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致希抬起头看着他,「我从来没想过你会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来。」不对,他一向很老成,国中的时候就已经跟他说过那种很有哲理的话。
唉,看来自己跟他的确有很大的不同,他没有他所想的那么深远。
那么……她呢?突然,范玟妮的身影浮现他脑海。
不晓得她现在会不会想要结婚?想到她有可能会嫁给别人,他的心情就变得很闷。
如果她要结婚的话,第一人选会不会是他?而他想到的人只有她,却又不敢想象如果哪天他真的跟她结婚,会是怎样的情况。
要命,人为什么要结婚啊,好好的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了,干嘛结婚呢?到底是谁规定的?
「你说那是什么话?」他本来就很成熟好不好?哪像他,都那么老了还在那边傻笑装可爱,看到就想打他,这一点都不能怪他啊!
周禾盛干脆不理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打开电脑连结网路,准备上网看看股票投资的情况。
陈致希突然想起一件事,「那范玟妮是不是你老婆的伴娘?」他好象听她说过她最近要去高雄一趟。
该死,她一定知道他们要结婚了,怎么不跟他说一声呢?还是她认为周禾盛一定会告诉他,所以才没讲?
「是啊。当天我们凌晨就要开车前往高雄,十点是吉时,只能早到,千万不能够迟到。」唉,分明是整人嘛,说什么男方一定要从家里出发才行。
「什么?我一定要当伴郎吗?」好麻烦,凌晨就要从台北出发到高雄的旗津去,会累死人的。
「哼,不要拉倒,我找别人跟范玟妮配一对。」
「不准,听到没有!」一听到他这么说,陈致希马上大叫。那种事说什么都不能发生!
「那就准备在我家过夜。」这家伙真是罗唆死了,嫌麻烦又不准他找别人替代,过不过分啊?
陈致希没再多说,看着窗外的蓝天,「喂,我问你,什么叫近水楼台?」
他如果跟范玟妮同一间公司,跟她的感情是不是可以更好,也不用担心她会被别的男人拐走?
周禾盛白了他一眼,接着将视线调回电脑萤幕上,「这还用说,不就是在讲你跟范玟妮?你家不是在她家隔壁吗?」他是猪头啊,怎么会问这种三岁小孩都知道的事?
陈致希一听,先是楞了会儿,接着瞪大眼,「对喔!」他拚命敲着自己的头。他怎么没有想到?他是她的邻居啊,比到她的公司上班还来得更有利!
天啊,他才是那个靠月亮最近的人,他怎么到今天才发现这件事实?笨笨笨,笨死了!
周禾盛冷眼看着他猛敲头的样子,原本想要说他会越敲越笨的,不过,他都那么笨了,再多敲几下也没差吧?懒得理这笨蛋了。
第九章
结婚是每个女人生命中的大事,由于太过紧张,李芳雯结婚前一晚几乎整夜没睡。
「哎呀!怎么办?我脸上的妆能不能够盖过黑眼圈?」她一边照着镜子一边担心的不断碎碎念。
她可是花了三个月的时间好好保养肌肤,就是为了今天的到来,可是一个晚上没睡好,黑眼圈就跑出来了。
「不能慌,我千万不能慌张,等一下他就要开车来接我了……」她抬起头看着墙上的钟,「哇!还有两个小时他就要到了,怎么办啦!」
要先扑粉还是换上礼服?哎呀,她的项链呢?老妈给的金项链上哪去了?
刚走进房里的范玟妮看了,忍不住轻叹口气,「你先坐下来,我马上就帮你打点好。」她刚刚才到楼下跟伯母聊聊,一上楼就看到李芳雯慌张的模样。
真是服了她,她不是一早就起来了吗?怎么到现在还这么慌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准备好一样。
李芳雯连忙朝她露出求救的表情,「快快快,快帮我!还好我找你来当我的伴娘,没有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范玟妮先拉着她坐在床上,拿出礼服帮她穿上,又帮她把头发盘起,再拿些首饰帮她戴上,最后替她上妆。
「急什么呢?你就慢慢来啊,越急是越慌乱,到时候什么事情都做不好。」范玟妮一边帮她画眉一边道:「你瞧见镜子里的人了吗?她是全天下最漂亮的新娘,漂亮的新娘是不会慌慌张张的。」
李芳雯笑了开来,「你真好!懂得用这种方法安抚我的情绪。」没错,她要当一个漂亮又优雅的新娘。
「那当然,认识你这么久了,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喜欢听什么调调?」范玟妮看着眼前的新娘子,「说真的,你今天真的好美。」而且全身散发出一种专属于女人的幸福光芒。
「谢谢!」李芳雯伸出手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笑着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周太太了。」
「是啊!周太太,恭喜你了!」她就这么等不及想要当周太太了吗?瞧她笑眯了眼的模样。
「那你什么时候要当陈太太呢?」李芳雯突然把话题转到她身上,「你们算是在交往吧?陈致希应该是喜欢你的。我听禾盛说,他每天忙着工作,从来没有看过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一下班也马上就回家。」她推了推范玟妮的手臂,「我问你,你不也喜欢他吗?那怎么不直接跟他说呢?」
范玟妮重叹口气,「应该是他要主动一点才对吧?我已经给他很多表示了,他不努力我也没办法啊。」这种事情也不能够光靠她一个人啊,要双方配合才行。
她都肯让他牵他的手,也约他去看电影,一起逛街、吃饭了,她能做的都做了,现在问题是他!
记得那次他们去西门町逛街的时候,她还以为他会告诉她,其实他很喜欢她,结果他却只是傻笑说没事,让她听了一肚子火,气都快要气死了。
他为什么那么笨呢?笨到她都想要放弃他了!
「这样啊?」看来事情不太好解决的样子。「对了,我听禾盛说过,以前你们很讨厌对方,那你又为什么会喜欢上他呢?」她满想知道原因的。
「嗯……」范玟妮侧头想了想,「记得小时候,我刚搬到他家隔壁,就跟他打起架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跟他互看对方不顺眼,没想到国小跟他同班,国中还是跟他同班。那时我很讨厌他,还认为自己会讨厌他一辈子,可是,高中时的一场跆拳道比赛,我受了伤,那时我爸妈因为塞车赶不及来接我,只好拜托他的家人跑一趟,想不到他竟然会亲自来文化中心接我回去,还背着我离开,我想,我大概就是那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他了吧。」
从以前到现在,其实他做了许多让她感动的事,就算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情,她还是一直记在心头,怎么也忘不了。
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吧,那些点点滴滴,现在回想起来,心头还会甜甜的。
「哇!原来他还挺温柔体贴的嘛,只是对于感情的表好象笨拙了点。」她突然想到,「啊,这么说,你们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了?」
嗯,这年头这么要好的青梅竹马可是很少见了呢,就算小时候她也常常跟邻居的小孩玩在一起,可是长大以后就完全不相往来了。
所以他们两人的感情是很难得的,要好好把握住才行,以免会后悔一辈子。
「青梅竹马吗?嗯……应该算是吧。」
她跟他之间算不算是小说中常看得到的那种纯纯的爱呢?应该算吧,跟他认识这么久了,只有过一次接吻,更进一步的事从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