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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终于是逃不过这一劫,生性害羞内向的我(相信认识我的人都不会同意这句话),仍旧是得鼓起勇气提笔写下“作者介绍”般的文章,真是教我好想连三叹——

  唉!唉!唉!

  霖瑄是个很、非常怕麻烦的人,简直像是得了“麻烦恐惧症”一样,所以霖瑄非常讨厌打电话,也因此被不少朋友骂了上百次猪头,但是霖瑄奉着与世无争、宽大为怀的胸襟,全部当成了耳边风,依然故我地活得相当自在。

  当初要写这本故事完全是因为那时霖瑄迷上了武侠小说,满脑子想的都是想称霸武林、一统江湖,但是……似乎是文笔有待加强吧,这“统一大业”竟是统了好几次才获准搬上台面,唉!想来这武林盟主之位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在霖瑄的脑袋里,有许多的故事都是一时兴起,不过兴头一过,也就没了下文了,而能成就一本十万多字的故事的,通常都是有他人在旁鞭策的结果,读霖瑄是又暗恨又欣喜的,完全不知如何回报……或者该说是报仇?

  努力写了这么多字,想想也应该是够了吧,不然霖瑄的头发在还没过完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半年就会全随风而逝,呜哇——那会是多么恐怖的一个画面啊!

  所以——

  咱们下本书再见喽!

  楔子

  所有的人都迷失了方向,抱头鼠窜;所有的人都惶恐惊惧,害怕得大声叫喊……

  “动作快一点!把所有的人全部灭口,不准留下任何一个活口!快——”坐在马背上的壮汉大声吆喝着,夜色遮去了他大半边的脸。纵然今夜是没有月光的夜晚,但是他杀意狠绝的凶眸却在夜色里闪闪发亮。

  “去!别玩了,快拿了东西离开!”

  一把捉起另一名男子丢出十丈之外,壮汉随即侧身,举手挥刀而下,夺走了原本被男人压在身上惊叫的女子的性命。

  “求求你放了他吧,他只是个婴儿,认不得你的……”

  一名妇人跪地央求,双手紧紧抱住一名男子的大腿,眼睛中透露出惶惧,直视着男子抓握在手中的婴儿。

  “哦?你说的是真的吗?”男子张大了双眼,非常认真地看着妇人。

  “真的!真的!”妇人拼命地点头。

  “可是……死人说的话我通常都不是很相信耶!”

  “啊?”妇人先是一愣,再是双瞳暴睁:“啊——”

  就见男子向上抛丢手中的婴儿,再以迅捷的刀法凌空切断婴儿的身体,也在同时划开了妇人的脑袋。霎时,婴儿的血和妇人的血同时喷射而出,犹如两道血刀交会在半空中,并在瞬间又向四周喷溅,景象惨不忍睹……

  “走喽!”壮汉吆喝了一声。

  接着,数点零星的火苗窜出。

  “全部的东西带齐赶快走,官兵快来了!”

  吆喝、求饶、怒骂、尖叫的声音不绝于耳,猫如一场人间炼狱;然而随着火势的增强,渐渐地,各种声音逐渐消失,在一群人影迅速离去,隐没入深夜的黑幕之后,整个庄园陷入一片死寂,宛如一座才历经一场浩劫的死城般,只有烈火烧爆木头的“僻啪”声衬底。

  大火熊熊地烧着,高温之下浮现出气流般的蒸气;烈火散出来的光,连十里外的人都能一目了然。

  大火狂烧了一整夜,烧毁了庄园的华丽,烧焦了四十五具尸体,也烧尽了所有的证据……

  第一章

  洛阳是个大城市,就是因为大,所以人多热闹;也因为人多,因此三教九流的人也不少,各路人马在这儿全能找得到。相对地,在这里也可以得到第一手的消息来源和情报。

  “悦龙客栈”是洛阳城内最大的客栈,因为它卖的东西物丰价廉,坐落的地理位置又好,坐在三楼便可以眺望整个洛阳城,因此许多文人墨客、英雄豪杰无不喜爱来到这儿喝壶香茗、吟诗作对,或举酒对杯畅饮一番。

  今日如往常一般悦龙客栈依旧是高朋满座,楼上楼下全坐满了人,忙得店小二跑上跑下累得快不成人形了。

  在人声鼎沸之下,有些人说起话来不免放大了些声量,但这也是因此可以打探到许多消息的因素之一。

  “喂,听说上个月杀了王家老爷子的凶手,前些日子在广州给抓到了。”一名身穿青衣的男子对一旁的朋友言道,“那凶手被抓的当儿还砍伤了三名官兵,到最后仍是被刘捕头违着了,领着往省城去。”

  “刘捕头是指刘雄吗?”

  “当然啦!”青衣男子拿起酒杯,一仰脖子灌了下去,随即又拿起酒壶斟酒。

  “当王老头儿的尸首被人发现的时候,实在是修得很咧,几乎都快认不得是人是鬼了,所以刘捕头才会当下对天立誓,不论天涯海角他一定要追拿到真凶!结果他足足追了一个月,直到前些日子才让他给找到了线索,也一路追了三天才终于在广州逮着了!这其间的过程还真惊险呢,差点儿就让那贼子上了船逃走哩。”

  “这凶手还真是凶残呢!”青衣男子的朋友摇摇头,拿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要说凶残,怎么也比不上一年多前石家的灭门血案,那次才称得上是惨不忍睹。”

  “是啊,听说凶手到现在还没抓到呢。”

  “证据全都被大火烧光了,尸体也都焦得跟黑炭一样,要抓凶手可难喽!”青衣男子有所感叹。“唉!连刚出生的幼婴都不放过,怎么忍心下手哪!”

  “算一算居然也一年过去了,惨案发生后的前几个月官府还大肆缉凶呢,现在呢?雷声大,雨点小喽!”

  “别说官府了,一般人不也都这样?当时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现在又有几个人在关心?”

  一说到这儿,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叹了一口气。

  事实是如此,时间总是会冲淡所有的一切,而人是最健忘的动物。

  青衣男子和友人轻叹了一声之后,随即就将话题带到了别处。然而,隔了两张桌子偏左边的位置上,坐着一位相貌异常俊美的年轻男子,独自一人默默地饮着酒;他那模样儿仿佛是置身于凡尘俗世之外,散透出的沉静气息和喧嚣的酒馆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你看见了没?”坐在窗边的魁梧壮汉——杨冲,用手肘碰了碰同桌的伙伴。

  “别多管闲事。”萧仲儒一身淡蓝装束,神情有些不悦地对杨冲皱皱眉,并拿起了酒杯轻啜一口。

  “不是我要多管闲事,这事儿分明是太明显了嘛。”杨冲为自己申辩。

  “你不会当没看见吗?”

  “老皮,你这话就错了,眼睛长在我脸上,它要把四周看得清清楚楚,我怎么管得了?我又不是头脑不清的白痴笨蛋。”

  “可是装傻不是你的特长之一吗?”萧仲儒斜睨了杨冲一眼。

  “那敢情还是跟你学的呢,师父。”

  “但我总觉得你是‘青出于蓝,而更甚于蓝;冰出于水,而更寒于水’的好徒弟呀!”

  “别跟我这个大老粗咬文嚼字的,你也不怕会闪了舌头。”杨冲豪气地一饮而尽杯中物。

  “瞧!我舌头还挺灵活的。”对着杨冲吐出舌头,不料,对方却嫌恶地撇过头去。

  “去!你脸上身上没几两肉,吐出舌头怪吓人的,快收回去。”

  “我……”

  “敢情两位大哥是为了我而起了争执?”出乎意料之外,俊美的年轻男子突然出现在斗嘴的两人面前。

  杨冲惊愕地微张着嘴;而萧仲儒则是冷着一张脸,怪怨地瞪了友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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