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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都爱他、都要他,他也享受她们,彼此都有利可图,何乐而不为?

  人嘛!快乐就好。

  “这么一点就说我棒,那我相信你是愿意跟我共度一个美好的夜了,是不是?”他的手如羽毛般柔顺地滑过女人的脸蛋。

  女人像条蛇地缠住他,“当然愿意了。你那儿还是我那儿?”

  沈风念抬起锐利的眼眸扫过四周后,对这间PUB无言道:“再见了!”

  这里还有一些美女,但一个地方待久了,他便厌烦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我家教甚严,去你那儿吧!”

  他还有个怪癖,就是极度厌恶旅馆、宾馆之类的地方,除非是对方有钱上饭店,否则他宁愿回家睡大头觉,也不愿意和女人上床。

  要他花钱带女人去饭店也行,不过,对方就要特别些了,不然,他宁愿舍弃。反正没有这一次还有下一次,怕什么!只要他开口,没有女人拒绝得了他。

  不是吗?

  所以,他绝对有拿乔的本钱。

  自此之后,沈风念没再进过这间PUB。

  ※※※

  一下课,沈风念便离开校园,让江邦彦来不及拦住他。

  在一座商场里。

  “风念,待会儿你要带我去哪玩?”二年级校花丁如雅娇声地说。

  眼前这个令全校女生为之疯狂的男人终于到了她的手里,她当然不会放过炫耀的机会,所以一有空,她就拉着他上街,即使不买东西单纯逛逛,也能满足她的虚荣感。因为,谁都知道他是个绑不住的男人,而她也不想拴住他,只想快乐一阵子,然后一拍两散,反正男人对她来说从不缺过。

  “随便!”沈风念懒懒地回了一句,眼睛盯着窗外,

  老爸就要回来了,就算他仍持反对意见也不会被老爸接受的,所以,他懒得再争辩了,随老爸高兴,想怎样就怎样好了。

  “随便啊……那也要想想才行。”丁如雅眨了眨睫毛,样子颇为娇媚。

  可惜沈风念心不在此,全在门外他的那辆爱车——银色AudiA8车款。

  忽地有个女人靠近了他的车子,虽然仅瞧见她的背影,但由她小心翼翼的动作看来,想必是极为欣赏他的车子,这让他有种强烈的喜悦感。

  懂得欣赏车子的女人总是比较让男人喜爱。

  那女人穿着牛仔裤,扎着马尾,背着一个背包,看起来像是学生,沈风念开始对她的长相好奇起来。

  陡地,他的手机响了。他径自接起,双眼仍不曾离开那个看着他车子的女人。

  “喂!”

  “风念,你在哪里?”

  “什么事?”是江邦彦,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不是好事。

  “我昨天不是跟你说过,今天下课别太早走,有人想见你。”

  “见我?谁啊?”昨天的事,他早忘了。

  “就是丽安的朋友,她说想认识你,我已经答应她了,你就过来应付一下好不好?”

  沈风念隔着手机也能感觉到江邦彦此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着急得不得了。

  “你答应是你的事,我可没答应你,少来烦我!”就知道出卖他,一点朋友道义也不顾,当他是出租牛郎到处接客啊!

  “见个面而巳,又不是要吃了你,拜托你啦!昨天失了她的约,她已经在生气了!今天她说无论如何都要见到你.否则就不让我有好日子过。我的好风念,念在我们同学三年的份上,快点来救救我吧,她说这女人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不想失去她。风念,我也当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要见死不救啊!”

  沈风念撤唇,慢慢的道:“不漂亮我不去。”

  听见他如此说,就知道事情有转圈的余地,江邦彦赶紧说:“放心,既然是丽安的闺中密友,应该不会差到哪去,你尽管来就是。”

  “在哪里?”

  “AK这里,快点来。”

  AK是一家有名的咖啡馆,刚好在附近,沈风念说声好就挂了电话。

  “你要走了?”丁如雅有些不快地问。

  “改天再补偿你,走吧!”沈风念冷冷地说,一点也不在意她的感受。

  丁如雅听了有些抱怨也不敢发作,只能点头,不悦地离去。

  AK附近有停车场,沈风念自然想把他的爱车一块带走,省得为它提心吊胆,但当他一跨出店门口时,就看见那女人还在看他的车。

  “喜欢吗?”

  听见身后有人说话,方涟漪回过头,马尾也顺势甩出一个美丽的弧度。

  “你的?”

  “当然是我的,不是我的,敢这么问吗?”可惜不是美女,否则他就会邀她兜风,不过,她的眼睛倒是挺有魅力的。

  “哦!是挺喜欢的。”香车配美人、好车配帅哥,怎么这世界这么没天理,何时也让她开一辆玩玩。

  方涟漪爱车,却不是很懂得欣赏车的配备、性能。她只是单纯地以艺术的角度来欣赏一辆造型完美的车子,就好比眼前这辆她虽然叫不出名字却极为喜欢的车子。

  “谢谢你的欣赏,可惜我赶时间,不能留它陪你。”他向来有绅士风度,女人无论美丑,都会以礼待之,无怪乎江邦彦老糗他根本就是做牛郎的料。

  方涟漪好奇地多看他几眼,瞧他身穿名牌的衣服,再加上谈吐太多礼了,也就不免想歪了点。

  “赶时间?”她真的不想管闲事,但闲来没事,若因此能使人回头向善,倒也是一桩好事。

  “嗯。”沈风念掏出车钥匙,低头的瞬间,瞧见女人的手上拿着“致胜”的摺叠伞。

  说起“致胜”,也是间挺无聊的学校,书包、校服统一规格是应该的,但从袜子、雨伞到冬天手套也要印上学校的标记,真是有够好笑的。

  不过好笑归好笑,还是有派上用场的时候,好比此时,他就能由对方的东西认出她的身份。

  原来她也是“致胜”的学生,那怎么会不认得他呢?是想跟他玩把戏吗?

  沈风念看着清秀的方涟漪,狐狸似的笑容爬上了唇。

  就玩玩吧!顺便迟到一下,整整邦彦也好。

  他摆出最迷人的POSE说:“想约我?”

  “约你?”方涟漪愣了一下,随即回过神。果然是做“那种”工作的人,难怪这么精明。“不是的想跟你说,你还年轻,也这么有本钱,何必作践自己呢?”

  “作践?”沈风念微皱眉,“什么意思?”

  方链漪摇了摇头,“你比我还明白的。看你应该还是学生吧!家境不好吗?还是缺钱?为什么要做‘这种’工作呢?”她尽量以不伤人的字眼问道。

  沈风念愈听愈糊涂,但看对方的样子像是真的不认识他,究竟是谁搞错了?

  “大家都清楚‘这种’工作的收入比较高,但相对的,风险也很高,万一染上不明的症状,就为时已晚了。”

  沈风念怔了怔,终于明白这女人说的是哪一国话了。原来,她将他当作特种营业的男人!

  他眼神一黯,真想上前用力摇醒她,看看能不能摇出堆在她脑子里的豆腐渣——真是笨得可以。

  “我说这位小姐,”即使一肚子火,表面上他依然保持风度,“我还是个学生,没有做你所谓的‘那种’工作,请你放心。”他咬牙切齿地说,双拳还收在身后,以防自己气极了动手修理人。

  这女人是瞎了眼是不是?还是,她想以这种方法吸引他的注意?

  若答案是后者,他真想嘲笑她的没创意,大刺刺地带着能证明她身份的东西来钓他,真不知该说她是白痴还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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