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她家可真热闹,平日没有人敢踏上的鬼屋,今天竟然一连来了好几个,干脆她明儿个就把这栋房子改成观光鬼屋算了,顺便赚点饭钱,补充一下已快 路语童准备好她常用的几项道具,坐在隐密的角落,等着不怕死的不速之客踏进地盘采……
景物依旧,人事全非。
十几年前,这是镇上最有名的富豪之家,方雅庄严的别墅里头住的是人人称羡的富裕家庭。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出入有司机接送……那是许多市井小民心中的一个梦。
如今,镂花钢门铜绿斑斑,墙上爬满了野生藤蔓,时间的尘灰淹没了原来的色调,一切显得那么荒凉寂寞。
季凡绯翻过铜门,进入往日旧梦。
步人前庭,庭院花草早巳荒废,喷水池也已干涸,矗立在他眼前的别墅仿佛只剩下一具空壳子。
季凡绯没有直接进屋,他绕过屋于走到后院。
后院因为靠山,只有一条小路与外头马路相接,如果庭院内的景观灯没有打开的话,在晚上是伸手不见五指,乌漆抹黑一片的。
季凡绯走到与路语童初相识的后院花圃停下。
那曾经被路语童误植一堆杂草的花圃在路语童渐长,经他人告知,方才知道她细心照顾的,竟然是生命力坚韧,随丢随长的杂草后,她将它重新改过,改种玫瑰、芍药等观赏性的花朵。
无奈她似乎没遗传到母亲的绿手指,花儿总不见花苞,更别说开花了,而现在他眼前的情景,与前院一样,净是光秃秃的一片。
他曾倾心爱恋的美丽人儿啊,就像昔日的花圃,他曾用心灌溉,细心呵护,却总无缘识得花开神采。所有的辛苦得不到报偿,就像他的一片情意如落花一般得不到流水青睐。
罢了!是他太痴心,难以怨对方无以同等心对待。可在他心里怨恨的是,她竟以如此残忍的方法点醒两人之间地位的悬殊,说明云与泥之间的差别,且是永世无法比拟!
因为爱,所以他恨!
如今的他在闯出一番事业之后,终于可以挺着胸脯,昂然直视昔日的恩人、嫌弃他的女孩,想不到造化弄人,路家竟然早已衰败,而女孩芳魂缥缈……
那个人在干吗啊?路语童等得哈欠连连。她想不透哪有人无聊到可以对着一块荒废掉的枯地发呆那么久,他是因为过于害怕而呆掉了吗?
后悔走错地方了吧!搞不好是个状况外的偷儿,以为这屋内有好东西可偷,所以误闯了进来。
在数年前,路家遗宅尚未被称为鬼屋之时,路语童每天都花费许多精神去清理环境。
路家没落了,请不起佣人了,她身边的积蓄也只能维持她往后的基本生活开销,而这大宅院就算空着,每年仍要缴一堆乱七八糟的税。
在父亲死后,曾有人劝她卖掉,但她舍不得,怕的就是当年发下豪语的年轻人回来找不到她……路语童苦笑,应该是她怕自己失去了道歉的机会,所以死守着大宅院,不肯放弃吧。
直到某天晚上,独自一人居住在宅院里的她赫然发现屋内有偷儿,差点就搬走了最后一点值钱的古董,甚至危急她的安全时,她便放弃了维持宅院的生气,任它荒废,并主动播她人已死在别墅里的消息,还捏造只要一到晚上,就会有幢幢鬼影出现……
谣言的传播力是很可怕的,很快的,富豪之宅成了人人退避三舍的恐怖鬼屋,而她,反落得清静,甚至在屋子里安装了各式机关,只要有人企图探险之时,就装神弄鬼,加强鬼屋的可信度。
等了许久,对方终于有动静,推开了后门,走进厨房,绕过餐厅,走到了客厅。
他怎么看起来好像对屋内格局很熟的模样啊?路语童心生纳闷。当季凡绯手攀上扶梯,打算步上二楼时,路语童心中大叫不妙,赶忙拿起一旁的道具,准备吓走他。
二楼是她活动的地点,她打扫的一尘不染,所有的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近视再深的人都可以看得出有人住在此地,她怎么可以让那个闯入者揭了她的底!
路语童拿起手电筒,脚下一滑,在季凡绯可见的窗前滑了过去。
一颗人头闪入眼角,季凡绯倏地转头一瞧,人影在窗前一闪而逝,但已有足够的时间让他认出那就是傅岳手中相片的女鬼。
季凡绯忙推门追了出去。一出大门,后头钢门突然砰地一声关上,四周的窗户诡异的在同时间拍打起来。
一般人要是看到这情景,早吓得抱头鼠窜,可是季凡绯打定主意来找人,就算她是个鬼,他也非找到她不可。
不会吧?这样还吓不走他?
于是路语童启动天花板装置,开启电源开关,在一明一暗间,季凡绯瞧见里头数个人头与身子在空中飘来荡去。
明明没有什么风,但他却听见阵阵阴风怒吼声,还有鬼魂哀怨泣诉的恐怖回音。
路家人又不是死于冤屈,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莫名的鬼魂?而且除了佣人以外,路家人口不过三人,这些鬼魂又是打哪跑出来的?因为不解,所以季凡绯想求得答案的想法就更为强烈。
他再次推门入屋,果然所有的阴魂在霎时消失无踪。
“出来!”他朝空旷的屋内大喊。
她今天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不怕鬼的人啊!不过这也很难讲,说不定他只是在逞强而已!就让她再试上他一试。
背后突然一道冷风袭来,季凡绯倏然回过头去,一张鬼脸在他眼前大特写,把他结结实实吓了一大跳。
就不相信你不会被吓到!路语童在心中冷哼一声。
加强效果的把她那双一年到头都冰冷的手轻轻拂过季凡绯的手臂,口里喃喃吐出阴森鬼语:“我好苦啊……”
男人果然被她吓得连连倒退了三步。
哈哈!她只要再Push一下,就不信他不夹着尾巴窜逃。
路语童滑开穿着直排滑轮的脚,在他身边“飘动”;翻白的鬼眼,涂得惨绿的肌肤,阴森鬼气的白长袍,其逼真程度,救算来人有十个胆,也不够用。
看对方脸上血色尽失,下一秒钟就要夺门而出的窘况,路语童忍不住沾沾自喜着,正打算使用最后一门手法时,对方大手突然伸过来,一把抓住在胸前摇摆的双手,硬将她拖住。
路语童没料到对方会突然来这一招,毫无心理准备的她控制不住脚下滑轮,立刻摔个狗吃屎。
老天!今天真的不是她的日子,她竟然在两小时的时间内连摔了两次,而且一次比一次还惨。看来,她想保住“鬼屋”称号,是很难了。
“你是……人?”对方语气里透着难以置信。
一定又是她的脚从长袍里头跑出来,被看到了。
人们都相信鬼没有脚,有脚的,就一定是人,偏偏,她还真的是个人。
“干吗?鬼不能有脚吗?”她没好气的冷哼一声,“如果鬼没有脚的话,古时候那些媚惑人心的女鬼不就一下子被识破了吗?”
对方好似没听进去她的话一般,在她涂满绿色眼影的脸上用力一抹, “鬼需要涂这些东西来强调身份吗?”
真令人讨厌的大胡子!摆明来拆她台的嘛!
“加强效果啊!不行啊?”
“为什么要这么做?”季凡绯盯着她的脸诘问。
她长大了,是个小女人了,轮廓虽然成熟,可是眼里的戏谑未改,嘴上的好强、倔强未改。她比他记忆里的女孩更美、更出尘,可是那过于苍白的脸色和瘦削的双颊让他产生了不该有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