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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管家您好。」金元宝双掌贴在大腿两侧,僵直的深深一鞠躬。

  「谢谢妳,张大嫂。」

  那妇人讨好的笑着,又说了些客套话,这才去了。

  陶庆平微笑道:「你来得倒早,现在工人还没开始动工,你先在这儿等一会儿吧。」只觉得有些不对劲,打量了金元宝好一会儿,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金元宝身上的衣裳太过污秽破烂,和此地花红柳翠大不相搭所致。

  「你叫──」陶庆平记不得他的名字。

  金元宝忙接口道:「我叫金元宝。」

  「是了。元宝,我有几套旧衣裳不大穿了,送给你如何?」也不等金元宝回答,陶庆平回头唤道:「罗仁,把我箱里的旧衣裳拿来。」

  不多久,一个小厮捧着衣裳来了。陶庆平又道:「带这位小兄弟去洗个澡。」他和工头还有事要商量,交代完后,径自回厅里去了。

  罗仁斜了金元宝一眼,道:「走吧,我带你去洗澡。」在前先行。

  罗仁引他来到一处小院的天井,天井的西南角有一口井,旁边用木板搭了一个高过人头的露天澡房。罗仁一指那澡房,道:「喏!你就在那儿洗澡吧。」把衣裳塞给他。

  「多谢大哥。」金元宝不住称谢。

  到井边汲了一桶水提入澡房内,里头横钉了一块木板在板壁上,上面放着皂角和鬃刷,他猜想这是用来洗身子的吧?毛手毛脚脱了衣服,抓起皂角,在身上沾水抹了几抹,又用鬃刷大刷特刷。他多日不曾洗澡,身上的污垢厚得惊人,抠了好几层污垢下来,只差没把皮肤刷破了。一摸头发,也是脏得吓人,也顺道一起洗了。

  「好了没有?」罗仁等得不耐烦,出声催促。

  「好了,好了。」金元宝不敢让罗仁久等,举起木桶往头上一浇,淋了一头一身的水,灰黑的水流到墙角低洼的水沟里。

  他抓起衣裳穿上,走了出来。洗去一身污泥,换上干净衣裳,罗仁瞧了他好几眼,品头论足道:「瞧不出你这小子还长得挺人模人样。走了,走了。」

  罗仁要带他回前头去,在月洞门转角处,撞上了来人。

  「哎哟!你走路不带眼睛的吗?」冬望的头被撞了一下,疼得她龇牙咧嘴,不禁骂出声。

  罗仁见撞的是冬望,连忙弯腰道歉:「对不住!对不住!没撞疼妳吧?」

  「罗仁你这只泼猴,我的头都被你撞出一个包了啦。」正骂人间,见有个陌生少年站在罗仁身后,顿时把相撞之事抛到脑后,问道:「这人是新来的吗?没见过他。」

  金元宝喜遇故人,右手指指着自己鼻端,欣喜道:「我是金元宝,妳昨儿个给我糕饼水果的那个,妳忘了吗?」

  冬望直认了好一会儿,那双澄澈的眼睛和昨天所遇的小乞丐一般无二,她拍手惊奇的道:「真的是你,换了衣服我都快认不出是你了。」

  金元宝抓抓湿漉漉还在滴水的头发,憨傻一笑。

  「冬望。」一听这声音,金元宝像是雷轰电震,整个人都傻了。

  秋别本来吩咐冬望去拿东西,想到另有一事要她去办,于是追上来叫她不必去拿了。秋别走了过来,她今天穿着一套绛红衫裤,鸦鬓如云,绑了一条粗大的辫子垂在胸前,淡扫蛾眉,轻点脂唇,显得神清骨秀,丰仪照人,看得金元宝魂飘神痴。

  「妳不必去拿了,我另有事要妳去做。」秋别目不斜视的道,看都不看向金元宝和罗仁。

  「秋别姊,妳看昨天那个元宝来了。」冬望像是看见什么新鲜事,忙向秋别报告。

  顺着冬望所指,秋别看到一个清眉大眼的少年,鼻挺唇丰,长得甚是俊秀。他穿着一身蓝布衣裳,衣袖裤管短了一两寸,显得有些滑稽,滴着水的长发把肩头弄湿了一大块,正傻傻地望着自己。

  秋别也不大认得出眼前这个俊秀的少年,就是昨天那个落魄可怜的小乞丐。人要衣装,这句话真是不错。谁也想不到一个脏兮兮的乞儿,摇身一变,会变成个清秀的少年郎。

  「秋别姊。」金元宝让她看得不好意思,手脚都没摆放处。

  「嗯。」秋别应一声,像个亲切照顾弟弟的大姊姊道:「来了可要好好工作,凡事勤着点。」她吩咐一声,他应一声是,乖顺得很。

  她从辫子上解下一条缠头绳,递给金元宝。「头发绑一绑,别披在肩上。」又看到他光着一双脚丫子在地上走,遂对罗仁道:「找双合脚的鞋子给他穿上。」对金元宝笑了一笑:「好好工作。」带冬望离开了。

  金元宝手里握着那条缠头绳,不尽恋恋地看着秋别背影消逝,怔怔站在原地。

  罗仁杀风景的喊:「喂!你还在发什么呆?好走了。」

  金元宝拔动双脚,跟在罗仁身后,一颗心却跟着秋别去了。

  ☆ ☆ ☆

  金元宝跟着其它工人搬土敲钉,做得十分卖力。虽然他没做过这些事,但他一身蛮力,又肯帮人,其它工人都愿意指点指点他。有什么粗重人家不愿意做的,他都抢先去做,从无怨言,因此人缘甚佳。

  周家的工资不少,一天除了三餐之外另有点心,金元宝常常留下自份的一半,带回去给金开吃。若说有什么教他不称心的地方,那就是一连数日,他都没见到秋别的面。

  这天中午做完工,停下来吃饭休息。金元宝拿了饭碗,将饭菜压得实实的,迭得高高的,装了满满一碗。有人招呼他一块儿吃饭聊天,他笑着摇摇头,走到较远的地方去。

  金元宝走到一处土坡上,下临一池绿水,水流蜿蜒不知流往何处。他坐下来,靠在假山石上,两根筷子扒饭到口里,上午活做得多,这会儿饿得很了。

  忽听有人在说话,金元宝嘴里塞满饭菜,牙齿上下咀嚼,一边驻耳倾听。

  「秋别姑娘,妳要上哪儿去?」是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一听有人在喊秋别的名字,金元宝整个精神都来了,右手抓着筷子,左手拿着碗,迈动两条长腿往声音来源处赶去。

  只见秋别和一个男子站在蔷薇花丛旁。他一见秋别,心花怒放,张口想叫她,又觉得不大妥当,于是把嘴巴闭上,打算等那男子走了他再上前见面。

  「普少爷,有什么事吗?」秋别神情淡淡的,不大爱搭理那男子。

  那男子叫周普,是周绍能第三个儿子。他和乃父最为肖似,平生不干正经,只喜欢吃喝嫖赌,交结和他同好的纨裤子弟,流连歌楼酒榭。秋别对他不甚好感,但他是主子,不能不敷衍。

  「没什么,只想和妳聊聊天,拉拢拉拢感情。」周普向秋别走近,秋别立刻往旁一闪。

  「既没什么事,我赶着给老太太送药去,不多陪了。」周普对自己心怀不轨,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在院里廊下遇到他,他总以那种打量货色的眼光瞧着自己,因为她是老太太身边的红人,他才不敢轻举妄动。

  秋别绕到另一边,想离他而去。周普张开双臂挡在前面,阻止她的去路,流里流气的道:「何必这么急着走呢?药慢点吃也死不了人,我们多说些话。」来拉她的手。

  秋别手上端着盛盘,闪躲不便,被周普一把扯住,她怕将药撒了,不敢用力回夺。她怒周普轻薄无礼,把气压下,语气严肃道:「普少爷,请您自重。」

  周普握住她柔无骨、软如绵的小手,心魂儿飘飘荡荡,整个人都快酥了,神情不堪入目,涎着脸道:「秋别,我喜欢妳已经很久了。不如我去求老太太,让我讨妳做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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