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要不要先回家?」
「可是我才刚来,这样对雄哥你不好意思。」
「你当不当我是你朋友?」
「当啊!」佟伶理所当然地答道,觉得蒋雄的问话真是多此一举。
「那你还跟我计较那么多?去,去跟他们打声招呼,你就先回去,好吗?」
「嗯。」佟伶原本仍有顾忌,但他眼皮真的快合上了,只好接受蒋雄的好意。
蒋雄与佟伶一同走至摆满食物和酒瓶的桌旁。
「什么!?小佟要先走了?」
「不准!不准!」一群人直嚷着不准。
「你们就看在小佟那黑得都可以挤出墨汁的眼袋上,放他一马吧。」蒋雄替佟伶说情。
「好吧。」岳冬生答应得甚是委屈,他拿起酒杯斟满酒,「不过要喝完这杯才可以走入。」
自从他们发现佟伶喝醉酒的怪癖后,一有机会,总会设法灌他多喝一点。
佟伶酒量不好,二杯黄汤下肚便醉醺醺,变成一只标准的无尾熊,专黏在别人身上。软玉馨香在怀,谁人不爱?
而且届时佟伶被酒气酿得双颊酡红,眼带润湿的媚笑时,非常诱人,有时还会令同样身为男性的友人们忍不住心动,这些人就爱看这时的佟伶。
加上佟伶酒醒后,完全不记得自己曾做过什么蠢里,这为他那群朋友们带来更多可以逗他的把柄。
「喝!喝!晦!」一群人不停地鼓噪着。
「寿星代他喝,够意思吧!」
就在蒋雄拿起酒杯正要喝下时,佟伶一把抢过杯子,一口喝完。
太烈的酒,呛得他忍不住咳个不停。
「咳……可以了吧?咳……那各位不好意思,我先走了,祝你们玩得愉快,拜拜。咳……」
「小佟,你可以吗?」蒋雄不放心地在佟伶略为不稳地走到门边时唤住他。
「雄哥,你放心,才一杯而已,我还撑得住。」
「可是……」
「放心,我住的地方离这里又不远,而且你这个诗星也不好离席吧!」
蒋雄想现在才晚上十点,而且佟伶住的地方虽然偏僻了点,但离这儿步行也才约十几二十分钟,「好吧,自己小心。」
「嗯,拜拜。」
佟伶一关上门,才发现他已分不清方向,一阵天旋地转,差点令他站不住脚。
唉!想不到自己酒量变得这么差。
空腹喝酒,酒气上得快,最容易喝醉,佟伶原是不知道的,但在发觉自己的异状后,他相信自己下次会学乖的,但这次怎么度过?
***
拖着长长的影子,映着昏黄的街灯,越过蜿蜒小径,佟伶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地,不知怎么着,竟也让他摸回自己租赁的房门前,他手拿钥匙,摸索了老半天,终于让他开了门。
忽地,他看到一名全身黑衣、畜着一头乌黑长发的男子,立于斗大的房间中。
「对不起,我走错了。」
平常佟伶应该很熟悉的房间,此时却染上不同的色彩,不,应该说原本属于他的颜色,现在全变成一片黑,这让他以为自己走错房间。
他终于有楼友了吗?
被酒气醺得茫茫然的佟伶关上房门,返到门外。
以仅存的一丝丝极不清明的心智,经过多次确认门上挂的号码牌后,「咦?没错啊!这是我的狗窝!如果这真的是我的狗窝,那刚刚那个人又是谁?」
此时,喝醉酒的佟伶,没多想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自己会不会有什么危险,便又打开门,「咦?人呢?」
怎么不见人影?
「我果然是醉了。」佟伶有些纳闷地转过身,再度关上房门,打开灯,让室内光亮乍现。
「啊!」转身欲走向床铺的佟伶被突然闪现的人影给骇住,呆呆地站在原地好久都没啥反应。
黑衣客似乎觉得他呆滞的拙样很有趣,忍不住轻笑出声,而后似乎很惊讶自己竟会笑出声。
「啊!你会笑!我还以为这是我的幻觉呢。」
黑衣客对佟伶伸出手。
看着停在半空中的手,佟伶又呆望了许久。
哦,对方可能希望他也伸出手,于是他伸手握住黑衣客的手。
「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吗?」
佟伶任他牵着自己,往房内走去,脚步一个颠簸,在他亲吻地板前跌进一个陌生却又十分舒适的拥抱,他就这么将黑衣客压在床上。
好凉!他的体温比较低耶!
此刻,因酒精面体温升高的佟伶,非常喜欢这适时的凉意,加上如草原般清冽的味道,他好喜欢!佟伶像只小猫般,不停地在黑衣客怀里磨蹭。
「嗯……好舒服!」佟伶似小猫般不由自主地咕哝。
过了好一阵子都不再有动静的佟伶,让人以为已经睡着了,却忽然又冒出一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没得到答案以前他就是不肯死心。
「闇已。」
「闇已,你的声音好好听喔!再多说一点话嘛!」佟伶缠着他,一定要他再说些什么。
「你这个酒鬼,真缠人。」
「再说。」
「你要我说什么?」
「随便什么都好。」
「你再巴在我身上,我就把你剥光。」
「嗯……再多说些……」
被威胁的对象没有自觉,仿似小猫找到舒适的窝似的,还不时地发出舒服的咕哝声,更往他怀里偎去。
佟伶被闇已的衣角扎得有些不舒服,干脆扯开闇巴的前襟,贴到他的胸膛上,感受那温暖的体温。
第一次遇到有人竟这么黏他,还敢剥他的衣服,闇已觉得很有趣。
「你真的不怕我把你的衣服全都脱掉?」
耳边传来佟伶平稳的呼吸声,敢情他把自已的说话声当成催眠曲?
真敢啊!这家伙。
***
闇冥界皇室四公子———闇已,是五名皇子中被公认最无情无欲者。有传闻说其实这名皇子根本就没有心,空有一身高强的魔力,却不哭也不笑,甚至连话也不常说,像根木头,没有任何人敢与他亲近,他也不主动亲近任何人。
事实真是这样吗?当事人闇已倒是一点都不在乎外人怎么说他,再难听他也不在意。那些传闻不会令他情绪起波澜,所以又何必浪费气力去愤怒或澄清呢?
不过,大多数人都因为惧怕他的魔力而与他疏远。
这日,闇已忽觉日子过得无趣极了,想到另一个世界瞧瞧,便任自已随着时空飘流,来到这称为人间的地方。
他曾到过这里一次,当时是为了找他久未连络,与他只有一半血缘关系,魔力却跟他差很多的小弟——闇晓星,为此,他在「水镜」中寻了许久。
闇冥界的皇室成员常因自已能力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便觉得日子过得没趣。
对他们而言,一切得来太过容易,很难懂得去珍惜,所以他们族中年轻的成员常常四处飘泊,在闇冥界里流浪,或至别的世界开开眼界。
而现在闇已就是因为觉得日子过得太无聊,才又跑到人间来,他上次停留的时间是短了点,因为他不想打扰人家恩爱的时光。
上回他来的时候已摸清人类的一些习性,这回想必会更得心应手,一回生二回熟嘛!
当他在人间游荡时,一名女子强烈的呼唤钻进他的脑际,扰人得很,于是他一时兴起便响应了那女子的呼唤。
他知道闇冥界里有些特殊癖好者喜欢收集散发着不同色彩的光球,也就是人类的灵魂。不同的人类,有不同的光泽,闪耀着不同的光辉,众多的光球一起发光时,的确炫目。
那些有收集光球癖好者,会与人类订下一些不成文的契约及游戏规则,简单的说就是「施与受」的条件。他们若帮人类做什么,人类就必须回报给他们些什么;帮人类达成愿望,人类就必须付出灵魂作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