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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朱太太不赞成地抿了抿唇。“异教徒!我痛恨他们!”

  朵拉嫉妒地打量着琳娜富有东方韵味的美。费顿带着沙先生到主卧房,但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另外两人了。他看见布约翰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服,头巾上还别着红宝石,推断他可能是位来访的印度王子,那位印度女郎则是他的女眷。为了安全起见,他给他们各安排了一间卧室。沙先生似乎对这样的安排很满意,递了一个基尼到他手上。费顿松了口气。

  “稍后还会有行李由我的船上送过来,约翰会负责处理。”维奇决定稍后和仆人私下说句话,让他们接受约翰及琳娜。“我要下去和其他仆人碰面。”维奇道,提着八哥笼和费顿再次下楼。

  维奇将八哥笼子放在入口的玄关上,之后他走到厨房,自我介绍。

  “无疑地,你们会觉得我由锡兰带来的人很奇怪,我的人习惯指挥一大群仆役,可能他的作法会显得高压一些,我希望你们尽量和他配合,有问题再找我。”

  朱太太显得不自在了。她看得出眼前男子的威严,但她不习惯服从外国人。

  维奇的视线落在她身上。“首先,我可以预见食物会有问题。”

  朱太太的嘴巴阴郁地抿成一线,过去从没人挑剔过她的烹饪。

  “锡兰一切东西的味道都加得很重,我们吃许多的蔬菜和水果。以前我住在伦敦时,我记得每次吃的蔬菜都是萝卜,那成了我最痛恨的蔬菜。如果你能带我的人上街购买食物,让他在厨房中准备他本土的食物,我会很感激。”

  朱太太会拒绝的——如果她有那个胆子。

  “我会出去办一整天的事,谢谢你的合作。”

  他离开后,厨房中一片不祥的寂静。费顿自觉愚蠢透了,他以为是王子的人竟然不过是个贴身仆役。他道:“我倒宁可把一切事交给他的仆人,落个清静!”

  朱太太道:“我可不会容忍任何人干涉我的厨房!”

  冲突几乎是立刻就发生了。先是朵拉忍不住好奇心,借口打扫,躲在二楼布约翰的门外偷看。正好布约翰打开门,撞了个正着。布约翰用他不大标准的英文指责朵拉,他注意到朵拉直盯着他的头巾瞧。

  “你头上戴的是什么东西?”朵拉问道,决定攻击是最好的防御。

  布约翰挺直身子,他纳闷该怎么向这无知的下阶层女子解释。“那是我的制服,我戴着它就像你戴着你头上的破布一样!”

  朵拉生气了。“破布!我戴的是帽子,不是破布!我甚至还缀了蕾丝!”

  不幸的是,对英文不很精通的约翰把蕾丝和另一个近似的字“虱子”搞错了。“虱子?”他惊慌地喊道。“你有虱子?”这解释了她为什么戴着那么丑陋的帽子。“不要靠近我!你不干净!去,你被斥退了!”

  “不干净!斥退!”朵拉呼天抢地喊道。这位异教徒指责她不干净,还说要斥退她!“你不能斥退我!你们今天才到这里!”

  约翰逃离了这个“不干净”的女人,来到厨房。他向朱太太自我介绍道:“你好,‘猪’太太。我是布约翰。”

  朱太太气得面红耳赤,跟着下楼的朵拉格格笑。“我是朱太太!我不许你拿我的姓取笑,而且我要求在我的厨房中得到尊重。我不许有人干扰。”

  “我无意干扰,太太,还有那位虱子女郎。我只是下来拿水果喂主人的八哥。它今天还没有被喂过。鸟呢?”

  “我痛恨它!”朱太太道。

  不幸的是,约翰又把朱太太带着乡音的“恨”字听成了“吃”。“什么?你吃了它!”他的脸色苍白。“那是主人的爱鸟!”

  “是的,我‘吃’了它!”听在约翰耳中是如此。“去楼下玄关找吧!”

  “我真是搞不明白了。”约翰迷惑地道。

  “你是‘脑筋’不明白。’朱太太道。

  “我可以回敬你一些难堪的话,只是我不愿意罢了!”约翰道,威严十足地离开了厨房,他回到楼上的房间,没有再下楼。

  维奇离开屋子前,接到了魏律师派人送来的字条,字条中说有一间房子可能会合他的意。但在见他的律师前,他决定先去看他所推荐的裁缝罗绍维。踏进那间豪华的店面,维奇立刻感到不自在。过去他从没进过男士的服装店。年轻时他只穿二手衣服,后来在印度都是裁缝到他的屋子里为他量身制做。

  店里的服务人员十足的势利,他们看不起任何赶不上流行的人。但当他们发觉到对这位顾客来说,钱不是问题时,他们立刻竞相巴结他。他们表示曾为王储威尔斯王子做过衣服,并可以立刻将沙维奇由一位俗气的殖民地人变成流行界中的顶尖人物。之后他们发觉到这位印度野蛮人有着自己坚定的主张。

  他订了两打衬衫及领带,全都是最上好的质料,及最平实的设计。他让他们量身做了蓝色、红葡萄酒色及黑色的外套,以及搭配的背心。他订了合身的长裤,及半打的鹿皮裤。他们卖给他骑马手套,但无法脱服他买下最近最流行的狗皮手套。他买了顶平顶帽,对他们推销的三角帽及搭配的假发拒而远之。他们告诉他不戴假发或不在发上扑粉是无法被社交界接受的,但他不在乎。他们终于说服他做了一件黑色缎料的晚礼服,却费尽唇舌也无法使他接受所谓的“最新流行”的款式。他买了顶高顶礼帽、斗篷,甚至接受了丝料长袜,但在他们提议高跟鞋时爆出大笑。

  他离开店里时,所有的店员大摇其头。他们已再三对他解释了跟上流行的重要,但这位大主顾听都不听。

  维奇造访了他的律师。魏律师告诉他距离蓝家的屋子不远处有房子要卖。

  “我宁可要伦敦城里的屋子,做生意比较方便,距离银行和东印度公司也近。”

  魏律师惊骇不已,他告诉维奇住在这不合流行的地方,只会成为做生意的障碍,像他这种身分地位的人一定要住在梅菲尔区。这是生命中极不幸的事实,但人们总是以一个人所住的地方来判断这个人。

  维奇同意去看看半月街的房子,然后他急忙地去购买马车。他选了一辆可以快速地载他往返伦敦及格文沙之间的四轮大马车,又无法抗拒地买了一辆声称时速可以到达三十哩的两轮轻马车——只要拉车的马够好。维奇挑了两匹精力充沛的黑马。这一加起来,帐单早已超过了三干镑,但他眨也不眨眼地付清了这笔钱。

  他的精力丝毫不减,接着赶到了利德街上的东印度公司。他在其中拥有可观的股权。他很快地得知下星期将会有股东会议,在心中记下了务必要参加。

  他转过身,同时一个友善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我可以看出你刚由印度回来不久。我需要一些生意投资上的建议,而也许我也可以给你一些伦敦的消息做为回报。伦敦在你不在的期间一定改变了许多。”

  维奇伸出手给一名和他大约同年纪的四方脸绅士。

  “我是沙维奇,这个星期才由锡兰回来。”

  “咦?我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那名绅士自我介绍为盖文迪。但和他们擦身而过的人频频称他“德文夏”,维奇立刻明白了和他交谈的正是德文夏公爵本人。他们可说是一见如故,两人有许多相同处:同样地讲求实际,有生意头脑,而且精于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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