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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起来确实很像是Val,但她不愿意就此放弃。Val是她的狗,虽然只相处了一个多月,她仍然对这只狗是有感情的。“先生,我这里是有一只跟你的描述很像的狗,不过我猜如果你看过我在外面遛它,也可以说出类似的描述。我要怎么确定你真的是狗主人?”

  男人顿一下,似乎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问题,然后才开口:“你愿意让我上去吗?”

  她皱起眉头。哪一个神智正常的单身女人会让一个陌生男人在这种时间进自己的公寓? “对不起,时间不早了。”

  男人低声笑,声音透过对讲机的话筒,有一种奇妙的感染力,她发现自己的嘴角也跟着弯了起来。

  “好吧,我想我不应该打扰女士的休息时间。请问你明天有空吗?我们可以约到一个外面的场所,我可以带一些照片过去,证明我说的事情。”

  她迟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这个莫名其妙的邀约。去了,万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么她这一个多月来的新伙伴就又要离开了。

  她可以拒绝他,反正她会好好照顾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挣扎,温声补上这句话。

  她叹气,放弃了刚刚的念头。

  “好吧。”

  ※ ※ ※ ※ ※ ※ ※ ※ ※ ※

  坐在约定的小公园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潜逃的冲动。

  “Val,你那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她无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狗喊话:“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他到现在才来找你,不觉得有点没诚意吗?”她刻意不去想那个人最后说的那句话。

  “汪!”

  “而且你这么乖,他怎么会让你跑出来的?你明明不是会乱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觉得不对。“他一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把你丢掉了,然后过一阵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个要抢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坏蛋。

  ”对不起,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带着笑意的醇厚嗓音从头顶传来。“因为我前几个月不在内地,有人发我的脾气,才故意把它丢掉的。虽然我也有错,但是害傻蛋变成流浪狗的元凶并不是我。”

  不用抬头,她已经知道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种迁怒到动物身上的家伙,根本应该被拖出去枪毙。”她没好气地回答。

  “喔,我已经和犯人恳谈过了,不会再有麻烦。”男人漫不经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捡到傻蛋的?”

  “捷运站。”

  男人哈哈笑。“捷运站?”

  她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

  “我以为那位小姐把傻蛋丢到其它县市去子。我这几个月一直东奔西跑,结果她只是随便把它丢在捷运站就算了?”

  “说不定她真的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声音带者浓浓的笑意。“你刚刚自己不也说了吗?傻蛋是一只不会乱跑的狗,如果它被丢掉了,一定会留在原来被丢弃的地方不动,等人把它带回去。所以她根本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是随便找个捷运站丢下它,然后骗我说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颇花费过一番力气。“你还没有证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对这个名字有点意见。

  “你说的傻蛋。”她还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东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帮它取的名字。”

  沉默几秒,他才又开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冲动。“先生,你说要带来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权,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声笑。“你真的不是在开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头,想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

  方正的轮廓上刻着味道浓厚的五官。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张带笑的慵懒嘴唇上面带着淡淡的青髭,非但不显脏,反而更加凸显出他浑身散发的强烈阳刚气息,下颇中央有一道酒窝一样的小沟槽。

  带着几分粗犷的英俊样貌,加上高大结实的身材,一双比例完美的长腿,整体而言,这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帅哥确实是极晶中的极品,让人完全联想不到近来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词。

  她认识的几个摄影师看到他,一定会想尽办法骗他进镜头。

  这种男人不是会让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开的偶像型帅哥,不过有一点年纪的职场女性绝对无法抗拒这种风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个说法,不适用在她的身上。

  在时尚圈混了几年,什么好看的脸孔她没见过了?这位夏先生尽管是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型帅哥,比起几个当红模特儿恐怕也是不遑多让,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张脸就可以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衣着倒是为他加了不少分数。象牙色的针织衫配上土黄色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搭配的同色休闲麂皮鞋,看起来状似不起跟,简单的剪裁、温柔舒适的用色搭配,却充满了大地的味道,很适合这个季节。

  会穿衣服的男人不多,过了三十岁,懂得让衣服衬托出自我风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动物。

  “小姐?”

  她觉得耳朵有点热,知道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着将人家晶头论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后。“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对吧?”

  巧的不只是这样,她总觉得“夏”这个姓氏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叫傅千树。”她客套地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来。“夏先生,你说的照片呢?”

  男人扬扬一直拿在手上的牛皮纸袋。“这里。”

  她接过他递过来的资料袋,抽出里面的照片。真的是Val……不,应该叫它“傻蛋”。

  从肥肥短短的小狗,到现在老实的成犬模样,每一个阶段,都有照片可以为证。那张像是带笑的滑稽脸孔,从来没有改变过,她连想要挑毛病都没有机会。

  确实,狗是他的。她的心情低落下来。

  “……你确定你那个女朋友不会再把Val……呃,傻蛋,丢到街上当流浪狗?你要知道,这次被我捡回来是它运气好,否则以它那个呆呆的个性,不是被捕狗队抓走,就是被送进香肉店,我可不希望把那只小狗再次推落火坑。”

  “我记得我刚刚没有提到傻蛋是被我‘女朋友’给放走的喔。”男人抬高一道眉毛,微笑提问:“小姐,你的结论是从哪里来的?”

  想也知道,会做出这种蠢事的,多半就是女朋友,否则一般人哪里会无聊到拿别人的宠物作为报复的手段?

  但是她心情不好,不想跟他耍花枪。“我不在乎傻蛋是被谁丢掉的,我只想知道以后不会发生同样的事,否则我不会把它还给你。”

  他干脆地点头。“这件事是我不对,以后不会再发生。”

  “口说无凭。”

  他摇头笑。“我已经和那位小姐分手,这样的状况不会再发生。”

  她叹气,知道自己没有理由再刁难他了。狗是他的,就应该物归原主。

  “傻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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