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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家素负盛名的甜品专卖店,用餐的尖峰时刻总是人满为患,所幸他们来得早,朴素也干净的店铺内只有小猫两三只。

  烙威从选台到点菜,动作一气呵成,让欢晨连举牌抗议的时间都没有。等到甜姜汤、红豆汤、花生汤圆、桂圆红枣茶等纷纷上桌之后,她决定什么都不要辩解好了,免得误会的烙威会因为太糗而吐血。

  “来来来,先吃点吐司填肚子,然后把这些热饮统统喝掉。”他殷勤招呼着。不知道为什么,照顾欢欢总让他特别有成就感,也特别愉快。

  平时,要是别的女人犯疼,能指使他帮忙剥一颗止痛药就不错了,不过药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他可不能随便塞一颗药打发她。

  “统统喝掉?”她倒抽了口气。他在作白日梦吗?还是她的小腹太大,让他误以为她食量大如牛?

  “对,统统。”他压低声音,却不会不好意思地说道。“等那个完了以后,跟我说一声,我带你回家,让荣伯给你进补。荣伯烧的三杯鸡、麻油鸡、烧酒鸡可棒了,琤儿每次那个完,都会吃上三天补身子。”

  “噢。”她温驯地喝着桂圆红枣茶,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既然大势已去,烙威就是要一口咬定她经痛,那就让一切都随缘吧,阿门。

  “不过,你痛得这么厉害,应该去医院检查;就算觉得没事也要去确定一下比较好。”他体贴地小声问道。“你似乎是四十五天来一次,对吗?”

  啜饮桂圆红枣茶的欢晨,差点把嘴里的茶汤喷到他脸上。四十五天?他计算得可真精密啊!

  见他兴致勃勃地还想往下谈,欢晨真的好想昏倒。

  事实是:她那个来的时候,一点点都不会痛,心情也不特别差。之所以上上个月初、上个月中、这个月底,她都怪怪的,是因为他的前两任女朋友是在上上个月初交的、前任女友是上个月中交的,而阮悠悠则是本月底出现。呼,真拗口!

  明白说,四十五天的周期,不是她的生理周期,而是他换女朋友的周期!

  “欢欢,你应该搬到我家来住才对。烧一手好菜的荣伯可以调养你的身体,二哥会喜欢跟你对弈;那个痛的时候,还可以跟大姊、琤儿一起抱头痛哭,你看多好!”

  “这是什么荒谬的理由?”欢晨终于忍不住嗔着他,没好气地说道。“会有人为了那个找盟友的吗?”

  “你管它荒不荒谬,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想跟你说话的时候,马上就见到你呀。”他刻意表现得情意款款,让欢晨的心漏跳一拍。

  朋友、好哥儿们……她可不能忘记他们之间无法缩短的距离。

  欢晨以轻快笑声掩饰为之一震的撼动。“别这样看着我,没有用的。”

  “没有用?”他的口吻很失望,欢晨也心慌得听不出真实性有多少。

  “对。”她干笑着。“我又不是阮悠悠、孙可人、Maggie、Kate、Teresa……当然对你免疫喽!”纪欢晨,你在捏造本世纪最大的谎言!她奚落自己。

  “咦,我历任女朋友,你都记得很清楚嘛。”就在欢晨以为烙威是要揶揄她的时候,他又似假还真地说道。“如果我要出版“伟大的浪子摄影家回忆录”可以由你执笔,你的文笔不错。”

  他的摄影专辑都会收录欢欢写的小品文,他也很欣赏那清冷的文字调性,只是不明白,她字里行间的寂寞从哪里来。

  “我会帮你记下来。你每交一任新的女朋友,都要记得跟我报备哦。”那一次一次的心痛,总有一天会令她心冷情无,到那时,她就从情的桎梏里解脱了。

  没错,她是一直在等待,不过不是在等烙威将目光聚集到她身上,而是等自己哀莫大于心死。

  “一定。”他浑然无觉地允诺。

  欢晨微笑,心里充满苦涩。“那,阮悠悠是你现任的女朋友了?”

  “嗯。”他耸耸肩,一脸的满不在乎,看不出身陷情网。“她让我快乐。”

  让男人快乐,最直接也最露骨的办法只有一种。欢晨轻笑着,心头在淌血。

  “比起湘吟,她是差了一点。”他嘴上还是念念不忘那“最爱也最无缘的初恋情人”呵。“跟你比起来,那是差很多很多了。”

  欢晨扬起疲惫的笑容,烙威却迳自解释为她不舒服。

  “我似乎不能和阮悠悠、唐湘吟相提并论。”她垂下眼,用汤匙拨着碗里的桂圆。不管情真不真,她们都得到过他的垂青,她怎么及得上人家?

  烙威不置一词。此时的他,表情有些难解,像是反对,也像是赞同她的话。

  “这次我是认真的。”转开话题,他吊儿郎当地背诵浪子的台词。

  “你每次都这么说。”欢晨美丽而哀伤地微微一笑。“会永久吗?”

  “永久?”他轻佻地挑挑眉,一脸玩世不恭的神气。“那是浪子最不需要的东西,除非……”他的表情变得莫测高深。

  “除非什么?”欢晨好奇地扬眉问道。

  他的心头瞬间闪过了少女的温柔嗓音,像紧箍咒,甜蜜也残忍地束缚他许久之前动过的绮念;学长,我们会是一辈子的好哥儿们,对吗?

  甩甩头,他停顿了一会儿。“没有,没事。喝甜汤吧,汤都凉了。”他催促着,眉间有不易察觉的淡淡阴霾。

  ※  ※  ※

  阳明山区矗立了不少别墅,其中最气派、占地也最广的一座,属于关家帮,是军火贩子关卫鸿的起居重镇。

  客厅是一派的金碧辉煌,他正斜卧在法式长沙发上闭目养神。

  屋里的骨董装饰、挂画吊灯,都是用别人的鲜血换来的。他专发国难财、寻仇财,贩卖弹药武器给价钱谈得拢的人。钱是他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得到财富,天下人因他的生意而死绝,他也不在乎。

  “老大,几天前你要我查的消息已经有着落了。”他手下的首席小弟阿南恭恭敬敬地走了进来。呈上一份装订整齐的A4资料。

  “懒得看,你念。”他大掌随意一煽,小喽啰立即递上一杯浓醇的伏特加。

  阿南为老大的风范着迷,他感到多么与有荣焉啊。关家帮是如此优雅的帮派,大家一律剃西装头、穿黑西装和亮亮的皮鞋;虽然也玩枪,可是几乎不杀人,因为老大说,这样会弄脏自己的手,也会毁掉稳当赚大钱的机会。

  “念啊!”关卫鸿抬起眼皮,睨他一眼。

  “哦……是。”阿南赶紧回神。“那女人名叫纪欢晨,纪氏企业的独生女,目前为叶氏航空三少爷叶烙威做事,她所拍的照片应该和下一季摄影集有关。”

  关卫鸿哼了哼。“听起来是两个来头很大的人。”

  “是的。他们绝不会是记者。”阿南无厘头地加上一句。“而且看他们这么有钱,大概也不会去当线民吧。”所以,这件事应该没有追查的必要。

  沉吟了一会儿,关卫鸿命令道:“去把照片抢回来。”

  “抢照片?”他好惊讶。“老大,那些照片就算拍到了我们,距离那么远,一定也拍不清楚,不如……”

  “不如什么?”关卫鸿从法式长沙发上跳起来,踱来踱去。“影像不清楚,就不会有人用电脑分析吗?叶烙威的摄影集很抢手,到时候要是变成罪证,不就人手一本,赖都赖不掉?”

  “是是是。”老大英明!阿南点头如捣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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