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痴痴地陷入陶醉之中,神色旖旎。男人把她带到绞刑台上,把绳圈套着她的脖子,在这一刻,他俩四目交投,她抬起眼来看他,而他则垂下眼来凝视她。他要处死她了,然而,她却这样信任他,她的目光,就只表达了这一种讯息。
“在那一刻,我感到,你的感觉也一样。那一刻,是当我把心交出来,把心交出来给你的时候……”
他把她安置在绞刑台,然后步下台阶,走到绞刑台之下,安坐欣赏。她要死了,而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她的目光内,是爱情。在爱情中,她一切依他,一切听他,她不需要拥有自己,她甚至欢迎死亡,如果,他想她死,她就死在他跟前。就如此刻这样。
她只想向他表达一件事:从来,她也不曾属于过她自己,她只属于他。
噢,我的爱,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的奴隶,生生世世,关系不会逆转。而她,为了这关系感动不已。看吧,她吸了最后一口气,仰头等待他赏赐给她的结局。
绳索终于套紧了她的脖子,在骨头碎裂的声音后,她的眼睛便向下望,最后一眼,赶紧投放到他的面上,如果死亡前有一个心愿,她的心愿是这模样。
至死,我仍然只想看着你。我的死亡有微笑。
老歌没有终止,“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上,爱情未发生便已终结。那些在月光下的吻,在阳光的温暖下,居然冷却下来……”
绞刑台上是她的尸体,如同那一具又一具她下属的尸体一样,悬在半空,双腿摇晃离地,但她这一具特别矜贵,因为她有爱,她为她心爱的人而死,她爱的人要处死她。噢!
快乐的尸体上有第一朵玫瑰,由高处跌荡而下,然后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玫瑰失去了玫瑰的主人,于是玫瑰也要死了。
玫瑰伴着尸体,玫瑰比往常更哀艳。
男人表情仍然冷,他的座椅一百八十度一转,他就背着尸体。当他背向尸体,一块蓝色绒布便跌下来把尸体盖着。
继而,在他的眼前,一个大木箱从不远处的漆黑中轻快地斜滑出来,那是魔术师爱使用的木箱,四边木板可以拆散下来让观众验明的那种。现在,木箱的四块木板一并向下松开跌堕,木箱的中央,有Mrs.Bee向跟前的他欢呼的笑脸。她身穿魔术师美女助手的漂亮服装。步向坐着的他跟前,伸出手来,让他握过,然后他猛地一拉,就把她抱到怀中。
她说:“你永远都让我重生。”
他回答:“我怎舍得失去你?”
她问:“你会不会在某一次就放弃我?”
他说:“就算世上没有玫瑰,我还要有你。”
老歌连绵响起,那是《I Love You for Sentimental Reasons》:“我爱你,为着一切感性的理由,我希望你是相信我的,我会把心交给你。我爱你,单是你已经是全部意义,请把溢满爱情的心交给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永不永不分离……”
她说:“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过。”
……那时候……
他微笑,目光内有星宿。他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叫她入了迷。
只是,她知道,他不会记起这首歌,以及那个时候。
剎那间,寂寞降临。
她的爱情背后,有她的寂寞。
***
那时候,是一九三○年,芝加哥。
Rose姓何,跟的是母姓,生父不详。她在芝加哥出生,母亲是世纪初从中国来的移民,被骗到美国,一心以为当家庭佣工,却被困在华人小区当妓女,暗无天日地与其它中国妇女一起为在当地当铁路工人的华人提供性服务。
何女士在三十一岁那年诞下Rose,她本来已有一个儿子,同是嫖客播的种。诞下Rose之后,她转行在赌场工作,她粗鄙、冷酷、讨厌她的孩子,当Rose十二岁时,她把Rose卖给区内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给一个嫖客买走,然后,她逃走又自杀。重复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终于跑得掉。跑掉后,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样——穿吊带裤,戴帽子,剪短发,举止男性化。她干着小混混的勾当:卖私酒、聚赌、打劫、盗窃。后来跟了一个年老的中国男人学杂耍,因为拋瓶子拋得差,她转而学习魔术。
她把脸涂白,装扮成小丑,左眼画一颗大大的红色星星。照样,像个男孩子。
十六岁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个繁荣的城市,虽然二十年代的豪气繁荣不再,全国陷入萧条之中,但芝加哥有工业、黑手党、私酒商、暴发户、歌舞剧、美食、电影和爵士乐。
Rose便在小小的夜总会中表演魔术,都是一些小手技,变走白鸽,变出彩带,铁圈交替,金鱼现身。她是一众表演者的间场小丑,一边表演一边逗观众发笑。
台下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种男孩子。她很高很瘦,涂白一张小丑脸,无人猜得到她的性别与种族。小丑就是小丑,当白鸽由她的裤裆中钻出来时,大家只顾大笑,没有理会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总会黑人最多,低级的白人和有色人种也不少,多数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总会内,主角是玩音乐的黑人,他们玩一种正风行全国的音乐,称为爵士乐,由新奥尔良和美国南部传过来,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这些城市,成为爵士乐的重镇。著名的爵士乐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于芝加哥的夜总会中展现黑人的骄傲。
由黑人的蓝调、灵歌和工作歌演变而来的旋律,丰富的节奏,自发性的激动,凭感觉驾御的演绎,就随小喇叭、色士风、风琴、笛子、鼓声,以及黑人柔滑如丝绒般的声音中倾诉出来,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优美而深沉。
Rose喜欢他们的音乐,而事实上,她知道的也只有这些音乐。她不懂得分析,不明白个中含义,但是她喜欢。
十六岁,生活简单,也不算不太安定,她与其它几个表演者,有跳舞的,有说笑话的,一起住在夜总会老板提供的房子中,有时候她会赌博两铺,也吸烟喝酒,活得像个男孩子。
然后,有一天,夜总会老板把她的衣服拋出后楼梯,肥大的他推了Rose一下,对她说:“你的表演太糟!我不需要你!”
Rose拨开他的手,反抗道:“我每晚也收到客人的小费!”
老板摇头,又再推碰她,“从纽约来了一位大魔术师,他也是中国人,但比你像样得多!”
Rose愈跌愈后,她抓着楼梯扶手,尖叫着:“你要给我多一次机会!”
老板却连后门也关掉,楼梯上铺满她的衣服鞋袜,还有魔术小道具。
彷徨、沮丧、不高兴 Rose决定要报仇。那会是一个怎样的魔术师?中国人?最多又是那种戴一条假满清长辫子,加一顶瓜皮帽的老丑中国男人吧!穿上纸扎公仔般的低级服装,卖弄低俗的中国特色。
她咬咬牙,看不起。
年轻的她希望继续表演魔术,因总比当娼好。是的,不当娼又不做魔术师,她可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