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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臻,妳们辛苦啦!吃过午饭了吗?」说话的是身材福泰、蓬鬈的短发搭着张和蔼可亲的脸孔的曹绫,她心疼女儿独自扶养两个孙女的辛苦,每回见女儿回来总要拉着女儿的手,好好审视她是不是又瘦了。

  「还没呢,她们俩大概饿坏了,还有东西吃吗?」颜允臻笑问。不忘和其它人一一招呼。

  「有有有!我做了一大堆吃的在厨房,就怕没人帮忙吃!」曹绫拍拍女儿的手。「有妳爱吃的三杯鸡、小洁爱吃的菠萝苦瓜鸡,当然也有小纯爱吃的『阿妈独家自制无敌大肉粽』。」学着大孙女的口吻,曹绫笑瞇了眼。这可是大孙女特地为她亲手做的肉粽取的名字呢!

  「哇,太爱阿妈了!」孙华纯见风转舵忙腻到曹绫身侧,挽着外婆的手臂。

  「就知道妳最疼我了。」

  「呵呵呵,因为我的心是偏的嘛。」六十好几的曹绫,还是像年轻时爱开玩笑,也就是因为她有着风趣幽默的个性,才让那些进了门的媳妇儿都抢着讨她欢心,一家子和乐融融。

  唯有孙华洁听到食物引诱不为所动,还是赖在外公身边不走。

  「阿公你看,我对你最死忠了,不会听到吃的就背弃你。」她正经八百地比出一根手指头。

  「没错没错!」颜汉胜满意而赞许地点头。「也不枉费阿公最疼妳了。」

  第四章

  相对于颜家浩浩荡荡办了流水席,邀请邻居街坊一起欢庆颜汉胜七十大寿的热闹景象,吴大豪望着他唯一的儿子和唯一的女儿;心中百感交集、五味杂陈。

  人家说多子多孙多福寿不是没有道理,打从他老婆去世后,他一直怨叹年轻时没多生几个小孩,现在才只能不断后悔。

  「爸,您怎么了?快吹蜡烛啊!」吴柏美热络地说着。在高雄念医专的她,可是特地排除万难回家来替父亲庆生的。

  吴大豪虽是照作了,但表情还是闷闷不乐。

  「爸,您不是最喜欢吃冰淇淋蛋糕吗?来,我切一块最大块的给您。」孝顺的她忙不迭将蜡烛拿下。

  「唉……」他叹气叹得更大声了。

  「哥,你讲句话嘛!干么闷不吭声。」知道父亲的叹息是冲着大哥而来,吴柏美顺水推舟地把矛头转向他。

  「要我讲什么?」吴柏彦拧眉。

  「你可以讲讲你跟诗晴姊几时要结婚、几时要生小孩这样的话……」呃--她说错了什么吗?突然发现大哥瞪着她的表情好吓人哪!

  「吴柏美,吃妳的冰淇淋!」他老大不爽地咬牙。

  「我已经不指望他了,何况这个杜诗晴我怎么看都不顺眼,要是他娶了这样的女人进门,只会让我更加心烦而已。」吴大豪冷言冷语地说。

  「爸,别说这些了,今天是您的生日,那些事就别去想了。」吴柏美陪笑地哄着父亲,不希望欢乐气氛被破坏。

  「我怎么能不想,你们瞧瞧这屋子这么大间,就只住了我这个糟老头,我比那些住在安老院的老头还要悲惨,连想找个人说句话都没办法。」

  「呃……爸……您不是糟老头啦。」面对父亲闹别扭的举动,吴柏美不知如何是好。「而且……而且我还在念书嘛,等我毕业后就会搬回来陪您的。」

  「哼,谁知道妳说的是真是假。」

  「爸……」吴柏美用眼角瞟着哥哥,暗示他赶快说点话。

  「爸,您是急着想抱孙对吧?」摊开手,吴柏彦无奈地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可没这样说。」吴大豪用鼻孔一哼。

  「我也很想快点让您抱孙,不过,显然您又有得等了。」

  「为什么?」这句疑问发自吴柏美的口中。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自暴自弃地俯首招认。「因为我和诗晴已经分手了。」

  「什么?!」她瞠大眼珠再吃惊不过。「分手?你和她分手?为什么?你们都在一起两年,一度还论及婚嫁,为什么突然间就分手?」

  吴大豪也是十分错愕,但他的反应平静得多。「分了也好,我本来就不希望你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

  「爸,我会和她分手不是因为您,只是纯粹因为我和她个性不合罢了。」

  「随便你怎么说,反正分了就分了,你不要过些日子又跟我说你们复合了。」

  「不可能的,我和她再怎么样也不会复合了。」他肯定地摇头。

  「爸,那您想抱孙的愿望不就暂时无法实现了?」吴柏美倒不讨厌杜诗晴,也许是因为她周遭有许多朋友也是这种刁蛮个性,懂得相处便不会被咬得一身伤。

  「算了,我本来就不敢奢望,你哥要是能在三十五岁前结婚,我就阿弥陀佛了。」吴大豪看破地道。

  「哥现在也才二十八,您给的时限太长了啦!」

  「不说了,冰淇淋快溶了。」摇着头,吴大豪不想再提这件事。

  「噢……」

  吴柏彦同样没那个心思吃蛋糕,只是用叉子一直戳着要溶不溶的冰淇淋;心里烦躁极了。

  唉--真是心事谁人知!

  又过了堂让人不断「钓鱼」的经济课。

  揉揉惺忪睡眼,孙华洁张大嘴打了个很不雅观的呵欠。

  「呼,又混了一节课。」

  捶捶颈肩酸痛处,她慢条斯理地收拾着课本文具,起身时欲走,看到上回那位借她面纸的女同学还坐在位置上,望着窗外发着呆。

  她直觉地翻找包包,掏出一包面纸,走过去放到对方桌上。

  「上回谢谢妳,这是还妳的面纸。」

  杜诗晴态度冷淡地瞥了面纸一眼,完全没有抬脸看她的意思。「嗯。」

  「呃……那……那就这样了,掰掰。」她自讨没趣地转身离开,觉得自己真是遇到了个大怪人。

  走没两步,手机隔着包包振动起来,她心下微惊,匆促接起。

  「……喂?哪位?」

  「谢天谢地,妳总算开机了。」

  「怎么又是你!」她气唬唬地。

  「那天话还没说完妳就走掉,我当然得再打给妳。」

  「你真的很无聊,我要挂电话了。」来到长廊,她放慢脚步走着。

  「也好,那我们见面再聊?」

  「不要!」

  「我在校门口等妳。」说罢立刻挂断,不给她有反对的机会。

  「可恶!」嘴巴说着可恶,心脏却狠狠鼓噪起来,她根本不能否认自己的情绪深受他的牵引与波动。要下,她也不会开机了。

  「唉……去就去,就不信你还敢放我鸽子!」

  还没出校门,她已经看到他的车停在路边。

  她不是故意记住他车子的外观,而是因为他这样的车款很少见,所以看了一次就很难忘记。

  但--人呢?

  怀抱着惴惴不安的心情,她不自觉地边走边东张西望,心想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吧!看到了车子却等不到人。正这么想,有个熟悉的身影越过斑马线朝她跑来。

  「嗨!我在这里!」他微笑着挥手打招呼,不一会儿已经来到她面前。

  再见到她,她仅是垂下脸淡淡地「嗯」了一声。

  「等很久了吗?」

  「没有。」

  「那就好,我真怕妳这回一出来没看到我就走了。」

  「我是很有耐心的,才不像你那么无耻、放别人鸽子。」她气恼地斜瞪他。

  「那么我要好好感谢妳对我的绝佳耐心了。」

  今天的他穿著深咖啡色牛皮翻毛领外套、洗得泛白的牛仔裤及土黄色皮靴,随意拨齐的头发让他看来性格又深具魅力,当他专注地笑望自己,她会不由自主地红了双颊,两手在身前不断扭绞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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