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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了庄严气派的万花山庄之后,傅遥便将自己的身份向花飞雪坦白,并以傅缘流之子的身份拜会了父亲的挚友花凌宵。

  但为了不曝露傅晶蝶的身份,只好佯称傅晶蝶是他的义弟。

  花凌宵见到了挚友兼救命恩人之子,欢喜之情自是不在话下。尤其是在见到了温文儒雅,倜傥俊秀的傅遥之后,更是恨不得再多生个女儿出来,许配给傅遥。

  众人寒暄过后,好客的花飞雪便将傅遥及傅晶蝶安排在东边的厢房中。在安顿好了之后,花凌宵便立刻吩咐下人备妥酒席,要替傅遥及傅晶蝶举办一场盛大的洗尘宴。

  洗尘宴上,笑容满面的花凌富首先开口:“傅贤侄,许久未见,不知令尊近况如何?”

  “托世伯洪福,家父身体安康,近年来多以养花垂钓为乐,生活颇怡然自得。同时家父亦亲托小侄向世伯问好。”

  “呵呵……好说好说。江南路遥,傅贤侄难得前来,不妨多住几日。对了,近日城郊的万佛寺将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庙会,就由飞雪陪两位贤侄一同前去游览一番吧!”

  “那傅遥就先谢过世伯的招待,在贵府叼扰几天了。”

  “哪儿的话,傅贤侄客气了,咱们是自家人,你们不必拘礼,大可把万花山庄当成自己家里一样,反正咱们迟早都是一家人了。”

  由于花凌宵语中“迟早都是一家人”颇有弦外之音。此言一出,傅晶蝶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右手却笨拙地打翻了桌上的茶杯。

  花飞雪见状立刻遣下人前来清理,并体贴地问道:“傅贤弟怎么了?没被热茶烫伤吧?”

  傅晶蝶故作无事地端起热汤就喝,一见花飞雪那俊俏的脸庞,竟如此地靠近她,吓得她被热汤给呛着了。

  “咳……咳……咳……”

  花凌宵担忧地问道:“二贤侄是怎么啦?是不是初到京城,有些水土不服?”

  傅遥连忙答道:“请世伯放心,小晶他只是旅途劳累,身子略有不适,只要早些休息便不碍事了。”

  “既然这样,那么二贤侄用膳后不妨先入内休息,身子要紧。”

  傅晶蝶见傅遥为她解了围,连忙说道:“那么小侄就先告退了。”

  接着傅晶蝶立刻二话不说,脸红心跳地匆忙离席。

  一想及方才花飞雪那俊美的面容,竟如此地贴近她,让从未与异性如此亲近的傅晶蝶手足无措了起来,只能捧着异常发红的脸蛋落荒而逃。

  ***

  这日,艳阳高照,春风拂面的翠绿林荫深处。京城附近香火最盛的万佛寺,正举行着一年一度的庙会。

  绿林密立两旁的苍翠大道上,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密密麻麻的像是成群结队的蚂蚁似的,朝着万佛寺的方向鱼贯前进。

  花飞雪和傅遥、傅晶蝶三人,当然是人潮当中特别令人瞩目的组合。

  手执摺扇,风流倜傥的花飞雪,一身雪衣,步伐昂扬地与一身蓝色丝绸长衫,文质彬彬的玉面书生傅遥,漫步于苍郁的林荫道上。同行的当然还有气质清新,纤柔俊俏的傅晶蝶。

  虽然她跟两位出类拔萃的兄长们站在一起,显然还要矮上那么一截。不过由于外表俊美,倒也赢得了不少姑娘的青睐目光。

  就这样,风流俊逸、意气风发的花飞雪和儒雅内敛的傅遥,一路风风光光,饱受沿途姑娘佳人的垂青而漫步至万佛寺之余,两人自也饱览了美丽的苍林翠柏之美景。

  只有可怜的傅晶蝶,除了偶尔可以和花飞雪以及傅遥说说笑笑,聊可解闷之外,这一路上,至少有“半路”的心情是很差的。

  此乃起因于半路上突然有位穷追不舍,不断对她大抛媚眼的“千金小姐”,呃……不好意思,是笔误,正确的应指“千斤小姐”,令她不堪其扰。

  一直到那位热情可爱的胖妞,最后因受不了傅晶蝶这个“不解风情的书呆子”,也只好忍痛放弃,不再“明示”好感了。

  被同是身为女儿身的热情姑娘所追求,傅晶蝶简直尴尬得无以复加,窘态百出。

  而俊美的傅晶蝶被陌生的姑娘所倒追示好的情形,自然落入了同行的傅遥以及花飞雪的眼中。

  风流俊逸的花飞雪,看到傅晶蝶对于女人的示好,竟然“害怕排斥”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心觉有异,忍不住偷偷地问傅遥道:

  “怎么小晶好像特别害怕女人?难道他从小都不曾见过女孩子,不曾跟女孩子相处过吗?”

  “呃……这……”

  傅遥显然对于这个问题,有几分头痛。

  不过一见到花飞雪那份关爱异常的神情,傅遥便露出了个神秘的笑容,将计就计地说道:

  “唉——这都怪她小时候贪玩,不小心抓伤了隔壁女孩儿的头发,惹怒了人家,就这样硬是被个高出她半个头的女娃儿给修理了一顿,从此以后,她就再也不敢跟女孩儿靠近了。”亏他说得脸不红气不喘的,把莫须有的过去如数家珍地招了出来。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花飞雪担忧的俊脸,浮现了几丝怜悯与不忍的神情。

  “小晶怎么看见姑娘家竟如此害怕,难道以后终身要不娶吗?”

  “唉——”傅遥神情悲壮的好像家里的母鸡全孵不出蛋来似的。“我也正在担心这个问题啊!况且我义弟自小际遇堪怜,从小与家人失散,好不容易被我爹收为义子,总算可以过着平稳的日子,不再四处流浪。但是只要一接近女人,她就会感到莫名的惧怕。久闻花兄红粉知己满天下,对于舍弟的旧疾,不知能否助上一臂之力?”

  “当然,在下或许可略尽薄力,助其早日恢复男儿本色。”傅遥一见到花飞雪那副豪气干云,义薄云天的气魄,早就放了一百个心。

  并且暗自窃喜着,只要你肯救她就好,反正能不能医好她的“惧女症”都没有关系,能够顺便将她的心给偷走最好。否则只是常常和她亲近也无妨,反正只要让他们早日相亲相爱,他的任务就算圆满达成了。

  此时,傅晶蝶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想要去找个茅厕方便一下。但这一去,却更加的脸色苍白,原来方才她才离开花飞雪不过数丈远,就又遇上了另一个更难缠的姑娘。

  “公子,请问,万佛寺怎么走?”故作婀娜的女子,一双凤眼已眨得快掉了下来。

  那副猛送秋波,举止轻佻的模样,拿方才所受的“轻微”惊吓一此,简直就被比到南海去了。天啊!她这是招谁惹谁来着?

  傅晶蝶不耐地说道:“就循着这条路直走就到了。”

  “哎呀!可是人家是头次出门的大家闺秀,一个人走那么远的路,难免有些害怕,可否请公子护送奴家一程?”

  看着她猛摆腰扭臂的德性,傅晶蝶不禁开始替她担心起来,扭得这么用力难道不怕将腰给扭断吗?

  只是一见那位长得姿色平庸,举止矫揉造作的千金小姐,非但完全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规范,还一见着傅晶蝶,就上前主动拦截问话,心中不免烦燥起来。

  “对不起,在下有要事在身,先走一步了,告辞!”

  好不容易终于借机摆脱那个“娇娇女”,硬撑着回来,却突然见到花飞雪那副“悲天悯人”的神情,以及傅遥那副幸灾乐祸的模样。没办法,谁叫傅晶蝶自小就是傅遥的小跟班,而且刁钻的脾气愈来愈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比之当年的傅遥有过之而无不及,傅遥看着她在家顽皮惯了,偶尔在外面受点教训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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