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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你还没有爱上他?”她问。

  庄喜君没有回答,目光变得好幽远。沈云珂细细看她,发现原来开朗如庄喜君也会有心事。

  沈云珂没有再拒绝,她决定接受庄喜君的好意,去“帮她看看许书诚”。***

  吃完了午饭,在庄喜君的提议之下去逛街,还受了她的怂恿买下一套她平时绝对不会考虑的暗绿色两件式中空装,店员直夸说好看,庄喜君也帮着极力推销。

  “可是……这颜色太跳了。”

  “小姐,你的身材这么好,不秀太可惜了,这套衣服跟你这么搭,颜色也刚好村你白皙的皮肤……不是每个人都能穿的,跟你说,就算买回去穿给自己看都值得了。”庆喜君热心地说,好像做成这趟生意她可以拍成似的。

  沈云珂不觉好笑,哪有人买衣服时就打算只穿给自己看的?可是她站在镜前,几乎不敢相信镜子里这个辣妹就是她自己。

  于是,配了双鞋子,当场就换了新装上街去了。

  一路上她的确吸引了不少目光,甚至有女孩子欣羡地看着她那头黑丝绒似的长发。

  在约定的时间来到KTV,许书诚已经先在包厢里等着了,他没有找一大堆人来热闹,只有一个男子同行。看到她们进来,两个男人同时站起来,目光落在沈云珂身上。

  “你看,如果那个姓林的知道有男人这样看你,看他还敢不敢冷落你。”

  庄喜君小声的说完才提高声量和两位男人打招呼。

  “他就是许书诚,你知道的。他是唐振。她是沈云珂,我的朋友。”庄喜君很快地说,似乎这只是一件礼貌上必须的程序。

  “两位好。”沈云珂微笑颔首。

  “沈小姐真是漂亮。”许书诚说,可是马上引来抗议。

  “咬……我呢?你怎么没说庄小姐很漂亮。”

  “呃……有吗?庄小姐有很漂亮吗?”

  “许书诚!你不要命了!”

  “他呀,不是不要命,是没眼光,居然没发现庄小姐的大方开朗就像阳光一样。”唐振笑说,扶着庄喜君的肩膀坐下。

  “是啊,我失言,我罚三杯跟你赔罪好了。”许书诚说,按了服务铃让人送来两瓶威士忌。

  不过庄喜君可不太领情。

  “赔罪?说得这么好听,我看是你自己想喝酒……”

  “天啊……今天有美女在场,你给我留点面子吧。”许书诚讨饶地说。嘻嘻哈哈之后,两人先点了歌上台对唱起来了。

  台上的庄喜君和许书城就外型来说算得上是一对壁人,庄喜君一头细波浪卷的短发衬出她的开朗与活力,许书诚则是一副斯文相。其实他和庄喜君已经很亲密了,对唱时不经意的勾勾手指,眼波中对流的情意更是毫不矜持。

  可是沈云珂所能看出来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毕竟她的社会历练实在太少了,一直都在林浚伟的羽翼之下,她并不需要提防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矛盾,再说她也没兴趣对某人八卦,所以“看人”这回事她实在不行。

  沈云珂很“尽责”的不住打量许书诚,却感觉另一双眼睛也盯着她瞧,她下意识转移视线,果然迎上一张俊秀的脸庞,黑铮铮的眼睛,有点傲的神气。

  “你的侧影很好看。”唐振直言,他正瞧着她,不是偷看。

  “我的正面不好看吗?”沈云珂这么回答,自己也吓了一跳,今晚好像有点失控。

  “还没细看,看美女要细细品味。”他挑着眉毛说。一开始就撩拨我?她跟庄小姐是同行吗?其实唐振对任何行业的人都没有特殊的看待,他在乎的是性格,和她比起来,庄喜君的自然率真显然可爱得多。

  “谢谢。”她淡淡一笑,拿了遥控器点歌。她才不在乎谁说她好看不好看,好看如何,不好看又如何?今夜她只想趁机打发掉积压的情绪,狂歌。

  她的歌声像一条鱼划开了水,原本低头巡视点歌本的唐振抬起头来看着她。她有一副好嗓子,他想。表现得不错的鼻腔共鸣,不同于主唱人的清亮歌声,还有她专注投入歌曲的神情,每一个抑扬顿挫都像经过深思熟虑,唐振的心情被她带了起来,看着她随同歌词起承转合的流光,却在一瞬间捕捉到了一丝轻轻淡淡的和她亮丽外表永远也兜不到一块儿的哀愁。这让他有几分惊讶。

  她一定不只是外表看起来那样!

  “安可!安可!”许书城和庄喜君的吆喝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们两个有几分醉意了,满脸通红。

  轮到唐振上场,前奏响起时,他对她微笑,笑里有些她不懂的语言,可是他一开口唱,沈云珂似乎一下子了解了他许多,这个骄傲的公子哥儿唱得很不错呢,这是她最喜欢的男歌手的歌,他有着和他一样的低沉嗓音,一样忧伤的神情,可惜歌里的苍凉却是他没有表现出来的。他,不曾失意过吧。她思量着,再次迎上他的目光时回以微笑。

  对于他的邀唱,她欣然接受。能有个好对手,唱歌是一件非常过瘾的事。

  就这样,大伙儿轮流上台尽情尽兴,每唱完一首歌就竭力鼓噪,几乎所有能唱的都唱了,甚至连点歌本里没有的。

  沈云珂结婚之后就没有这么high过。

  庄喜君和许书诚已经醉了,两人划起酒拳来,输的人脱掉一件衣服,沈云珂注意到她时她正要脱掉上衣。

  “喜君……怎么醉成这样!”沈云珂从台上冲下来制止她,拾起地上的外套、高跟鞋帮她穿上。虽然她和许书诚已经很亲密了,可是这里是公共场所,何况还有个唐振在这里。

  “送他们回去吧。”唐振说。他清醒得很,只顾着拼歌,一滴酒也没沾。“送到庄小姐那里去吧……你知道她的住处吗?书诚醉成这样,这时候回去一定惊动两位老人家。”

  “嗯……”沈云珂说。也只能这样了。

  两人合力把另外两人弄上唐振车后座,离开庄喜君住处再由唐振送她回家。

  夜深了,街道冷冷清清,狂欢之后的心情像只高飞的风筝断了线,沈云珂这时才知觉到她在陌生男子车里,这是个奇异的夜晚,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疯了。

  唐振扭开音响,熟悉的音乐填满两人之间的距离。

  “你也喜欢MichaelNyman?”她巧笑着问,这时候这种音乐真合宜。

  “嗯……每天下班的路上,听完这段音乐也差不多到家了。”他笑,接着问:“你也听音乐?”

  “是啊……这是我最喜欢的,几乎每天都听。”

  是吗?

  “我一直到前一秒钟都还以为你跟庄小姐是同行。”他笑着说。

  “我不是吗?”她仍是促狭地说;今晚失控的言行让她像个上班小姐?

  “你是吗?”他也俏皮地反问。

  忽然,车子在转进她住处巷口前停了下来。他转过脸来看着她,没有了狂欢气氛,她显得更美,更雅;是的,唐振愿意用“美”来形容她。

  “你介意再走走吗?”

  “嗯?”太久没有人邀约了,沈云珂不太会意得过来。

  “我们到海边走走,这个时候黄金海岸还是有很多人。”

  ‘可是……”太晚了。

  “我负责把你安全送回家。”他看着她说。

  “好啊。”沈云珂不再拒绝,因为他的神情似乎在说“对他怀疑其实是一种污蔑”。

  唐振笑了,调转车子往另一个方向去。***

  海边的确还是有很多人,除了卖烧烤的摊贩,两两相依的情侣,还有全家总动员的,让小孩这么晚了还不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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