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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那就是现世报,你自己要认命。因为在我这个外人眼里看来,情况确实是如此。”小邵耸肩。“你太有自信、太重视自己的生活,不管今天跟谁分手了,你还是可以好好过着你自己的日子,不会有太大的改变。我不是说你不用心,跟那些漂亮的美女们交往,你用的心绝对不少,否则她们也不会答应当你的情人。可是说实话,你真的在意过你哪一个女伴的反应吗?闹脾气了,你说两句好听的话,挑个漂亮的礼物,大多数人都会马上被你哄得服服贴贴,就算不行,大不了分手,换个女朋友就是,反正你没损失。这种交往,跟小学生办家家酒没什么差别,只不过你用的道具比人家贵一点。而就像你说的,傅小姐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你会担心她的想法、会因为跟她分手觉得沮丧、会因为不知道她的反应而害怕……这样的不安,才是爱情的真实面目。行权,你是真的很喜欢——很爱傅小姐。活到三十四岁,这大概是你第一次真正认真在谈的‘恋爱’——至少,是我认识你这么久,亲眼看到的第一次。这对我认识的那个夏行权来说,简直跟奇迹差不多。”小邵顿一下,深吸口气。“所以我说,行权,你如果就这样放弃了傅小姐,你就是真的大傻瓜。”

  一口气说完,小邵还是埋头进行他的工作,手边的动作不曾稍慢。

  办公室里陷入沉默。

  “小少爷。”几秒钟过后,男主角抬高眉,懒洋洋地开口:“我们认识这么久,难得看到你这么严肃。”

  小邵低着头,又叹口气,继续努力工作。“没办法,老板,我拿人家的薪水,总不好意思不做事。帮老板分忧解劳,也算是员工的责任。何况你老是耗在办公室里不出门,我想要摸鱼也很麻烦。”

  他笑。“好、好,我听到抱怨了,会乖乖照办。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刚刚千树打电话来做什么了?”

  小邵眨眨眼睛,似乎这才想起来他们这个讨论的起点。“啊……对了,傅小姐刚刚的电话。”

  他皱起眉头。小邵的口气似乎有些怪异。

  “她说她会把傻蛋送回你的公寓去。”

  听到这句话,男人脸上的笑意消失,向来愉快的表情丕变。

  她要把傻蛋送回他的公寓?这是什么意思?

  “干树这样说?”

  小邵点头,一脸无辜。“对啁,老板,所以我刚刚才问你要不要知道。”

  “小少爷——”他干涩地开口:“有时候,我难免会想要把你抓起来痛扁一顿。”

  他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彼此彼此啊,大老板。”

  不再理会在一旁幸灾乐祸窃笑的好友,男主角抓起外套,起身就往门口冲去。

  门“碰”地一声关上,留下一室安静。然后,安坐在位置上工作的旅行社经理开始轻轻哼起歌来。

  ……刚刚傅小姐确实是这样说没有错,她会把傻蛋送回到他的公寓去。

  然后她会留在那边等他回去。

  省略掉后面那句话,好像确实会造成一点点的误会。他严肃地想着。语言,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

  “啊,对了,老板,”他拍拍头,对着门口喃喃说道:“傅小姐说她的手机又没电了,不要用手机找她。”

  这一点,他是真的忘记了。

  第十章

  打开门,他只看到一条小黄狗摇着尾巴,一边汪汪叫,一边愉快地跑到门边迎接他。

  他的心冰冷地缩紧。她不在屋子里面。

  回家的一路上,他当然曾经想过这很可能是小邵的恶作剧。反正小邵没事喜欢整整他这个上司,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新闻。

  但是她不在里面。她来过,又走了,留下傻蛋。小邵没有骗他。

  胸口一阵剧痛,然后是从来没有过的强烈空虚和绝望。她真的忍心要斩断这段关系?

  不可能!他告诉自己。千树爱他,即使拒绝了他的求婚,那个小女人对他仍是有感情的。他很确定这一点,不可能弄错。

  ……真的不可能弄错吗?

  他深呼吸,逼自己甩掉脑中那个不受欢迎的问号,弯腰帮傻蛋套上狗链,带着狗,迅速就往刚刚离开的地下停车场冲。

  踏下油门,他的第一个目的地,是她的公寓。

  一边操作方向盘,他一边拨手机给她。

  语音信箱。她把手机关掉了。

  拨到杂志社,汤尼说千树今天中午有记者会,下午不会再进办公室。

  看看时间,记者会的时间早该结束,她一定是在记者会结束之后,才把傻蛋带到他家去的。

  车子驶进熟悉的巷子里,他打开门,跳出车外。完全不明白主人焦虑的傻蛋咧开了嘴,摇着尾巴,跟着他跑到公寓大门口。

  调整呼吸,他按下电铃。

  没有人接听。她不在?

  不死心,他又多按了几次,到后来,连邻居都忍不住好奇地探出头来,想看看到底是哪一个不知趣的家伙,一直按着对讲机不放,制造噪音。

  看来她是真的不在。

  苦笑着向似乎有些恼怒的老人道歉,他叹口气,走回车子。

  “傻蛋,你知道千树会去哪里吗?”他用前额抵着方向盘,闷闷地问。

  小黄狗歪一下头,摇着尾巴,愉快地汪汪叫。它当然不知道。

  他对自己摇头,深吸口气,将车子退出停车格,离开她的公寓。

  植物园、阳明山、中正纪念堂、猫空、他们曾经一起吃过饭的几间餐厅、酒吧、第一次见面的小公园……

  他从来不知道,那些回忆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如此深刻的痕迹。他甚至可以清楚记得,她曾经在哪里对他说过什么样的话、用的是什么样的表情。

  微笑、狐狸般的眼睛闪着光、古铜色的浪漫卷发在光线下闪耀,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鲜明,仿佛刚刚才发生而已。

  千树、千树……

  他已经沦陷得太深太深,连一点抗拒的机会都没有。小邵没有说错,如果他真的放千树走,那他真的是一个大傻瓜。

  可是,她到底去了哪里?

  时间飞快地过去,夜色已然深沉。距离他离开办公室的时间,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男人开着墨绿色的跑车,载着一条不认得路的小狗,在都市车流中彷徨徘徊,寻不着归处。

  愣愣望着前方红色的灯号。他要到哪里去?这么晚了,她却没有回公寓去,到底去了哪里?

  这个他曾经以为很小的城市,突然之间,变成一座巨大的迷宫,他在里面绕了又绕,找不到自己要找的人,连方向感都开始麻痹。

  他该往哪里去?

  “叭”地一声响,后面的驾驶猛力按着喇叭,将他拉回现实。

  绿灯了。

  一直乖乖趴在座位上睡觉的小黄狗被惊醒过来,奋力摇摇小脑袋,甩掉剩余的睡意,然后抬起头,用一双湿润的眼睛望着驾驶座上的主人,发出呜呜的乞求。

  对了。他叹气。傻蛋从下午开始,陪他跑了一整个晚上,还没有吃东西,当然会觉得肚子饿。

  “好吧,傻蛋,”他叹气,决定暂时撤退。“我们先回家去。吃饱了,晚一点再出来找你的女主人。”

  ※ ※ ※ ※ ※ ※ ※ ※ ※ ※

  电梯门开,他牵着傻蛋,走向自家的门前,掏出钥匙开门。门一开,却赫然发现公寓里的灯火通明。

  愣一下,看着躺在米色沙发上沉睡的美人——他找了一整晚的心上人,正在他家里的客厅里安详地睡着。

  修长的身躯侧卧在长沙发上,两只手蜷曲在粉色的腮帮底下,精致的睫毛随着悠长的呼吸轻轻起伏,深铜色的丰厚卷发散落,温柔地覆盖住半边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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