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记得吗?
你会回应我的呼唤吗?
唐浩群入伍当兵的两年里,葛雪贞时常去探望地。
很自然地他们被认定成一对。
然而唐浩群始终未亲口证实他们的关系。不过孤独的军旅生活中,雪贞的温柔对待,的确令他感动。然而,这即是爱吗?
唐浩群不是轻浮的人,他知道爱是不能随便允诺的。
因为,他仍有顾虑。他知道对雪贞少了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雪贞是个很好的朋友,是很温柔的倾诉对象,是可以令他心平气和、信赖的女子。
可是他很困惑,困惑他究竟对她是爱或只是喜欢?于是,他困惑了两年。
两年后,在退伍那日的庆祝夜上,同批弟兄的起哄下,雪贞含蓄、期待地鼓励暗示,他和雪贞正式被凑成一对。他也决定接纳温柔的雪贞。
他们在“理所当然”的情势下,成了男女朋友,开始交往。
而第一个激烈反对的即是——唐芙蓉。
“你疯了吗?”她大叫。瞥。隔着车窗玻璃,她看见他眼底的不舍。
那日,阿瞳的精神不佳,神志有些恍惚。
早知那是最后一面,她会将他看得更清楚些。
西洋合唱团“小红莓”的女主唱用着特殊的嗓音,唱着节奏轻快,但透着淡淡悲伤的“WILL YOU REMEMBER”。
阿瞳在好心的粤菜馆老板娘收留下,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油腻的环境,顾客的吆喝声、烟味、油味、人的汗臭污染了空气。阿瞳穿梭其中,拉下骄纵的面孔,学会什么叫“为五斗米折腰”;扫地、洗盘、拖地,样样她都得学会。
她每天忙得团团转,端起讨好的笑脸伺候的正是“千金”、“万金”的大少爷、大小姐。
这是“沦落”。为了生活,为了温饱,阿瞳发现,沦落竟是一件这么快的事!
从前的幸福,简直成了遥远而奢侈的事。
那日下班,她拿把椅子坐在街上。隔壁的音乐城又在放那首“WILL YOU REMEMBER”。渐渐地,她也懂得了词意。
在那歌声里,在晚风徐徐昏黄的街,她把一头长发剪去。
生活最要紧,长至腰际的头发已不再适合如今的袁芯瞳。
歌曲在风中吹送,流泻到街上。
阿瞳看见剪去的发丝随风飘散,她摇晃着身体,轻轻跟唱、为着词意而有些微惆怅——
你还记得我穿洋装的样子吗?
你会记得我的脸吗?
你仍记得我擦的那种口红吗?
这世界曾是多么的美好。
你是否记得巴士回程的时间?
你还记得香槟吗?
你会记得我手中捧看的花束吗?
会不会记得我的长发?
还记得住我们对未来的计划吗?
这世界不会为我们而等待。
我不要记得我曾穿的洋装,
我不要记得曾喝着的香槟,
我也不想去记得那些誓言,
我只要愚笨而虚无地爱着你。
你还记得吗?
你会回应我的呼唤吗?
唐浩群入伍当兵的两年里,葛雪贞时常去探望地。
很自然地他们被认定成一对。
然而唐浩群始终未亲口证实他们的关系。不过孤独的军旅生活中,雪贞的温柔对待,的确令他感动。然而,这即是爱吗?
唐浩群不是轻浮的人,他知道爱是不能随便允诺的。
因为,他仍有顾虑。他知道对雪贞少了那么一点说不出来的感觉。
雪贞是个很好的朋友,是很温柔的倾诉对象,是可以令他心平气和、信赖的女子。
可是他很困惑,困惑他究竟对她是爱或只是喜欢?于是,他困惑了两年。
两年后,在退伍那日的庆祝夜上,同批弟兄的起哄下,雪贞含蓄、期待地鼓励暗示,他和雪贞正式被凑成一对。他也决定接纳温柔的雪贞。
他们在“理所当然”的情势下,成了男女朋友,开始交往。
而第一个激烈反对的即是——唐芙蓉。
“你疯了吗?”她大叫。
当芙蓉同浩群两人一同赶去老爸的公司时,他告诉她上礼拜发生的事。
芙蓉从不把雪贞当成她未来的弟媳。
“你根本就不爱她!”
“你又知道了?”
他倒觉得雪贞挺适合他。
“我就是知道!”她气得跺脚。“葛雪贞才不爱你,她不过是想进入咱们家企业罢了。”
又是这种歧视人的论调。
他一向讨厌妈和姊这样。
“你不要因她家境不好就瞧不起人家,雪贞不是那种虚荣的女人。”
“哈!你又了解她多少?那女人心眼可多呢!”芙蓉大剌剌地说。
唐浩群眉头蹙起。“你不知道雪贞人真的很好,你这样讨厌她,她在我面前却老称赞你人好……”
“这就是她高明的地方!”女人三流的把戏,她唐芙蓉还会不知道吗?
她看得出来,她弟弟却看不出来。只觉芙蓉不讲理。
“总之我觉得我和雪贞——阿瞳?!”突然他双眸一亮,往前追去。
追着那快淹没在人群里蓄着长发的背影。
他兴奋地追上拉住她。那女孩回头。
不是,不是袁芯瞳。
唐浩群尴尬地直抱歉。
唐芙蓉在一旁好不得意地斜睨着他,挑眉含笑问道:“你确定你爱的是葛雪贞吗?”
他没回答。仍为那女孩不是阿瞳而深深失望着。
芙蓉加把劲又道:“我看阿瞳才真的爱你。”
“胡说!她只是个小孩——”
芙蓉掐指一算。
“啧啧,有二十三岁的小孩吗?她早是个女人了。”
唐浩群厌烦地继续往前走,抛下一句。“说这干么?她人都不在了。”
芙蓉噤声,同他默默前行。
对呀!提这干么?又有何用?
阿瞳人在美国,早已同他们断了音讯。
弟弟也曾为此失魂落魄过;再提起她,浩群只最难过而已。
想来,他这两年对阿瞳的不告而别,心情是很复杂的吧?
晚上,唐浩群在房间阳台上喂“乐乐”,他逗弄它颈上的粉红包项圈。在他细心的照顾下,“乐乐”变得又肥又胖。
它的性子又霸又凶,活似猫界的“阿瞳”。附近的野猫若侵入它的地盘,常被它的利爪给抓得落荒而逃。但它独独对浩群温驯听话,连睡觉都非要在他的床上不可。
它真的被宠坏了。
“你是只‘千金猫’对不对?”他笑骂它,摸着它的颈背。
猫呜呜地回答。
这个夜,除了风声;只是一种沈沈的安静。
风好似传来某人嘻笑的声音——
“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等哪天本小姐不缠你了,我看你到哪去哭?!”
“哈——那我耳根总算清静了。”他笑道。
如今,他的耳根却太过清静了;清静到不知所措,怅然若失。
“阿瞳——”他叹息。
“阿瞳——” 谁唤她?谁?
深夜里,已入梦的阿瞳乍然惊醒。她感觉到梦中仿佛有人在唤她。
隔壁住家通宵开着庆生舞会,音乐开得震天价响。
原来,不过是舞会喧哗的闹声。
她失望地坐起,拿来床边那只音乐盒。
她掀起盒盖,“小丑先生”依旧尽职地为她跳舞。
那是唐浩群送她的生日礼物。
她玩着那只音乐盒,想起他。心纠紧着,不知如何是好。
何时才能再见到他?
纽约的雪,依旧固执地下了一整夜。
秋日某个下午,阿瞳终于回到了台湾。
她先去拜访唐家。
吴妈开门瞪着一头俏丽短发斜斜瞅着她猛瞧的阿瞳。
吴妈惊呼一声,扑上前拥住那丫头。
“阿瞳——阿瞳——”
老人家的兴奋是真实的。毕竟这个当年任性的小姐,可也是她拉拔长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