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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三,好好守住这里。你跟我过来。」雄哥叮嘱另一名抢匪后,便押着阳格走向金库。

  一走进金库果然看见成箱堆放的美金,难怪五名大汉甘冒危险抢劫,看见白花花的钞票,没有人会不心动的。

  只是,谁会一口气存进三千万美金?并且是现钞存入?

  即便是在黑市交易中,买主不想让人查出资金的来源,会以现金付款,但卖方也绝不会大剌剌的将如此庞大的现金存入银行,所以这三千万的来源与流向实在令人好奇。

  「把钱装进袋子里,动作快!」

  没时间让阳格深入思索,雄哥递给他一个黑色旅行袋,要他帮忙把现钞装入旅行袋中。

  为避免节外生枝,阳格尽量配合他,尽速将成箱的现钞装袋。很快的,三大箱美金被阳格与大明分装在两个旅行袋里,整个抢劫行动几乎成功。

  「把它提到外面的车上。」雄哥继续押着阳格退出金库,朝银行门口走去。

  行经翩飞身旁时,阳格迅速与翩飞交换了个眼神,她眼里毫不隐藏的担忧令他非常满意,他朝她微微一笑,以唇形无声的告诉她:没事,乖!

  看见他那副潇洒自信的模样,翩飞忍不住皱起眉头。那家伙!明明是人家的阶下囚,还敢耍帅!

  「阿龙、丁仔!撤!」看见雄哥与大明提着美金退至门口,老三才叫唤楼上的伙伴们撤退。

  阳格刚被雄哥押着走近停在门外待命的厢形车,远处即传来急促的警笛声,转眼便有一辆警车停在前方。

  两名尚未进入状况的警察边聊着天边走下警车,直到目光对上雄哥身上的重装武器,脑中才撞进三个大字:抢、银、行!

  两名警察立刻回过神,掏出身上的佩枪,以最标准的姿势大声斥喝:「不许动!」

  毕竟这群人是经过详尽的策画后才行动,区区两名小警察实在没能把他们给吓到。

  雄哥冷静地将阳格拉至身前,枪口抵着他的额角,「不想闹出人命就让开。」

  有人质在抢匪手中,两名警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任由雄哥架着阳格上车。当然,也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做,一名警察街回警车里以无线电通知分局请求支持。

  「山水银行敦南分行发生抢案,三名抢匪挟持一名男性人质坐上银色厢形车……等等……」眼角瞥见另有两名抢匪架着另一名人质跑出银行,赶紧改口,「总共是五名抢匪挟持两名人质,厢形车往南开,转往和平东路,418前往追捕,请求分局支持……」

  第四章

  皎洁的明月高挂在黑丝绸般的夜空,间缀着晶灿如钻的星子。远方,没有夜店霓虹;近处,不见万家灯火。寂静的夜,虽不如梵谷笔下「星夜」的迷茫炫惑,却别有一番自然宁静的风情。

  树荫浓密的山中小径,月光从叶闾缝隙筛落,稀疏不明的光线,交错着树影幢幢,似近还远的夏蝉、树蛙合作演出夏夜双重奏,如此平淡而静逸的天籁,尤胜凯文?科恩的琴声。

  虽正值溽暑,但白天的炽烈骄阳早被凉爽宜人的夜风吹散,偶尔掠过身旁的山岚平添些许寒意,在这时候,即使眼前出现「仲夏夜之梦」的精灵,大概也不令人奇怪。

  阳格深深吸气,感觉山间馨香自然的气息充塞胸间,将胸膛内的乌烟瘴气全数呼出,换上新鲜清甜的空气。

  「空气真好!」阳格满足的叹息,「妳也深呼吸看看。」

  翩飞冷冷瞪阳格一眼,然后继续静静的往前走。

  「来都来了,干嘛这么闷闷不乐?」

  乐得起来才怪!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疯癫!不理他。

  「不过,说真的,我很纳闷妳怎么也跟来了?」

  还不是为了陪他大爷在夤夜时分,漫步在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山间小径,顺便夜观星象,高谈世界局势!

  「不都告诉妳要乖乖的,别轻举妄动吗?」阳格丝毫不介意翩飞的冷淡,仍自说白话,「结果呢?妳就是不听话,才会变成现在这样。」

  「你不也告诉我『没事』,结果呢?还不是被人掳来丢弃在不知名的山上?」受不了阳格的自以为是,翩飞冷淡响应。

  白天,他们共同经历一场惊心动魄的银行抢劫案件,并且被歹徒挟持为人质,十几个小时下来,他们历经与警方竞飙的飞车奔驰、藏身隐密处以躲避警方的追逐,换了数种交通工具,一路颠簸之后,终于被歹徒拋在这个山区。这十几个小时他们都被蒙住眼睛,自然不知道这里是哪片山区,而那群抢劫犯也早已逃匿无踪了。

  山区里,一片的原始,完全看不出有丝毫的人工雕凿,他们身上的证件、手机、值钱的、不值钱的,全被歹徒抢夺一空,现在他们除了不知身在何处外,台湾大哥被遣送火烧岛,中华英雄无用武之地,就连没有距离的如今都离他们远去……

  唉!翩飞第一千三百零五次叹息。

  他们已经在这条不知通往何方的山中小径走了一个多小时,没办法主动与外界联系,也没看见半个人影,究竟她还要走多久才能脱困?

  「原来,」阳格沉厚的嗓音带着一丝笑意回荡在寂静的夜里,「妳是担心我,才眼巴巴的追出来,然后就被歹徒顺便带过来了!」

  「谁担心你了,你没听过『好奇心杀死一只猫』吗?我就是那只倒霉的猫!」即将在这荒凉山区遇难的猫。

  「原来妳这么关心我,真令我太感动了!」没理会翩飞的冷言冷语,阳格继续发挥他自编自导自演的功力。

  翩飞狠狠的用目光杀他一百零八刀。

  「你可不可以认真一点?我们都在山里走这么久了,除了树和草什么也没见着,你都不担心我们会在山上迷失方向吗?我可不想死在这里!」

  一整天除了早餐外,她没有再进食,又饿又累的情况下根本不知道自己还能走多久,就这样死掉,一定不美!

  「别紧张!」阳格揉揉她的发安慰她,「台湾就这么一丁点大,交通工具能到得了的山区不见得有多原始,只要我们顺着下山的路走,一定会遇到人的!」他将双手置于身后,信步走着。「妳应该学学我,『安步当车』!」

  「安步当车」这句成语是这么用的吗?死老外!

  翩飞将妒恨的眼光调向阳格的双脚,他老兄脚上虽然穿著皮鞋,但属半休闲式,皮质柔软,鞋底更隐藏着舒适的气垫。

  反观她,两吋半的细跟凉鞋早把她细嫩的脚底板磨出水泡,「车轮」都快破了,要她如何「当车」?

  「喂!」翩飞拉住阳格的衣角,强迫他停下来。「把鞋子脱下来。」

  「干嘛?」

  「我们交换鞋子穿。」野蛮女友的片段出现在翩飞脑中。

  阳格瞥一眼她的三吋金莲。这未免太污辱他了!她想把他的大脚丫塞进她的娃娃鞋里?

  他绝对不会和她交换鞋子穿,不过看得出来她的脚恐怕是真的很难受了,仍是乖乖的脱下他的鞋。

  翩飞朝难得听话的阳格甜甜一笑,开心的解下脚上那双美丽却不实用的鞋,将纤细的小脚套进阳格船似的大鞋里。

  啊?

  她抬起脚,他的大鞋顺势飞出,画出一个美丽的弧形后,咚的一声,落在她前方五十公分处。

  野蛮女友的桥段无法在此时此刻重映。

  什么嘛!简直像小孩穿大人鞋!翩飞不满的瞪着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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