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横了他一眼,起身将捣衣棒交给他。「拿去,你洗一次给我看。」
「好吧……」他接过捣衣棒,仿照她刚才的样子,将长袍的衣摆塞进腰带里,然后蹲了下来,打算依样画葫芦,学习她的洗衣大法。
然而画虎不成反类犬,他原想来个潇洒自如的表演,孰料却弄得一团糟,捣衣棒好几次都差点敲到他的手,更糟的是,他揉衣服时,一个不留神,竟让衣服漂走了。
「你猪头喔!」
沈凡玉气急败坏地跑进小河里追衣服,不小心滑了一跤,又赶紧爬起。最后虽然身上弄湿了,但总算把衣服捡了回来。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见到她狼狈的模样,风玄煜赶紧跑上前去,扶她到岸上。
一上岸,她就开骂了。
「风玄煜,你没本事就不要耍帅好不好?」她气鼓鼓地瞪着他,「这等洗衣神功可是花了本小姐一个月的时间苦练来的,你以为你随便学学就会喔?你老实点,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慢慢洗,不要再给我耍帅了!」
虽然听不懂她口里的「耍帅」是什么意思,但他很明白她在生气,任何一个人在这样的深秋被迫跳进河里都会生气。
「我保证不会了,对不起。」他歉然地低头。
看他似乎真的很内疚,沈凡玉的气也消了。毕竟让一个大帅哥低头道歉实在是一件很爽的事,即使那个帅哥有点笨,连洗衣服都不会。
「算了,你继续练习洗衣服,我会在旁边看着你。」
「你先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着凉。」他一边说,一边动手除下外衣,「我的袍子先给你穿。」
接过他递来的衣服,沈凡玉心中涌上一股感动。她到朔风皇朝这么久,头一次有人关心她……
脱掉半湿的外衣,换上他的袍子,她觉得自己好象能感觉到袍子上那属于他的余温。
「谢谢……」她有些腼腆地露出微笑。
风玄煜回她一笑,便回到木盆边去「练习」洗衣服了。
看着他认真洗衣服的模样,沈凡玉忽然觉得上帝也不算太亏待她嘛!至少衪送了一个身材一流、脾气不错,有风度又体贴的大帅哥给她——尤其他失去了记忆,只能依靠她,摆明了是上帝送给她的白马王子,要让她留起来自己用的!
既然回不去她的时代,那她总得找到安身立命之所,当然还得找个老公。
眼前有个大好人选,又是上帝送来补偿她的,不要白不要。
决定了,就是他!
***
当沈凡玉带着风玄煜回到收容她的冰戏团时,引起全团一阵骚动。
沈凡玉认为他们是惊讶她带男人回去的异常行为,但即使如此,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也已经有跟团长老大抗争的心理准备。反正呢,她绝对要把风玄煜留下来!
这一个月来,由于她超强的洗衣能力,冰戏团的男人们已经少不了她了。如果他们不让风玄煜留下,她打算以「罢洗」表示抗议,相信他们一定会妥协。
然而出乎她意料之外,团长老大一口就答应留下风玄煜,而且还拨出一座静僻的院落,要她和风玄煜一起搬过去住。
奇了?团长老大和她那么有默契吗?不然他怎会让他们俩和众人分开住,方便她钓帅哥?还是团长老大以为风玄煜是她的情人,好心成全他们?
不管是为了什么,反正她的目的达到了,再好不过!
安顿好风玄煜,沈凡玉就去做她的杂务,到酉时才回到那间院落。
刚进门,她就闻到了饭菜香。
「好香喔!今天是不是加菜呀?我好象闻到了烤鸡的香味。」她开心的嚷着,快步走到饭桌旁,果然看到桌上除了两样青菜和炒蛋之外,还破天荒的出现了半只烤鸡。
天呀!香喷喷的烤鸡……这一个月来,最好的伙食也不过是炒肉丝,而且还是好几天才有那么一盘,现在居然有烤鸡可以吃!
她简直感动得快掉泪了!
「小玉,你的眼睛怎么红红的?进沙子了吗?」风玄煜关心地问。
「不是,只是看到烤鸡,太感动了。」她双眼一瞬也不瞬地盯着那盘烤鸡,缓缓坐下。
想不到她沈凡玉也有为了半只烤鸡感动的一天!以前的她走过麦当劳,瞄都不瞄一眼;吃饭还嫌肉太多太油,会害她胖得无法溜冰……
报应喔!
「光看着菜是吃不饱的,动筷子吃饭吧。」风玄煜微笑着将筷子放进她手中,还把鸡腿夹到她碗里。
「你真的是我在这里遇过最好的人!」沈凡玉感动地看着他,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过奖了。」他扬唇一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你快吃吧,不然饭菜就要凉了。」
「嗯!」她点点头,开始享用美好的晚餐。
低头吃饭,她还不时偷瞧他。
她原本只是打算找个人来陪,让她在这个时代不再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而风玄煜恰好失去记忆,又有不错的人品,所以她才会选上他。
现在情况不同了,她似乎真的有一点点心动,有一点点喜欢。
上帝呀,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他,如果他们真的有缘,请让她今晚梦见他。
当然,最好也让他梦见她。
***
深夜里,一名黑衣人迅捷地窜进院子里,停在风玄煜房间的窗户外。
确定四周无人之后,他轻敲窗棂,窗户应声打开。
「属下参见王爷。」说着便欲下跪行礼。
「免了,你快进来吧。」
风玄煜退开两步,让黑衣人跃窗进房,然后很快地关上窗户。
「都没人发现你吧?」
「没有,属下很小心。」
「那就好,辛苦你了。」风玄煜微微一笑。
「属下不辛苦,反而是王爷您辛苦了。这是您吩咐属下带来的药。」黑衣人从怀中取出一只精巧的银盒,恭恭敬敬地呈上。
「绍轩,多谢你了。我全身都在酸痛,没这药可就麻烦了。」风玄煜扭开盒盖,拉高衣袖,用手指沾药膏涂抹手腕和手肘的关节。
头一次洗衣服,手忙脚乱不说,还折腾得他腰酸背痛,全身骨头像是要散开了一般。
「王爷,您还要待多久?」方绍轩有些担心地问。
头一天王爷已经弄成这样,再待下去,只怕要让那姑娘给折腾死了!
早知如此,当王爷趁那姑娘转头之际向他打暗号的时候,他就不该听从王爷的指示,告诉其它人不要揭露王爷的身分。
「当然是待到我不想待的时候。」风玄煜放下银盒,神态轻松地说道:「难得找到乐子,如果不玩个过瘾,岂不是有负我『七闲王』之名。」
「原来王爷您知道……」方绍轩有些讶异。
「当然知道。」风玄煜露齿微笑,神情有一丝得意,「我的消息灵通得很,当然知道大家在背后说我整日到处遛达,养着各种杂技团取乐,不事生产,不任官职,不担责任,优优闲闲做我的太平王爷,还帮我取了个『七闲王』的外号。」
方绍轩偷觑主人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王爷,您不生气吗?」
「为何要生气?他们说的都是事实,更何况『七闲王』可比『燕王』的封号贴切多了。」风玄煜笑了几声,又自嘲道:「说实话,做『咸王』可比『腌王』好多了,至少不用被盐腌上十天半个月,只要加点盐巴就够咸了。」
「王爷……」方绍轩不知作何反应,只能尴尬地看着他。
「对了,你回去后吩咐帐房,多拨一些银子给冰戏团当伙食费,让他们多吃点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