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廖至伟三一言不发阴惊地瞪着那对男女,握着水杯的手指紧紧地收拢。当他看到任刚手轻拍着宋凌芬时,他候地站了起来要走出去时,朱屏故意提高了声音,拉回廖至伟的注意力。
「主总,你刚刚说这技术合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我认为贵公司依持有的股份可以占有:」
公事化的谈话,让廖至伟竭力压抑住排山倒海而来的醋意。看到凌芬也走远了,他勉强地震摄住心神,回到眼前的话题里。
那男人看来很眼熟。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他叫任刚,是任氏企业的少当家。他怎么会和凌芬在一起?一连串的问号排山倒海而来。
朱屏暗垂了一下眼验,心里冷笑。从廖至伟的样子看来,他和那个宋凌芬这几年还藉断丝连地在一起。不过,看来感情基础还不稳定嘛,不然不至于看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就醋种子打翻、像一个捉到妻子通奸的丈夫。
不稳定的爱情最禁不起一点的风浪了。她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几年前错过了他,现在她不会再放过这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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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的深夜十二点钟。
廖至伟像一只熊一样的暴躁不安,愤怒的情绪越来越高涨,烦躁地跛着步伐,小小的套房里到处可听见他沉重的脚步声。
「他妈的宋凌芬!」
一声声的咒骂从他的嘴里吐出来。「妳回来我不揍妳一顿,我就不姓廖!」
下午看到她和任氏企业的小开在一起后,这样的恶劣心情就维持了一整天。他早早回家也不见她的人影,而下午见到的那一幕在他脑海里回荡不去,他的烦躁和不安像山洪蓄积,稍一不慎就要爆发了。
这么晚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他从没看过她这么夜不归营的,会不会出事了?撞车了?还是遇到坏人了?还是她现在还和任刚在一起?
深夜里,从巷里传来了汽车的引擎声,他再一次把头探出阳台外去看。今天他重复这动作最少几十次了,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几乎濒于疯狂。
车子停在巷子口,在大雨济沱中,只见在路灯的照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子里钻出来,有一个男人从另一侧走下来。
至伟瞇了瞇眼睛,像火车头一样一口气猛冲到楼下,怒火以燎原之姿熊熊地烧着。
宋凌芬温婉地对任刚笑了笑。「谢谢你送我回来,今天麻烦你了。」
「别这么说,这是应该的,而且妳喝了点酒,开车也很危险。下这么大的雨,雨伞妳拿着吧!」
任刚看着她,温柔的眼光中有着欣赏。
「不用了,我跑过去就行了,你慢走吧!」
「不行,那会淋湿的,看妳衣服和头也都湿了。」他一手摸着她有些被淋湿的头发。
她下意识地要避开他的手,眼角的余光中看到楼上的灯亮着。或许至伟会看到吧!看到也好,难道就只有他可以吻别人,自己就不行吗?
不知道和别人吻起来的感觉怎么样?也和至伟的味道一样吗?温暖得像置身于暖暖春阳中,又热情激烈得好象狂风暴雨,要把她吞没了。
在这样的迟疑中,任刚惊喜的以为她没有拒绝他,就倾下头,蜻蜓点水似地在她的唇上轻点了一下。
她遗憾地发现他的味道很干净,但对于他的吻,她没有任何的感觉!
「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凌芬技巧性地闪躲了他再度探下的头。
「 OK,那明天见。」他难掩失望地说完,依依不舍地再看她一眼。没关系 '
这样的进展已经可以了,下次再约吧!他想着。
凌芬挥手向他道再见后,转身就往巷子里跑。当她快跑到家门口时,就着微弱的路灯,在阴暗的巷子里,她看到至伟一言不发地站在大雨里。他全身已经湿透,雨水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的眼里有种阴郁的愤怒,全身肌肉僵硬着。
「至伟,你怎么在这里淋雨?」
她一把拉住他要往屋里走,但他冷冷地站着,她怎么都拉不动他。
「怎么了?」她问,感觉到他的反常。
他脸庞绷得老紧,就这样沉默地辙着她。深夜里,在大风大雨来袭的台北市,凌芬打了个冷颤。他的反常让她不安,感到他平静的外表下是暗潮涌动的岩浆。
「妳为什么和任刚在一起?」他一字一句地说。
「他是我采访的对象。」她莫名其妙地说。
望着他刚硬的脸部线条,她颤抖的解释着。「公司派我去采访他,要为他们家出版一本关于他们家的家族史。」
「妳为什么让他吻妳?」
她胀红着脸,冲口而出。「要你管!我高兴和谁接吻就和谁接吻。」
「好,很好,他妈的!就我是笨蛋、是白痴!妳知道现在多晚了吗?」
「今天他家有个家族餐会,他邀我参加、顺便采访其它的家人。然后大家去泡温泉、喝酒、吃饭。等结束要回来时,就已经很晚了。而且外面又在下大雨,交通堵塞得很厉害,所以任先生才送我回来。」她试着解释。
「妳没事了,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再说,妳怎么不打通电话回来?我要找妳 '妳的手机又关了,妳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他爆发出怒气大声的吼着。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都那么大的人了,还会不见吗?」她的怒气也开始被挑起。
「妳是路痴又不能喝酒,如果妳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早就不需要一个保母了!」
「好!就我穷着急、穷担心,我是笨蛋!」说完,他绷着一张脸,对她视而不见地进屋去。
她也赌气地随他进屋去,对他也不理不睬。两个人就这么泠冷地呕着气,第一次生这么久的气。
两人闷不吭声地各自去梳洗完毕后,就着屋里的灯光,两人一言不发、各自闷着气做自己的事。等凌芬终于困得睡下时,在蒙咙的意识里,只记得至伟站在阳台上点着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而在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她只想到很少看到他抽烟的。
第十章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 「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妳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妳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 「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