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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流浪爱情 九枫

  以前唸书时就有流浪的心情,也曾有逃家经验,无拘无束,与天地同在,有冒险犯难精神,却要自负生命安全之责。以前流浪的人不多,都是为生活、三餐流浪,现在流浪的人愈来愈多,年龄层不同,有心情流浪、职业流浪、爱情流浪,在这本书里,我想三者兼具吧!

  三毛式的流浪文学很撼动我,但流浪的本质并非完全美丽,不能太憧憬,以前的流浪是放纵的,现在的流浪除了前者外,尚需加上智慧与冷静。

  流浪不是一件奢侈的事,不是可望不可求,不是背叛,偶尔出去撒野一下,偶尔在家温柔懒散,享受不同的生活空间,才是新的流浪定义。

  这本小说延续了上本的精神,但更强烈反映爱情与亲情的冲突。人类向来是感情矛盾家,子女非要听任父母摆佈控制吗?父母需因子女而阻碍其内心欲为吗?这都是以前、现在、未来均逃避不了的问题,亲情与爱情在天秤上永远无法得到一个平衡,取舍只有看个人囉!

  西班牙格拉那达的阿尔罕布拉宫||红宫盛传一种迷信,说红宫的建筑师向魔鬼出卖灵魂。这个说法给我灵感,和我要写吉普赛式的流浪故事结合为一,因此,我以一个类似有些荒诞的魔咒,来反讽质疑咒语的实效,如有万能咒,为何不让世界太平?并透露每个人的慾望,有人需要青春,有人需要家庭,有人需要爱人,读了本书后,你不妨想想自己,你需要什么?

  我心中有佛,第一次写耶稣、撒旦,触角不多,只是想反映人性的正邪,魔由心生,人因贪慾,撒旦自然存在,人有善心,到处是耶稣。各种宗教,殊途同归,都是劝人为善,所以写作的人应该要有世界观,不能侷限某个范围内,也感谢希代给我这样发抒的空间。

  谈感情,唯有爱情最为甜美,也教人心酸,这是自古不朽的话题,谁都喜欢享受爱情的滋润,亲情的慰藉有时还在其次哩!最近最热门的话题是一代巨星邓丽君的殒落,我在惋叹之余,独思她的异国恋情为何得不到台湾家人的认同与关怀,除了盛名之累,造成她心头上的遗憾,因此常年浪居国外?基此,我的故事其背后省思是||爱情和亲情的想法与做法,因人而异,在这千变万化多元的社会里,谁又能评断对、错的标准?

  现代女性视感情成分重于婚姻,我不晓得未来的爱情关系是喜是忧,连日本的少女漫画、淑女漫画都充斥着性,举目世界,情慾在爱情关系上已列为重要课题,是好是坏见仁见智。我个人认为,不见得要有婚姻关系,但最重要的前提是||两人的性关系中是否有爱情存在,而非你看上我的美丽,我看上你的健壮,就产生新的性关系,那太恐怖了!

  我的文藻未必华丽,但我希望和读者的知性共同成长,而不是骗人的小说,所以我要扫除以往爱情中女主角单一的文弱之姿,成为富有生命且多变化,有优缺点的角色。

  浪漫唯美、梦幻之美其实常在我心,然而唯美的梦幻易碎,使人想碰又不敢触,那其中除了甜蜜还有完美,鲜有曲折,构成一幅无懈可击的美图,看来像似爱情世界的大同篇,我愿身临其境,所以我喜欢把这种的美融人现实里,在尔后的小说裹展现出来。

  楔子

  耀眼的阳光普照,美丽的山峦与潺潺溪流交错在位于西班牙南部安达鲁西亚这一片肥沃平原上。在这平原中,有座古城长年散发着沈稳、强勒的生命力,这裹的居民乐天豁达、热情浪漫,而这座格拉那达古城是一个传奇色彩浓厚的城市,就像艳阳般耀眼光芒,令人目不暇给。

  散落在山间的耀眼白墙褐瓦的村落环绕着古堡和教堂,这里有最浓厚的西班牙风味,有阿拉伯文化、吉普赛文化与天主教文化混合而成的五、六百年独特风貌。

  在这里,回教王宫、清真寺与天主教堂杂陈,斗牛、佛朗明哥舞等文化国粹,生动地活跃在民间。

  山腰下的旧城墙外一个个洞穴,就是吉普赛人的山居聚落。

  此时,有位戴帽身着长袖衣裤休闲服,黄皮肤的单身女郎往聚落方向而来。

  她拿着一本好像旅遊手册,东张西望地似在寻觅什么?

  在别人的眼中,她或许是遊客,事实上,她是拎着满腔寻亲的热血,单枪匹马来到这陌生的国度。

  踏上这古城,她有归乡的感觉。来之前,她很有计画地到书店买了一本图文并茂的「西班牙之旅」,幸好这本旅遊书描写得很详细,帮她如愿以偿回到故土。

  这算不算她的故土呢?她是台湾的中国人,可是她身上却流有吉普赛人的血液。吉普赛人的血液,这对她而言,是惊是喜,从小就想流浪的她,竟然早有流浪的血液与本质,这一天大的发掘非同小可,不能等闲视之,几经思索,她决意来找寻流浪的生母。

  边走边想的她,没有察觉背后有个机灵且脏兮兮的小男孩跟踪,小男孩像乞丐般穿得破破烂烂,等她伫足在搜寻目的地,小男孩即上前搭讪。

  他叽哩呱啦讲着西班牙话,她压根儿听不懂,取出语言翻译机,似乎不太派得上用场,手忙脚乱地按不出要讲的话。

  「Whatdoyousay?DOyouspeakEnglish?」

  她的英文不是顶好,但简单的会话还可以上口,可惜这儿不流行英文。

  小男孩摇头,一副莫宰羊的表情,伸手要钱的姿势,她会意,见他疲惫、慵懒,干脆从旅行袋中的钱包取出一枚硬币丢到他手中,免得囉嗦穷缠。

  小男孩拿了钱币,高兴万分,出其不意地身子一跃搂上她,她眼见脏兮兮的小男孩趴向自己,吓得急忙推开他。

  小男孩也识趣,捏着破烂的衣裳笑呵呵地跑走。

  她低头想把钱包收好,那知,钱包不翼而飞。她恍然大悟,原来小男孩是扒手,完了,里面还有护照呢!

  她急了:「喂,Badboy……」

  瞥见那小男孩的身影即将消失在狭巷,她急如星火地追上去。

  但是,那狭窄巷弄如迷宫似的,小男孩不见了,她人却绊到路边的大乞丐,帽子也掉了。

  「Hello﹐ChineseBoy,你的帽子。」那乞丐望着光头的背影。

  跌个狗吃屎似的她,一听大乞丐会说英文又会讲中文,立刻爬起来揪着那长着一副模特儿般却黑污污的英俊乞丐,怒火攻心地:

  「刚才那王八蛋小扒手一定和你是同党,还我钱来。」

  那大乞丐莫名其妙,听她声音是女生,却理个光头像个男生,但长相又漂亮得很,眼睛还带点野性的美,不免诧异:

  「妳是阴阳人?」他的中文不标准,但仍让人听得懂。

  「呸,你才是阴阳人呢,你这臭乞丐,想拖延时问,快说,那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乞丐往哪襄跑去了?」

  「妳找小乞丐做什么?」看来他晓得那小男孩的去处。

  「他偷我的钱包、我的护照。」

  「哦,妳叫什么名字?」那英俊乞丐若有所思地。

  「黎芷若,英文名字叫Honey。」

  「Honey,哦,原来妳叫﹃亲爱的﹄。」他现在弄懂她是女儿身,有趣地望着她迷人的脸蛋。这脸蛋吸引住他的目光,也勾住他的心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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