看不到!」

  他吸了吸气,咽回喉间酸涩,二度帮她系上这条同心链。

  「呃,还有,我这么久没写信给我哥,他会担心,可不可以麻烦妳写下我念的内容,用计算机印出来,不然他会认出笔迹。我不想再麻烦光彦了,我每次都做让他很为难的事情,这次要他帮我隐瞒我哥,我哥知道后,一定会揍掉他半条命,可惜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办法帮他说情了,真的对他感到很抱歉……」

  想说情也来不及了,在问出医院的地址后,他把齐光彦揍到必须去医院挂急诊的地步。

  「看护小姐,麻烦妳扶我起来,我有点渴,想喝水。」

  他倒来半杯水,插上吸管,伸手扶她。正欲接过杯子的她一顿,怔然松了手,水杯掉在地上,荡出清脆的玻璃碎裂声。

  「哥……?」

  他抿紧唇,咬牙不吭声。

  「哥,是你对不对?我感觉得出是你……」他的气息、还有被他碰触的感觉,她到死都不会忘记!

  她迫切地探向身后贴靠的胸膛,顺着肩膀往上移,找到那张日夜思念的面容,她贪渴地抚摸着,以指掌记忆着深深爱恋的俊貌,然后牢牢搂住他的脖子,喊出声:「哥,我好想你!」

  「妳还有脸说,沈天晴,妳这个大骗子!」沈瀚宇喑哑地低吼,用力回搂她。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她一遍又一遍地道歉,伴随着泪痕,死命地纠缠。

  「来不及了!我说过,妳要是欺骗我,我绝对不会原谅妳,我们这笔帐有得算了!等妳好起来,还有商量的余地,否则,妳就给我走着瞧!」他眸中也有泪,说着狠话时,怀中的身躯却不舍得稍放。

  才离开多久,她就把自己搞成这样,他果然不该离开她!十八岁时离开,让她受尽苦楚,二十七岁时离开她,竟然是躺在病床,连命都快没了,而她还可恶的打算连最后一面都不让他见!

  他就知道不该轻易相信她的保证,一辈子没当过童子军的人会有什么童子军人格?他真是笨得该死!

  「哥,你不要生气,我们这么久没见面了,我真的好想你哦,你不要一回来就凶我,我一点都感觉不到你的手足之情。」她软声低哝,鼻尖依恋地轻赠他颈肤。

  「少来!撒娇也没用了,谁稀罕跟一个把我要得团团转的人有手足之情!」说是这样说,双手仍是忙不迭地在她身上游移。她瘦了好多,几乎只剩一把骨头,他用力抱着,位于心脏的地方狠狠抽痛。

  稍稍松了手,他上下打量她。「来,让哥好好看看妳。」

  「我现在……变得很丑吧?」怎么也没想到,分开这么久,一回来竟然让他看见她病得最憔悴的模样,他会不会很失望?本来还曾经在心中仿真过无数个见面时的可能性,她要打扮得美美的去迎接他,现在全毁了。

  「不会。」他声音沙哑地回答,五指轻轻梳顺她的发,他还看过她流着两管鼻水。头发都没长齐的样子,在他心目中,晴就是晴,从来就没有美丑之分。

  「可惜,我现在看不见你了……」她好想、好想看看他。三十岁的他,一定更有成熟男子的魅力。

  他拉起她的手,放在他脸上,低声说:「妳可以感觉我。」

  纤细的手指开始在他脸上滑动,看不见之后,触感反而更加敏锐。「和我想的一样,还是那么帅,一定有更多女人被你迷倒了,对吧?」

  「我不知道。」那从来就不是他关心的重点。「想知道的话,自己争气点,赶快好起来,就可以亲眼看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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