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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我怕冷。”我耸耸肩。医学院大楼很快就到了,下车前我谢了又谢,才赶紧进大楼上课去。

  第六节

  大雨过后是个大晴天,恰好又是个舒服的轻松日;我一整天没课,而医院的班只到中午,真是美妙极了。中午一下班,我就捧着难得奢侈一下叫来的外卖寿司,在校园里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翻着当天各大报的艺文版,想等空下来的下午找个好去处。

  “介意我坐下来吗?”当我盯着百老汇的戏码研究,嘴里还咬着半个寿司时,耳边飘来了这样的声音。

  我放低手上的报纸,咬着寿司往上看—哇塞!昨天那个好心的大帅哥!我赶快清掉堆在身边的档案和报纸,让出空位说道:“不介意。你请坐!”同时吞掉令我声音含糊的寿司。

  他笑着坐下来,拿出他自己的三明治吃,看到我在看的版面时说道:“现在才买今天的戏票,恐怕来不及罗。”

  “哦!是吗?”我偏过头去看他,今天戴着眼镜“清楚地”看感觉不大一样,因为他太象一个人—实在太象了!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吧?一样的黑发、一样深蓝色眼睛、一样的浓眉....不,他不是Mlies,Mlies的脸柔和得多,还不时带点稚气和笑意,感觉上没有那么老成和深重。“没关系,我只是想找件事打发空闲的下午。”我及时收神讲完话。

  “刚到纽约?”他问我。

  我收起手上的报纸,打算下午去逛逛纸醉金迷的第五街—有让我的荷包大出血的准备;回答他道:“算是吧!不过很久很久以前在这儿住过。”

  “难怪以前从没见过你‘锻炼身体’。”他笑道:“你是医学系的教授吗?”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一笑,“还只是个学生而已。我在医学系修博士,同时在大学医院当住院医师,你呢?”

  “喔!看不出你是位医生呀!失敬!我是纽约第检署的检察官,习惯到这里的图书馆找资料,也算做功课。”

  “很棒的人民保母哦!”

  “没这么伟大啦!尽忠职守而已。找到你下午的去处了吗?”他看我还在翻报纸。

  “我打算上第五街逛逛,看看那些久违的美丽橱窗。”

  “可惜我下午有事,否则我是个很不错的向导喔!纽约还有不少值得玩的地方。”

  两个人都解决完了午餐,一起沿着草地上的小径走,我答道:“谢了!纽约可以玩的地方,我大概都玩遍了,还是谢谢你的好意。”草地到了尽头,我打算道别了,Bye,很高兴再见到你!“

  “Bye。呃....还有....”他迟疑了一下,“你知道吗?我觉得你长得很像一个人....”

  帅哥话还没说完,我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滑倒,幸亏他眼疾手快抓住了我,但我手上的东西就没这么幸运,全散到地上去了,只得蹲下身一样一样捡。帅哥也蹲下来帮我捡,我问:“你刚刚说我很像一个人?”

  “没错....”他边递给我最后一个档案夹,我们俩一边站起来,但是他瞪着我档案对面的角落,突然呆住了。

  “有什么不对吗?”我不解地问。

  “那是你名字的缩写吗,K.Lu?你叫Kitty、Kathenrial或是什么?

  “对,K.Lu是我名字的缩写,而我叫Kay,KAY。”我答得自然,心里却开始有种发毛的感觉。

  “所以你真的是Kay罗!”他兴奋地叫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最恨别人和我玩这种“猜猜我是谁”的游戏,平常是因为我一定猜不到,而这回是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那个人,那个叫MliesDouglas的人。所以只好耸耸肩,无奈地答道:“我知道。”

  第七节

  “所以,你当了检察官。”我又在哥大校园里散起步来;没办法!我不能对一个十年前曾是朋友的人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所以请让我们彼此假装没看见对方,好吗?

  “而你当了医生。”他笑得很自在。或许我该学Mlies,忘掉我们之间一些复杂的情结,只做久别重逢的朋友。

  “很难相信。我总觉得你应该会成为运动明星或是电影明星之类的,毕竟你的外貌和体格都棒呆了。”我再笑看着他,没错,是Mlies。轮廓不变,一样的帅脸,成长的痕迹却相当明显,证明他这十年没白活,真的成熟了不少!

  “我自己也曾有这样的念头。你知道吗?我是拿篮球奖学金进大学的,原本打算一直打下去,打进NBA。”

  “后来呢?是什么改变了你的志向?”

  “大学里的某些事,让我觉得打一辈子篮球不是什么好主意,而且我认为该替世界做些更有用的事。并不是说打篮球无益于世界,只是我觉得我还可以做得更好;另外一个原因是....你的话。”他笑得有点不好意思。

  “我的话?我们吵架那次我说的话?”我很高兴我不是唯一记住那次吵架的人,不过我记的是他说的话。

  “没错,你让我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大白痴,而我想证明我不是。”他像个小男孩一样抓抓头。

  “噢!你该把我的话忘掉的!你知道吗?你说的对,当时我是个看不清东西的观光客,拼命挑剔着平常的事物,很愚蠢,对不对?而且也许是因为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我把所有我要求的完美标准全都加在你身上,Sorry!我告诉他当时我的心理状况,很抱歉地向他耸耸肩。

  “你有没有想过?是我自己想达到那个标准—你的梦中情人的标准。”他定定地看着我,看得我低下头去自顾自地继续走,因为我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窃喜吗?是有一点。不过大部分只觉得让他看得很窘。

  他跟上来,我们沉默地走了快三十秒,然后我抬头问他:“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我是说,在你看到名字以前。”

  “你并没有什么改变嘛!只是把头发放了下来—你以前总是绑着马尾,T恤牛仔裤球鞋换成大衣西装裤和短跟皮鞋,就这样啦!起先我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很像Kay的人,因为你瘦了不少,像是Kay照比例缩小的样子。”他比手划脚地形容他对我的印象,“对了,你呢?”

  “我?我根本就知道你是Mlies,只是不肯相信罢了。你知道,你穿上大衣西装看起来成熟多了,而且....你的气质....不一样了。”我说。

  “看来我们都算是....”“长大了!”我们同时笑着说了出来。

  学校下午一点的钟声在这时响了起来,“我们是不是该说....后会有期了。”我伸出手想和Mlies道别。

  他没有和我握手,而是在我脸上亲了一下—像十年前他每次送我回芬家的道别吻....“后会有期。”他说。

  Mlies那个道别吻让我呆了好一会儿。说老实话,这十年来还没有男孩子和我进展到“亲吻”的程度。

  跟一个....好吧!算是旧情人重逢不是件普通的事,尤其当彼此都有些让对方惊喜的改变的时候,“重逢”是个很值得深思的时刻。但我没有什么时间可以深思;外科的工作本来就不轻松,秋末冬初的时序好像又特别容易发生意外,让我忙得一个头两个大。最近手下又多了个新来的实习医师—很桀傲不驯又自以为是的新人。现在我已经不再跑步去上课;适应了纽月的天气是其次,已经没有力气了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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