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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纽约,富有的地段的确是一派奢侈堂皇,但贫穷的角落也可是阴暗得无法见光。

  那里的孩子很早熟。任惊鸿亦然。虽然他没有参加任何帮派组织,但是却在十四岁就开始喝酒、抽烟、打群架──去他的,他连白粉也试过几回,只不过和别人比较不一样的是:他真的厌倦了那份快感后的空虚,所以趁还没有上瘾前就戒掉了它。

  少年的他不特别喜欢学校及书本,却也没有其它嗜好或特长,又不想和街头那帮少年混在一块儿。

  他觉得未来惶惶,人生没有目标──

  然后,有一天,江中铭带着一身简便的行头来到他的故乡──恶名昭彰的尖塔城,架起一台相机,在街头巷尾拍每一样东西:红砖剥落的墙面,老旧教堂的生锈大钟,乃至一辆蒙灰落尘的脚踏车,他都拍得津津有味,也因此颇遭人侧目。

  “他究竟在拍些什么他妈的鬼东西?”几个不怀善意的少年聚在一起吱吱喳喳。

  “上回他居然把镜头对着我呢!去,如果不是老子闪得快,谁知道他会拍个鸟屁!”叨着烟的少年狠狠往地上吐口痰。

  “也许什么都没有。”一直保持沉默中立的任惊鸿蓦地开口,却只赢得不以为然的嗤鼻声。

  “别傻了!”没有人肯信他的说辞。

  “喂,想个办法教训教训那个人,过来……”召集人瞧任惊鸿居然拍拍屁股地准备走人,不禁警觉道:“你要去哪里?”

  “放心,”任惊鸿自是知道对方在顾忌什么。“我只是没兴趣去玩这件事罢了,我不会说出去的。”

  “好,这可是你说的。”这句撂下来的喊语有着警惕的意味。“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是街头生存的铁则,许多事,是眼睛看不到的最干净。

  任惊鸿果然没插手这件事。

  事发的时候,他仅冷眼站在街道另一边死角,看着为首的墨西哥男孩率众呼啸而上。

  江中铭虽竭力反抗,却根本敌不过这群少年的暴力拳脚。

  “抢劫啊!”他很快地倒了下来,却犹不死心的大喊。

  笨蛋。

  任惊鸿摇头,难道这家伙不知道他自己已经算很走运了吗?那名墨西哥男孩上次行抢的对象据说送医不治呢,这回他已经很客气地仅用人海战术,没有亮出刀刃枪械了。

  没什么好看的了,拍拍屁股走人吧。

  临走前,他又多看了江中铭一眼──这一眼,却让他的脚步迟疑了下来。

  那是怎样悲伤恸绝的眼神啊?他不是在惋惜损失那些摄影器材的价格,而是在凭吊一段记忆……

  任惊鸿乍然明白那些摄影器材,在旁人眼中也许狗屁不如,对这个人而言却是至宝哪。

  咬着下唇,其实任惊鸿恼怒的是自己。

  见鬼了!他居然觉得这个中年老头很可怜!?

  吃错药了他。

  气恼持续不到两天,但那股良心不安的感觉却啃噬着他,犹如万蚁钻叮。在天人交战不到一个小时后,任惊鸿踏人黑巷中老CC的当铺。

  “要什么?”老CC是个烟瘾颇大的老黑女人,银色拖长的耳环玎玎琤琤的,以怀疑的眼光打量任何的来客。

  “来瞧瞧。”任惊鸿的表情故作漫不经意,当作是偶尔闲逛,晃啊晃进这个店门。

  “有相机吗?”他状极无聊东摸摸、西碰碰,拿起一只沾满灰尘的瓷瓶瞧瞧,以冷然应付老CC的猜揣。

  “稍等。”老CC拖着脚步走入内室,驼着背的影子像长瘤肿的老马。

  没多久,她拎来一袋沉重的东西,放到台面上。

  像老CC这种当铺,不如说是黑市赃品转手买卖的地方。任惊鸿敢打赌那名墨西哥男孩对那种专家级的相机没多大兴趣,换到几块美金来花花更为实用一点。

  他打开袋子瞄个一眼,果然里面一切原封不动。“多少钱?”

  “二百。”老CC先朝他从头到脚扫过一眼才开价。

  “二百?”任惊鸿温吞吞,语带轻蔑:“这种中古货色?”

  老CC板着脸想拉倒走人,却听到他懒懒的声音:“能卖到一百就不错了。除了我之外,你不妨估估还会有谁有兴趣买这种玩意儿。”

  言之有理!老CC停了下来。

  “一百八十块。”嘿,现实是残酷的。立刻降了十个百分点。

  “一百。”任惊鸿一副快睡着的模样,其实紧张得心跳如擂鼓。

  “一百五十。”老CC又让了一步,开始担心这袋笨重破旧的“啥米碗糕”真的没人要。

  “一百。”他也只出得起那么多的钱。

  “成交!”老CC有点自讨没趣地完成这桩买卖。

  太好了,接下来只要将东西物归原主就OK了!

  说的比做的简单。

  他想了又想,终于特地挑了凌晨时分,找到了江中铭暂时租赁的老旧公寓门口。

  可是──任惊鸿又犹豫了,因为他现在才想到另外一个难题──

  难道就把东西这样扔在门口吗?要是被其他的人捡走,岂不就功亏一篑了?

  那要不,难道还去按门铃说:“哈啰,先生这包东西是你的吗?嗯,我只是恰好捡到这个。”还是:“有人托我送这个东西来给你。”得了吧!我还请他盖章签收咧!到时候他不被人当小偷,拎到条子那里毒打一顿才怪!

  他开始觉得自己当了一回傻瓜。

  算了,下回再来吧。

  他悻悻然想踅步打道回府,却才转身就撞到人了,撞得他捂着鼻子想飙起脾气──

  是江中铭!

  吓得连连倒退脚步的任惊鸿不小心撞到栏杆,差点失手摔掉相机,幸好他急忙稳住脚步,才不至于跌倒。

  “你来找谁的?”江中铭看见相机了,无法置信,“你是──”

  “这个──那个──”罕见的结巴让任惊鸿赧红脸。“对不起,我们太过份了──还你!”他将相机用力塞给对方,想一鼓作气冲下楼梯。

  “啊!”一声惨嚎,他整个人劈里啪拉地滚下台阶。

  “你没事吧?”江中铭可被这个男孩吓得魂不附体,急忙趋至任惊鸿身旁。

  “咳──”任惊鸿勉强站起来,摇摇头。

  “你并不是抢劫我的孩子,对吗?”江中铭以一种深思打量的目光盯着他看。

  任惊鸿正深呼吸以平缓肋骨的疼痛,闻言只能点头算作回答。

  “你怎么拿到相机的?”不知怎的,江中铭信了他的话。

  “我从老CC──当铺那里买回来的。”而且他还笨笨地花掉最后一块存款。

  “……”江中铭依然盯着他,盯得他浑身不自在,空气沉凝得教人浑身难受。

  “谢谢你了。”江中铭奖励似地拍拍男孩的肩膀。

  咦?任惊鸿惊奇交加看着他。

  “进来吧,你喜欢喝咖啡还是茶?”

  就那样──结果任惊鸿不只在江中铭家里喝了一杯咖啡而已。

  他们忘年之交的友谊迅速兹长。学校放学后,任惊鸿就往他那儿跑,沉浸在他一手布置的满屋子的花花相片世界里。

  事隔多年后,他回想,发现那间接救赎了他。

  江中铭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十四岁的少年而言,不是个很好的聊天打屁的对象,但是他的安静却让他的家弥漫一股放松、自在的气氛,很好打发时间。起初是五分钟,后来延长至十分钟、十五分钟──到更长的一个小时,他都逗留在江家。任惊鸿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在放学后,回到有人在的空间内──

  他的母亲每在工作结束后便跑到便宜的小酒馆酗酒,发薪日不和男人玩到凌晨绝不回家门……与其回家无聊地转电视找没营养的节目看,倒不如来这里还比较有意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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