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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至伟,我是你什么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我对妳是什么心意,妳不知道吗?这几年的e-mail妳没有看吗?」

  「e-mail?」

  她看到任刚和振华以及朱屏在前方看着他们,她只好挣开他的手、匆匆地离开了他。

  第十一章

  **********

  e-mail?

  她打开了收件匣,整理着以前的邮件。好几年了,成千上万封的邮件她都舍不得删。其实是她老怕删了会有问题,所以宁愿让那些邮件都待在原来的地方。她移动着鼠标,从最早保留的邮件开始看。

  至伟在一开始有计算机后没多久,就对计算机发生强烈的兴趣。她的计算机都是他一手维修安装的,有各种各样方便的工具和游戏。在他出国念书的时候,两人的联络很多都是靠e-mail。她点选着那些信来看。

  鸭蛋:

  这里天气干爽怡人,和台湾的潮湿闷热不一样、在台湾的妳好吗?记得,计算机没事,不要乱删,还有,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对人小心一点。

  无聊的伟

  他从小就是个孩子王,不管到哪里都招人,性格也坚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时也会故意叫她「鸭蛋」。

  她点选了邮件,中附的执行档案,屏幕里跑出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伟。他满屏幕地玩耍着,一会儿玩球、一会儿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没好气地想到这家伙太无聊了,居然还设计了这个小程序,就把程序给关闭了。这一次,从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爱恋地将鼠标在他身上点了两下。

  屏幕里的一角滚出了一颗鸭蛋,滚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鸭蛋里砰出了一只小鸭子。他凑到小鸭子的面前,小鸭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脸,然后仰着头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着小鸭子,又献殷勤又讨好的,但小鸭子都不领情。然后他又要宝又装死的,小鸭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将小鸭子举起,轻轻地吻着牠,然后就从这个KISS里面跑出了一颗红心,那红心慢慢地扩大,然后布满了屏幕。

  她咬着唇,眼里慢慢地凝聚了一层泪雾,在泪光中看到屏幕是无数颗的小红心。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时是他到麻省念书时发给她的,她一直没有把这程序执行完过。

  她又点选了一封信,这信是在几个月前他从美国发的。信里面是一个音乐文件,她以前没有软件可以听,所以一试不能执行后,她就没再开过这封信了。现在她有安装软件可以执行了,只听见嗽叭里传来他的声音——

  「咳,再来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献给一个特别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听一听。」

  吉他声清脆地响起,两、三声的拨弦将她带进另一个世界里。她知道他曾学过吉他,但没听他好好地弹过什么曲子,想不到他弹得还不错。

  阿芬阿芬几时办嫁妆,我等得快发狂

  今天今天妳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

  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也长的不怎么样

  但是妳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样……

  歌声又戏语文深情地演唱着,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谛听着。记得大学里有一年,在一次营火晚会里,在众人的起哄中,他就拿着吉他对着她唱这首久远的民歌。那时身边的人又是笑又是闹的,在灯光昏暗处,只见他的脸庞有着一种专注,眼里像有一络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烧着,又炽热又强烈的感情在他眸里闪动。她当时只觉得又窘又气恼,气恼至伟明知她脸皮薄,还在众人面前这样地戏弄她,她当时扭头就走。

  有好几封的邮件在这几年中,就被她漫不经心地忽视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话。

  她愣愣地发着呆,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

  「凌芬。」电话里传来曼英兴奋的声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水,但声音仍带哽咽。「怎么了?」

  「刚刚振华告诉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诉妳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气。「妳说。」

  「他说,他最近在看廖至伟所设计过的程序、还有他公司的商标,发现里面都有一句话」她停顿了一下。

  「什么话?」

  「振华说应该让妳自己看,他刚发了一封邮件给妳了,妳自己打开来看吧!」

  挂掉了电话后,她怀着上心志不安的情绪。他讲的是什么样的一句话?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吗?她移动着鼠标,点选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里面节录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码,共长达几十页,细细麻麻的看来像是无字天书。但振华细心地把规律的字都圈选出来,然后转换成字码,十几个程序里都写着这样的话——我爱宋凌芬。

  最后一个是图档,公司的商标在水印的处理下,里面所排列的字码解读出来后,依然是那句—— 我爱宋凌芬。

  一声呜咽从她的嘴里逸出来,眼泪像开阔的水龙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来,她紧措住嘴,失声哭了。

  他说了!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语,而是用他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她该知道的,她早就该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这样傻了那么多年,难怪他总是没好气地说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从小到大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在她身边,他是她第一个想到的人。在他出国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一直觉得若有所失,却仍然逞强地告诉自己,终于能够不用再遇到那个家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没有察觉,其实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这次的心痛让她自觉!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只习惯了有他在身边;他不在的时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觉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见到他哟!她全身亿万个细胞都在吶喊—— 见他、见他!是的,我要告诉他,告诉他自己早该和他说的话。

  自己真傻,爱情要勇于去争取,自己所爱的男人,就不要轻易的放手!

  ******* ******** ******** ********

  位于一间高级的餐厅里,这间以可以俯看台北市的夜景闻名的餐厅,向来是情侣们约会的最爱。

  在靠窗的桌边,曼英和王振华两人有说有笑的,放在餐桌上的手十指交缠着,两人的目光更是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彼此。而坐在一旁的凌芬更是显得落寞。

  「曼英要跟你回美国吗?」凌芬问,心中有着不舍。

  「不,他要跟我留在台湾。他和至伟商量,美国的部分就交给别人做。」曼英轻睨了一下振华不安分的手;振华则咧着嘴、倾身亲了一下她的脸。

  凌芬带笑地看着他们,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人之间的吸引力强得分不开,看来曼英已经成功地系住了王振华的心。

  凌芬也刻意地装扮过,一头及肩的头发结了起来,露出她修长、美好的颈子,几丝垂下来的发丝衬着她白宫、古典的瓜子脸,看来清丽优雅。她轻点朱唇、淡扫蛾眉,长长的随毛下是一对黑亮、灵透的眸子,盈盈然吱吱然,掀得人砰然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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