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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局里弟兄发现警局内除了汶怡一名女成员外,还多了个女子跟着他们一块吃便当,那尴尬就像——

  “她是谁?你又是谁?”

  冠侯这才搁下便当.解释道:“早上我准备出门上班时,她由我们那栋大楼坠落,我送她到医院,医生又宣布她得了失忆症,所以我就带她回局里,情形就是这样。”

  他说的是天方夜谭吗?据他们了解,冠候住的那栋大楼有二十三层高,从一楼至三楼还是整个挑高设计,想自杀还得爬上四楼。若从四楼往下跳,就算福大命大,多少也会带点擦伤痕,可仔细看清这名女子,非但毫发无伤,还身强体健、坐跳走动全无问题哩。

  冠候如想以这么烂的藉口来撇清他不爱女人的传闻,恐怕是没几个人会相信的。

  “学弟,坦白从宽,绝没人敢说你谈恋爱的,再说我们也乐见你有个好归宿。”

  他又不是女人,干嘛有归宿?再说,他还有惧女症,非男勿近呀。

  “郑重否认,我和她毫无干系。”便当拿着闪边去,不想再多做解释。

  咦,他又恢复往常拒人于千里的常态,看来他们之间真的没暧昧。向前拉他一把。

  “算我们误会你,别生气。”

  他怎敢对学长发脾气?就算不看僧面也要看学长是分局长的分上给他面子。

  “我怎会生气?只是不想有人误会罢了。”

  “那你打算怎么安置她?”

  她是烫手山芋,不扔不行;只是扔,也要扔得漂亮,别落人口实说他无情无义、见死不救。

  “若将她登入协寻名册中,可以过关吗?”

  将她交给警方?他们分局内的事已够多了,别再添桩小事来麻烦,再说他们警局又不是开托儿所的。

  “不能交代。另找其它方法吧!”

  上面不是对外倡导,警察是人民的保母吗?既然警察是人民的保母,警局顺理成章也该成为监护所。他们有义务协助她回家的!

  “学长,拾金若想不昧,请问该送到哪去?”冠侯问。

  “送各局。”

  “那好,抬人若想不昧,是不是也该送警局?”

  嘿嘿,想套他们都没有!他若这么好哄骗,今日这个分局长的位置就不是他所能待的了。

  “也许你可以考虑送到社会局来得妥当”。

  “不需公文函送?”

  不用麻烦,只要一通电话,到府收送。不过他也不想冠侯清闲:“也许你可以亲自跑一趟,我知道社会局里头有一位办事人员对你颇有好感,给你机会积点阴德,行行善事也不错。”

  一说到那名人员,他便起了一身疙瘩掉满地,他都已自承不喜女色了,她还穷献殷勤的。

  平常下班时间到,他大大方方地通行无阻,但现在,他总得躲躲闪闪才敢回家,比过街鼠辈还心惊胆战,唯恐她突然从哪就给冒出来,狠狠地给他一个惊喜,届时,他恐怕会被活活吓死。

  “那不要了,我再另想法子好了。”心底怨艾,连学长也不帮他,狠心看他自生自灭而不伸援手。

  草草扒完便当,远远而准确地将便当盒投向垃圾筒,找个清凉之地、冷气风口下好好睡个午觉。

  ***

  冬苇对他们互踢皮球的言论并不生气,对她来说,她只是来帮助他,而非来阻碍他并加重他的负担的,故她很认分地乖乖吃完便当后便在一旁发楞。

  汤星宇虽是有家室的人,但欣赏异性的眼光却不因为如此而终结。

  站在一个男人的立场来看冬苇,她是特殊的、灵性的,若他现在能再年轻个五岁,或者是尚未娶妻,他一定会一眼便“煞”到她。

  冬苇双瞳莹亮如灿星,那皮肤更是超脱自然的白里透着红润,鲤鱼带勾的嘴角,色泽清红鲜艳的唇……莫非咱们的学弟真是道道地地的同志,否则怎甘心将她硬推出门?

  汤星宇这人很好,他是谷冠侯这一生中最大的贵人,不过主子您的出现将改写这一切,因为您才是谷冠侯这一生中最意外的天大贵人。

  又来了,给消息便给消息,干嘛又附带一、两句的阿谀奉承?

  “哼,少花言巧语了,办正事才是报恩最好的方法。”

  “嘻……我们是花精呀,说的话当然是花言巧语,主子您说对不对?”一阵笑声清脆悦耳,她也不忍再苛责她们了。

  终也让她挨到下班,冠侯在下午这段时间内毫不理睬她,把她当成隐形人般漠视,而冬苇也很合作地完全配合他。

  局里的同事莫不为他二人的一搭一唱感兴趣,他不看她、而她也不看他,默契十足得很。尤其让他们佩服的是,她相当地恬静沉着,一下午过去,不曾见她因不耐烦而起来走动,没人铐住她,也没上脚镣绊着她,她稳坐泰山般的姿势却不见改变过,太神了!

  “冠侯,你带回来的这位小姐是个奇人哦。”

  要调侃他,也得看他现在的心情是阴还是晴,或更甚是刮台风。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拒女成戒,也知道在他面前少提这禁忌问题。怎着,今天大伙好似和他结仇般老挑痛处重击,害得他今天不爽一整天,硬是消不下火。

  “若真是奇人,或许可将她送上博物馆珍藏!”

  语气之臭,千里可闻,同事们也没谁吃饱撑着自找麻烦。他口气不好,递喉糖嘛!

  “当我没开口说话。”

  那是最好不过,算他有自知之明,懂得分寸。

  快下班了,她呢?他不禁埋怨,要跳楼也不找别处去,至少现在也不会像个吊靴鬼般跟着他。

  不耐地走向她:“我要回去了。”

  冬苇点头说:“我知道,那我们走吧。”

  我们?他一向是以“我”一个人称单位行动,以前是,现在也

  不例外。他最不屑见色忘友那模样,既然痛恨必会拒而远之,即使她姿色不凡、体态也够诱人,但他仍敬谢不敏。

  “抱歉,是‘我’要回去,不是‘我们’。至于你下一个去处,如果还没有着落的话,这里是二十四小时全年无休,虽说床铺硬了点,其它的还算可以,勉强可住人;而我也会尽做人的基本义务,帮你疏通疏通,破例让你留住,明日一早,也请你自寻出路吧!”说完,便直往分局长办公室去。

  说得条条有理、头头是道,可惜他的上司愿不愿意通融、卖他人情,还有待商榷哩!

  她始终笑脸面对他的冷酷拒绝,她相信,他神气不了多久。

  见他前去分局长办公室,不到五分钟,一副战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出来,她便可知一二。

  泰然自若,不敢面露得意,免得他男性自尊受挫,打击他并是她这一回下人间的目的,是以忍气求和,以成大局。

  ***

  冠侯从不曾如此挫败过!而致使他现况的祸首竟是个女人,怪不得他如此痛恨女人,这实在不无道理。

  自幼生长在母权至上的家庭里,谷家又严重的阴盛阳衰。自小,他的自卑心态就比常人重十倍,长大后极力为自己争取男权地位,偏偏他的声势太微弱、势力太单薄,连个靠山也没有。母亲、大姐、二姐、三姐……至九姐,家庭会议席位上,他始终插不上脚来。

  及长,他奋力挣脱女人国的世界,顺利考取男子私立中学后,他以为终于出头天了,哪知那才是他梦魇的开始。

  高一,学人泡妞,递纸条、送情书,一切都很顺心地发展。在公车上,她是小鸟依人的恬静淑女,那形象让他推翻女人是可怕动物、是害人匪浅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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