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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页

 

  我不敢推门进去,却又不舍得就此离开。

  张楚,张楚,当我站在你的门外念着你的名字泪流满面,你可也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站了多久,又是手提电话让我三魂归位:“唐诗,我是宋词,有件东西要给你看。”她略略踟蹰,声音里有丝愧意,“也许我就该拿出来,可是鬼使神差,一开始瞒住了,后来就再也说不出口。”

  我觉得好奇:“什么东西说的这么严重?”

  “是有关……元歌的案子。”

  我立刻自诊疗部赶向住院部。

  甬道旁有朵零落的木棉,我随手拾起撂在花圃里,不忍心让它再受世人的践踏。即使一朵花谢了之后还有另一朵,但是这一个只是这一个,并不因为万物内在的必然联系而彼此混淆。

  了解到自己的前生使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珍惜此刻的自己,以及自己拥有的一切短暂而永恒的缘。

  只是,我和张楚,却不是缘,是孽!

  宋词所谓的东西是一卷录相带。

  苏君也在,他今天把胡子刮干净了,白衬衫打领带,棕色西裤,看起来十分养眼,见到我,露出由衷的笑:“我来接宋词回家。”

  我对他向来有好感,恃着曾与他并肩做战,以熟卖熟地调侃:“那你可要问过宋词。”

  偷眼看宋词,嘿,巴辣女此刻温顺似小绵羊,脸颊飞红,低着头不说一句话。

  我会意微笑,顺水推舟,“那就有劳你了。”把朋友当货物般移交,心下如释负重。

  “不忙,先看完这卷带子。”他指指录映机,已经调试好,只等我来一起观看。

  一片雪花之后,荧幕上出现了秦归田和元歌。

  我惊呼,那竟是案发当晚秦某同元歌争执的全过程,上面且有准确的时间显示。

  背景是“王朝”七楼的走廊里,秦经理追着元歌在纠缠,先是动口,继尔动手,元歌一味推诿,终于隐忍不住,挥起一掌掴在姓秦的脸上,转身便走。

  我看得忘情,忍不住喝彩:“打得好!”

  录影在这个时候戛然而止。

  如醍醐灌顶,我惊喜地叫起来:“元歌是这样子跑出去的,这时间正与保安记录的元歌离开大厦时间吻和,也就是说,在元歌走的时候,姓秦的还活着。”

  “没错儿。”宋词低下头,“所以这足以证明,元歌没有杀人。”

  “可是,你怎么会有这东西?”

  宋词有些羞赫:“那天我在八楼影像室加班,正在试用新录影机,听到楼下有人争执,出门一看,见是姓秦的和元歌拉拉扯扯,十分肉麻。一时好玩,就开动机器录下全过程。后来出了事,只有我同元歌两人最可疑,我想如果我出示这卷带子,那么案件就会集中在我一人身上,所以隐瞒。后来,就再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苏君惊奇:“宋词,你好像变了一个人。”

  “这是因为唐诗。”宋词紧紧握住我双手,“是你驱除我心中恶魔,让我知道,一个心中有恨的女子是不会美丽的。以前是我不好,太怨天尤人,自视清高,但是这件事让我知道,出身并不重要,一个人高贵与否,看的是她的作为,够不够光明正大。”

  “说得好极了。”我拥抱宋词,并同苏君重重击掌,“走吧。”

  “你要去哪里?”宋词叫我。

  “去警局。”我回头看苏君,他心意与我一致,已经在打电话通知律师。

  嘿,宋词这家伙有桃花运,虽然九死一生,可是到底趁机得回如此佳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宋词追上:“我也去。”

  “你还没痊愈,别太劳累了。”我说,忽然想起一事托付她,“小妹还在隔壁打吊针,你能不能帮我去守着她?”

  铁证如山,元歌的保释手续办得非常顺利。

  有宋词的例子在先,我担心她在里面呆这么久,或许会心理失衡,特意约了李培亮一起去接驾。

  守在警局门口,本以为我们将要见到的是个形容憔悴神情呆板的落难女子,可是不,元歌小妮子穿着我买给她的名牌时装,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妆容明艳,笑脸相迎,略瘦了点,可是更见窈窕动人,看到我们,娇喝一声:“培亮,你来接我?”张开双臂,“嘤”一声投进怀中。

  小李冷不防暖玉温香抱了满怀,立刻激动起来,手足无措,呆半晌,终于想起电影中常见镜头,于是腾一只手出来轻轻拍抚那受惊的美人,口里还哄着:“没事了,现在没事了。”

  我用手背擦擦鼻子,叹为观止。这才是真正活色生香的女子,刚刚脱险已经忙着表演笼络手段。

  元歌到这时候好像才看到我,走过来伸出双手说:“唐诗,谢谢你,我真想死你了。”

  我以为她要同我握手,刚刚迎上说一句“小意思”,却已经被她紧紧抱住,倒被这份热情弄得心酸起来,于是现学现卖,也仿佛李君那样将一只手拍着怀中可人儿的背,连声说:“没事了,都好了,没事了。”

  小李问:“是回家还是先大吃一顿?”

  “回家!”元歌毫不犹豫地说,“我在里面关了那么多天,要赶紧除除秽气。”

  一张临时支起的床,一只旧冰箱紧捱着茶几,每次开冰箱门时要把茶几挪开,关了门再挪回去;一张旧书桌同时也是梳妆台,上面摆满各式高档化妆品,单口红就有十几管,CD兰蔻雅诗兰黛都有,包装娇艳而华贵,主人几日未归,上面落满灰尘,有种颓废的美;一个木的洗脸架――洗手池是没有的,淋浴要到公共浴池云――绳子上搭着毛巾,看清了,也是名牌;衣柜是那种可折叠的简易塑料品,猜想里面的内容也一定相当精彩。

  这就是元歌的租屋。如果不是亲眼看到,我绝对不会想到如此艳若桃花的一个天使是从这样简陋的地方打造出来的。

  忍不住地觉得鼻酸,在这一刻,我原谅了她以往所表现出来的所有的势利以及对金钱过于强烈的渴望。

  元歌抱了浴巾去公共浴池除秽气,小李兴致勃勃地布置餐桌,我顾自开了冰柜取出红酒斟了一杯,走到阳台上看风景。

  楼下有孩子在打球,笑声一阵阵传上来。我忽然觉得寂寞。

  蚀骨的寂寞。

  我知道有一段故事在没有开始的时候就要结束了,而另一段故事却在尚未准备好的时候便要开始。

  镜花缘。

  所有不能成真的绮梦都是镜花缘。

  可是我甚至连一朵镜中的花儿也没有。

  元歌追到阳台上来,手里也拿着一杯酒,晃呀晃的,如同她不安定的眼波荡漾。

  我问:“有话对我说?”

  “有件事问你。”

  “你问。”

  “小李……”她看住我,妖媚地一笑,如狐,“可是你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的眼睛亮闪闪的,亦如狐,一头长发湿淋淋地披在肩上,处处都像狐。

  “元歌,”我慢吞吞地开口,“我以前跟你说过的……”

  “说你爱上了一个望尘莫及的男人嘛……”元歌打断我,更加狐媚地笑,“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谁知道这段日子有没有改变呢。”

  楼下传来喧哗声。

  有个孩子射门成功了,有人在笑,有人在叫,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童年传来。无忧无虑的童年。童年,有个男孩送给我一盏木灯笼,他说:“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不许要,可是30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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