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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而且我听说一天有十几万访客,以刚成立的公司而言,这样的成绩相当惊人。”

  “大约在十二个小时前,有人侵入我的网站,破坏了顾客订单的资料库程式,虽然我马上成立应变小组抢救,但仍然流失大部分订单,而这些订单都尚未出货,恐怕会对公司的信用造成不小的损害。”

  “追查骇客的来源并不困难。”

  “公司的网路技术人员已经在一个小时前追踪到了骇客的踪迹。从连线时间、连线地点,以及提供拨接的ISP等资料查出可疑人物,就是……”庄海强停顿一下,续道:“你,衣仲。”

  “……”管衣仲不语。

  能自由使用他的电脑的只有庄梦蝶一人,但她可没有这份功力。

  “我并不愿意相信这件事是你做的,你是聪明人,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所以我在猜,八成是梦蝶她……”

  “……不,的确是我做的。”熄手上残烟,管衣仲盯着烟灰缸里最后一丝火光熄灭,心底不起丝毫波澜。

  听说韩玖菲在网路上成立了一个骇客俱乐部,所以如果操作者是她,就有实力做到破坏的动作。但她不可能随意出入他房间,唯一可能的解释是:她的行为出自庄梦蝶的授意,并趁他不在家的时间进来使用他的电脑。

  “梦蝶这么做是想陷害你,你还打算维护她?”

  “陷害?”

  “就像她以前做的一样,不计手段把所有人从身边赶走。”

  “如果小蝶存心赶我走,这十二年里多的是机会,何必选在我即将离职的时候才行动?更何况我看不出来小蝶有讨厌别人的照顾,甚至不惜一切硬把人赶走的理由?”

  记忆中的庄梦蝶,刚开始的确不太习惯他的接近,偶尔还会嫌他多管闲事,但随着时光流逝,他觉得她已经不排斥了。

  “我不清楚,只知道五岁以前的梦蝶是真的很天真可爱,后来不知为何突然变得讨厌双亲,讨厌人群,讨厌接触……”庄海强忍不住叹气。

  “你是说,由于某事才会造成小蝶个性上的转变?”

  “我不知道详情,当时我跟她母亲已经来英国发展事业,不在家里。”

  “你没有探究吗?”

  “当时梦蝶根本不理会任何人,所以无从查起。我径自猜想或许是家里的仆人得罪了她,于是另聘新人给予细心照料,没想到这些人却都被梦蝶赶跑了。”

  “……这件事让我来查吧!”这是他所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交给你,我很放心。对了,你打电话来有什么话要说?”

  “因为我的失职与不适任,我要提前请辞,感谢你长年来的照顾,我就做到今天为止。”不等庄海强回答,他挂上电话。

  伸手挥散包围在四周的层层烟雾,管衣仲无声笑了。

   

   ☆ ☆ ☆

   

  “小蝶,起床了。”一如往昔,管衣仲敲着庄梦蝶房门。

  “早安……”庄梦蝶揉着睡眼打开房门,“总觉得睡了比没睡还累。”

  眼光避开庄梦蝶身上可爱的蕾丝睡衣,管衣仲转身走向厨房,“洗洗脸振作一下精神,已经不早了。”

  “嗯。”迷迷糊糊点头,庄梦蝶关上房门换衣服。

  餐桌上,管衣仲道:“今天不用去玫瑰屋。”

  “咦?为什么?”哈,这么快就被炒鱿鱼啦!庄梦蝶得意的想。

  “刚才接到可晴的电话,从机场打来的。”

  “出国旅行?”

  “去法国找杯子,昨天被小蝶打破的那个。”管衣仲看了庄梦蝶一眼,谁知后者正笑噗噗盯着他,两人的视线在空中一接触,管衣仲随即别开头注视着盘子,“那个杯子是一个对可晴很重要的人的作品,她费了颇大心力才找到的,被小蝶这么一打破,她忧郁得几乎没办法开店,想了一个晚上还是决定到法国重找一次。”

  “又不是我打破的。”庄梦蝶摇头。

  她当然没有亲手打破它,实际的破坏者是孔思贤。

  “我问了她详情,从可晴口中听起来,昨天那只色狼似乎是思贤?这是怎么一回事?”

  “事情就是这样。”

  “胡闹!把思贤当成色狼,是你故意误导的吧?”

  “一场小误会罢了。”

  “‘小’误会?”管衣仲瞪了她一眼。

  “呵呵,衣仲终于肯看我了。”庄梦蝶甜甜一笑,“那么在意昨晚的事吗?昨晚你走了以后,我思前想后,还以为是身上的睡衣款式不合你意,特地换了一件呢!”

  “……今天我们到外面散散心,当作是慰劳你工作一天的辛劳。”她的衣物一向由他亲自选购,怎么可能不满意?何况他想要的何只是睡衣而已……

  “与其到外面浪费体力,我比较喜欢你继续昨晚没做完的事。”

  管衣仲放下餐具,“吃完后叫我一声,我们马上出发。”

  “你好像没吃几口耶!”

  “我不饿。”管衣仲以超高速闪进书房,关上房门。

  “这样的衣仲真的好有趣啊!”

  庄梦蝶兴奋地哼着歌,脑中念头百转,想着想着,唇边不禁勾起一抹笑意。至高无上的找麻烦术,应该是大举进攻对方最弱的城墙,一气呵成地猛攻直到城门陷落。

   

   ☆ ☆ ☆

   

  “我准备好了。”书房门外,庄梦蝶偷笑着敲门,手上拿着数位相机。

  庄梦蝶全身上下只披了一件薄纱长袍,因为这件长袍本来是套在晚礼服外以增加朦胧美感的,所以它的透明度百分之百,暴露度更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最适合用来实现诱惑计划。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

  “我进来!”她径自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管衣仲背对着她,在和书房相连的穿衣间里翻箱倒柜,似乎正在找些什么。庄梦蝶见机不可失,连忙将相机摆在适当的地方,并按下廿秒后自动拍摄按键,放轻步子从后面抱住管衣仲。

  呵,这下人赃俱获,天地为凭,照片为证。管衣仲想不负起责任辞去管家一职,并娶她当老婆,是不可能的事!

  “先披上这个。”管衣仲转过身,将手上特大号毛巾紧紧包住庄梦蝶,只露出她的头跟膝盖以下的部份。

  庄梦蝶正讶异间,相机启动声瞬间响起。

  “拍照存证吗?”管衣仲摇头,继续找衣服,“天真。”

  “你怎么知道……”庄梦蝶噘着小嘴嘟囔着。

  “如果七年的时间,还无法让我看穿你的想法跟行动,我岂不是白混了?”管衣仲反手递过来一套休闲装,“穿上这件。”

  “咦?”庄梦蝶犹疑地看着,没有接过。

  这套休闲装看起来就像是早上公园里慢跑的人穿的便服,短袖长裤,庄梦蝶看了颇不习惯。她还记得,高中时代的冬季体育服是她穿过的最后一套裤装,之后,管衣仲为她准备的服饰都是洋装,据管衣仲的说法是,优雅的长裙才是淑女的装扮。

  “穿上吧!我们今天要走很多路,穿着洋装高跟鞋可不好走。”

  “一定要穿得这么随便吗?”

  “我希望小蝶能完全放松,从这一天起。”

  “怎么突然……?”

  “……就当作心血来潮吧!”

   

   ☆ ☆ ☆

   

  “真不敢相信,我们居然会跟一般人一样,背着水壶便当爬山!”庄梦蝶脸颊气得鼓鼓的,弯腰驼背地往山上走。

  “讨厌和我一起出来玩?”管衣仲游刃有余地走在她身边,太阳眼镜依然是他的注册商标。

  “谁说这种话了。”庄梦蝶感到奇怪的是管衣仲的态度。

  如果是以前的管衣仲,不可能舍得她背个大袋子辛辛苦苦地爬山,多半会吩咐司机把车子开到接近山顶的地方;假设山路太过狭窄,车子走不了,他便是叫来庄家的私人直升机将她直接送往山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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