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属下先帮您上好药再走吧。」望着主人泛着红紫的手,方绍轩脸上不禁露出担忧的神情。
王爷向来养尊处优,如今却连洗了半个多月的衣服。这样冷的天气,河水不知有多冰,他如何受得住?
「上药?」风玄煜一愣,笑道:「你误会了,药不是我要用的。」
「难道是要给沈姑娘的?」方绍轩不由得皱眉。
「正是。」风玄煜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没见过像小玉这么倔的姑娘,明明受不了,偏又爱面子,为了她先前那番不做米虫的言论而死撑着。」
「那您呢?您又是为什么硬要待在这里受苦?」为了主人着想,方绍轩顾不得身分的差异,直言劝谏,「您之前说沈姑娘很有趣,所以才待在她身边找乐子;但属下看到的,只有您在替她做苦工。难不成洗衣服很有趣吗?」
风玄煜淡淡一笑,对方绍轩略嫌失礼的态度不以为意。
「洗衣服很苦,但在她身边确实很有趣;何况有个人把你当朋友,和你平起平坐,感觉很好。」
「王爷!」方绍轩的眉皱得更紧了。
风玄煜笑容不变,又拍了拍方绍轩的肩,「我自有分寸,你就别操心了。快回去吧。」
「属下还有一事要说。」
「说吧。」
「皇上新得龙子,传令诸王不论远近,元旦务需进宫参加大朝会。如今已是十月,若不及早准备,只怕会来不及。此事还请王爷示下。」
听到自己新添了侄儿,风玄煜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既然是皇子出世,皇上后继有人,我自然得去恭贺一下。你传令各个杂技团勤加练习,我要带他们一同上京,在皇上面前献艺祝贺。其它的事情,你觉得怎样妥当就怎么办吧,等决定了起程的日子再告诉我。」
「是,属下遵命。」方绍轩躬身告退。
待他离开,风玄煜便拿着要给沈凡玉的药,带着愉悦的心情走出房门。
***
「小玉——」话声陡然中止。
风玄煜背转身子,急急忙忙掩上门,靠在门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来到沈凡玉房外的时候,见房门虚掩,便直接推门而入,未料她居然正在换衣服!怕被当成登徒子,他才会赶紧退出房间。
不一会见,门被打开了,沈凡玉笑吟吟地走出来。
「阿煜,你找我有什庆事?」
「我是拿药来给你的。」他兀自有些不自在,觉得方才冒犯了她,不由得脸色微红。
「进来说吧。」
她退开一步,让他能走进房间里。
刚在桌前坐下,风玄煜便歉然道:「刚才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你……」
「没关系,小事嘛。」
「小事?」见沈凡玉浑不在意,笑容依旧,他不禁一愣。
「对呀。反正我刚才衣服还穿得好好的,你什么也没看到,不用跟我道歉。」
她换衣服时,下身有裤子,上身则穿着窄袖小衣,了不起是让他看到小腿和膝盖,还有抬手穿衣服时露出一点点腰身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
「可是……」她方才只穿着衬裤和窄袖小衣,怎么想,他都算占了她便宜。
「不必可是了啦。」见他还是一脸愧疚,她半开玩笑地说道:「不然下次你换衣服时,让我看回来,那我们就算扯平了。」
基本上,她很乐意看帅哥跳脱衣秀。
面对她大胆的言词,风玄煜既感惊讶,又觉好笑。
她似乎总有出人意表的反应。
「好啦,你别呆呆坐在那边。刚刚你说拿药来给我,是什么药?」她轻推他的肩。
「是专治冻伤和龟手的药。」风玄煜将瓷瓶和小木盒摆在桌上,关心地望着她,「你的手弄成这样,如果不上药,这个冬天有得苦了。」
「谢谢。」她心里暖烘烘,感动不已。眼角余光瞄到他放在桌上的手,连忙问:「你把药给我,那你自己呢?你的手怎么办?」
「我没事。」他淡淡一笑,「衣服大半都是你在洗,我的手可比你好多了。」
「那不行,药是你拿来的,哪有光是我用的道理。」
「那好吧,我先帮你上药,等一下再处理我的手。」
「这还差不多。」
风玄煜无奈地摇摇头,打开了小木盒的盖子,沾了些乳白色的药膏。
「手伸出来吧。」
「喏。」沈凡玉顺从的将双手放到桌上……
轻轻执起她的手,见手掌和手指都龟裂得严重,又红又肿,还泛着青紫,他忍不住皱眉道:「先前有人要跟你换工作你不要,才会搞成现在这样子。」
她皱皱鼻子,噘嘴道:「话都说出去了,我也没办法。早知道冬天洗衣服会那么惨,我老早跟她们把工作换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跟她们换了工作,不就变成她们的手遭殃了吗?」
「她们都是老手了,洗了十几年的衣服,哪会像你这么没用,弄伤自己的手。」他小心地抹着药,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也洗了快十年的衣服呀!」她不服气地反驳。
「真的?」他抬起头,双眼直盯着她。
「当然是真的。」被他看得心虚,她小声地补上一句,「只不过不是用手洗……」
他再度低头擦药,不怎认真地问:「不是用手,难不成是用法术洗吗?」
「法术……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她可没说谎,科技本来就是现代化的法术。
「那你现在怎幺不用法术洗?」他一边说,一边换手涂药。
「我从天上掉下来,怎么还有法术呢?」她耸耸肩,一脸的无奈。
来到古代,她失去了现代化的科技,就像仙女从天上掉到凡间,失去了法术。
对她的说法,风玄煜一笑置之,仍旧当她是在说笑。
「你别光念我,也说说你自己。」沈凡玉微偏着头,纳闷地看着他,「都半个多月了,你都没再想起什么吗?我甩出去的那一棒子,当真那么厉害,让你到现在还只想起名字和你没有家人这两点?」
她越来越觉得他不像一个失忆的人。他的态度太从容,太轻松,丝毫没有惶惑不安或焦躁。
「脑中是常有一些模糊的景象飘过,可是我还是想不起来其它的事。」他叹口气,装出无奈的模样,「只能顺其自然了。」
因为身分,他难得有朋友,而她就是珍贵的朋友之一,所以他绝不能露出破绽,让她知道他的身分,否则她一定会对他避而远之——初识那天,她听到手下叫他王爷时的反应已经证实了这点。
「也只有这样了。」见他已抹好药,她收回自己的手,又道:「换你了,手伸出来。」
他顺从的伸出手——
看着他红肿起泡的手,她既心疼又心虚。
都是她害的!不然他的手也不会变成这样……
怀着满心的愧疚,她偷偷地抬头瞧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闷闷地问:「阿煜,我问你喔,你会不会怪我把你打到失忆?」
「不会。如果你没有打到我,我们怎么会变朋友呢?」他微笑回答。
「真的?」她欣喜地抬头。
虽然他只说是朋友,但她还是很高兴。
「当然是真的。」他语气十分诚恳。
「那……」她微微一顿,有些踌躇地问:「我说要养你,可是却害你和我一起做苦工,你会怪我吗?」
「不会。不过……」他微微一笑,握住了她的手,让她停下抹药的动作,「我们俩是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你能不能别再说要养我?」
她盯着两人交握的手,觉得心跳变得好急,脸和耳朵也开始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