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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他又摇了摇头,对我挑挑眉,笑了笑,那个笑有几分邪气。他的表情令我脑中警铃大作,不过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已俯下身,舔我的脸──

  “沈昱中!”我又惊又气地吼了出来。

  他抬起头,笑着看我。“我发现,奶油其实也满好吃的。”

  “恶心鬼!”我喊着,见他的脸再次逼近,我连忙侧转过脸,想躲开他的“凌虐”,可是他的舌还是再度欺上我的颊,我嚷着警告他:“沈昱中,让我起来,我不要玩了,马上放开我,要不然──”

  我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我感到他的唇舌在我的颈上游移着,吮舔着我的肌肤。这和刚才不同,嬉闹的调弄已经变质了,我再次开口要他停下:“别这样,让我起来。”可是原本中气十足的警告,出口却变得气若游丝,听来反而有些暧昧。

  我感觉到手上的箝制已经放松了,抬起手想将他推开,不料双手却像是有自己的意识一般地环住他的肩背。接下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很快,脑袋昏沈沈的,完全不明白自己做了些什么,却清楚地感觉到他的一举一动。

  他放开我的颈,吻上我的唇,舌还探入我的口中。我的脑中嗡嗡作响,灵魂好像抽离了自己的身体,除了热,再没别的感觉。

  听到一声低哝与叹息,我缓缓睁开眼,不知道那叹息是他的或是我的。我想是他的,因为接着我也微喘了口气。然后我的大脑再度开始运作,身体也再度恢复了知觉。

  我看着沈昱中,他的脸埋在我的颈间,吮舔着我的颈,一只手抚着我的胸,另一手探入我的裙中,在我腿上摩抚着──我瞪大了眼,他的手在摸我的胸和我的腿?

  直觉的反射,我又踢又推地挣开了他,连滚带爬地想拉开与他的距离。只是,我才坐起身就又教他拉进怀中,并且,他的唇又朝我袭来。

  见到朝我逼近的脸令我脑中的警铃大作。方才的经验令我吓坏了,我从来不晓得自己是那么容易被勾引的女人。不成,我不能再让他吻我,一旦与他四唇相交,我的脑中便一片空白,根本无法思考。

  连忙举起手以掌心抵着他的唇,我的口中还惊慌而胡乱地喊着:“等、等一下!你……你现在不可以吻我,你等一下!”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顺利,他真的乖乖听话,停下了动作。更令我意外的是,这竟令我有几许的……失望?!不过,他的脸就走在我面前十公分处,两只眼一瞬不瞬地盯着我,然后,他轻轻地将我捂在他嘴上的手挪了开来,扬起一道眉,问我:“等一下我就可以吻你了?”

  我眨着眼看他,足足过了十秒钟之后,我才会意自己方才说了什么,而他又说了些什么。举起手搔着自己的脑袋瓜子,我有些烦躁地摇了摇头。“不、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的脸又朝我逼近了几公分,并且,他以掌托着我的后脑,令我无法躲开。直勾勾地看着我,他问:“不是那个意思,那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就是……就是……”我绞着手指头,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的我仍因为方才那一吻而晕眩着。

  不过他似乎也不在乎我的答案,在我思索的同时,他又问:“你喜不喜欢这个吻?”

  喜欢!这是我的直觉反应,不过现在的我脑袋清明多了,我聪明地没有将这两个字说出口。我看了他两秒,视线开始飘忽,思考的结果我决定还是别说实话。“我──”

  “不许说谎。”他似乎看穿我的企图,抢在我之前堵住我未说出口的谎言。

  看了他一眼,我觉得自己好像作弊被抓到的学生。挣扎好一会儿,我才有几分不甘心地、重重地点了头。

  “什么?”他贼贼地微扬起眉。“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次。”

  当然没听清楚,因为我什么都没说!我在心中啐道。不看他,我闷着声诚实地回答:“喜欢。”

  “很好。”

  他的用词及语气令我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好像我的答案早在他预期之中。自大的家伙!

  “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许我吻你?”他的问题令我瞪大了眼。

  “有些事不是喜欢就可以做的,懂吗?”我白了他一眼。

  “给我一个理由。”他放开我,身子向后仰,双手抱胸看着我。

  方才与他太过接近,我觉得空气变得稀薄,自己好像有些缺氧了。好不容易得以拉开距离,我先深呼吸三大口,以弥补方才的氧气不足。氧气补充足够了,我双手插腰,指责地看他。“亲吻是情侣或是夫妻方可以做的事,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要不然我干么吻你?”

  我眨了眨眼,在脑中多次重整组合他的话,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或是漏听了什么。“可是,我们又不是情侣──嗄!”我吓了一跳,因为他的脸又逼了过来。

  “如果我们还称不上是情侣,那世界上就没有情侣了。”他一脸的凶霸。

  不过我并没有被他给唬住,我依然眨着眼看他。“情侣在一起要谈恋爱的……”

  “我们是在谈恋爱,要不然你以为我们这一年来在做什么?”他看来有些无力。

  做什么?我伸出手开始扳着手指数着:“看电影、吃饭、听演奏会、打屁,偶尔到新竹去看我老爸和老妈──”

  “我不是说这个。”他打断我,想了一下,又说:“换个说法,你和我在一起快不快乐?”

  “嗯。”没有迟疑,我爽快地点头。与他相处确实非常快乐。

  “我也是。”他点了点头。“再问你,与你其他男性的朋友相较,我是不是占比较重的分量?”

  想了会儿,虽然有些迟疑,我仍是点了点头。我从来不曾做比较的,不过,这一比较之下,我发现,他那一边的天秤好像确实是重些。

  “需要想那么久吗?”他面有不悦地瞪我。我还来不及回嘴,他又问:“除了我,你还曾和其他男人同榻而眠吗?”

  “曾啊。”

  他瞪大了眼。“什么?!”

  “对呀,以前和同学出去玩,十几二十个人挤一个大通铺是常有的事。”我耸了耸肩,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大惊小怪。

  他翻了翻白眼。“我是说,单独的,就你和另一个男人,有没有?”

  “没有,当然没有。”这会儿换我瞪大了眼。我怎么可能这么随便!

  “嗯。”他叉点了点头。“你曾不曾像回应我的吻那样去回应别人?”

  “当然不曾!”我有些生气。他当我是什么?淫娃荡妇吗?

  他的脸更朝我贴近了寸许,几乎与我的脸相贴了。然后,他双手捧起我的颊,贼贼地笑了。“所以,我是唯一的一个。这是什么意思你懂吗?”不待我回答,他又说:“这表示,你早就认定了我是你的男朋友。”

  他的结论令我呆愣地看着他。

  歪理,他说的全是歪理,可是,我却好像衱这堆没有道理的道理给说服了。

  我必须承认,在谈感情这方面我是比较迟钝的。与之前两个男朋友的交往都是在他们明白地提出交往的要求之后,我们才开始“谈恋爱”的。电视、小说里不也都是这样的吗?男主角经过热烈的追求,诸如每天一封情书、站冈接送……等等,然后才会赢得女主角的芳心,接着他们才变成一对情侣的,不是吗?而我和沈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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