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舍得将你的宝贝送她?”沉敛的嗓音夹带着嘲弄问道。
“你来啦。”明觉和尚似乎对他的出现,一点也不感到奇怪。
相较于让人感到祥和的明觉,他面前的男子……简直是诡魅阴森得让人害怕。
乍暖的天气下,他一身黑袍装束,夹带着浑身散发出来慑人的森冷凌厉,令人不自觉地打个冷颤。
可是最骇人的,是他脸上一道刀疤。
疤痕由眉心左边一直延伸到左耳下方,歪曲的痕迹不难看出这一刀伤得有多重。
“冯飞不止一次向你要它,你都不为所动,怎么今日却将那两本旷世奇书随手送人了?我还以为你会带进棺材里去呢!”
明觉耸耸肩,一点也不在乎男人对他说的恶毒话。
“残郎,一年多没见,你说话还是这么毒辣。”
“你还没回答我,为何把书送人?”
“算是我与她有缘吧!巧的是,她对医术有着极大的兴趣和天分,与其给冯飞那个愣小子糟蹋了,还不如送给她的好。”
“冯飞是你儿子。” 曲残郎说道。
“就因为他是我儿子才更不能给他,那小子一点也不是习医的料,而那两本书就连我都无法融汇贯通,否则你的脸也不会……”
曲残郎宛若寒星的黑眸,霎时变得更冷冽……
第二章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长大的,自有记忆以来,他一直在流浪,从这个乡到那个镇。至于曲这个姓,他也只隐约记得,是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那个遗弃他的人说的。
也就是说,他只记得自己姓曲,至于名字叫做什么,他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为了活下去,他什么活儿都干过,任何鄙视的眼光、难听的话语,他全都承受过。
脸上那道骇人的刀疤,正是在芙蓉镇做工时给划伤的。
那年他才十四岁,那富商女儿硬说他弄坏她的玩具,不但招来一阵毒打,更在管家的错手下,划下这致命的一刀。
当下,他血流如注。
那富商老爷乍见他一身鲜血,担心会闹出人命,竟把心一横,命人将他给轰出门……
那一刀差点要了他的命,幸运的是他命不该绝,遇见了四处云游救人的冯至庸,也就是明觉师父,这才捡回一命。
命是给救回来了,可那刀伤着实太深,加上诊治得迟了些,导致那赭色刀疤一辈子都留在他脸上。
至于他一身深不可测的功夫,则又是另一段奇遇。
他天生是个练武奇才,而这特性让人称怪侠的江不韦看中他,执意收他为传承衣钵的弟子。因此,他得了江不韦的真传,甚至更是青出于蓝。
而因着他脸上的残缺,江不韦替他取了个名——残郎。
※※※
从回忆的洪流中惊醒,曲残郎只听得明觉轻吁了口气。
“冯飞那小子还好吧?”
“好得很。”
“他还在气我?” 明觉挑起眉问。
“如果他知道你把书送给别人,我想他会更气。”曲残郎似笑非笑地睨看他。
“唉!那小子……”明觉摇摇头。
冯至庸年少时也曾轻狂,得罪不少人;妻子死后,他带着惟一的儿子冯飞浪迹天涯,躲避仇人的追杀。
得知江不韦要收曲残郎为徒,他二话不说地也把亲生儿子丢给人家,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等到曲残郎和冯飞学成下山,再找到他时,医狂手竟变成了个光头大和尚!
“当初将他丢给江不韦,是希望他能习得一番武艺,以免日后若遇见仇家时没法儿防身;至于我当和尚这事,也是想避开那些追杀我的人,没想到……”
“没想到剃头剃上了瘾,当和尚当出心得来了?”曲残郎反唇相讥。
“也不尽然。” 明觉慎重地说,“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找到个衣钵传人。”
“找到了吗?”
“你不是瞧见了吗?”
曲残郎不语。他不只是瞧见了,还看得一清二楚。
那惊人的绝色……哼!一抹冷鸷的笑勾上他的唇角。
那精致娇粉的容貌,不更凸显出他的残缺丑陋吗?活像是仙女与……地狱鬼魅。
“她是谁?”
曲残郎脱口而出的问题,不只明觉吓一跳,连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明觉若有所思地睨了他一眼,缓缓道出:“芙蓉镇长玉彬的女儿,玉。”
※※※
竹儿自从万福寺回来后,就一直觉得玉家怪怪的,丫头、奴才们一堆一堆地交头接耳,个个脸色异常。
“春喜。”她忍不住拉了个人问,“府里出了什么事吗?怎么大伙儿像大祸临头似的。”
“你不知道吗?”名唤春喜的丫头瞪大双眼问。
竹儿摇摇头。
“出大事啦!”春喜低声嚷道,左右探了探头后,把竹儿拉到一旁角落,“听过残风寨没?”
竹儿侧头认真地想,“残风寨?残风……哦!”
“小声点儿!”春喜连忙捂住她的嘴。
“就是那些专门打劫富家的强盗是不?怎么啦?”
“怎么啦?他挑中咱们玉家了!”
“啊!你说的是真的吗?”竹儿一时之间也反应不过来。
“骗你干吗?今天一大早,一个凶神恶煞似的男人硬闯了进来,丢下一封信之后,又大咧咧地走了。老爷一看那封信,吓得两眼一翻,差点晕了过去。你猜那信里写了些什么?
竹儿嘟起嘴又想了想,仍是摇摇头。
“唉,你还真蠢!难不成里头会是装着银票吗?傻丫头,那是道催命符呀!”
“呀,好姐姐别吓我呀!”竹儿惊怕地揪住领口,一张圆脸惨白。
春喜懒得搭理她,自言自语地说:“我看,这玉家的差事恐怕是做不久了,听说残风寨的人可是杀人不眨眼的,要是收到催命符不给钱,那么他们就会派人来取命的。”
※※※
“小姐,你说怎么办?”
竹儿叽叽喳喳了一整晚,直在玉练字的桌前踱来踱去的。“要是老爷不肯付钱,那咱们该怎么办?”
玉被她转来转去身影给搞得头昏,也没有什么心情练字。
“放心吧,他会付的,再怎么说,生命远比财富来得重要不是吗?”
“可是小姐,是一万两黄金哪!”她一辈子——不!两辈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的确是很大的一笔数目,不过还难不倒芙蓉镇的第一首富。”玉小心翼翼地将今天才得到的两本宝贝书收好。
一万两黄金或许会让她爹心疼很久,但若是与失去性命相比,这些钱也就显得微不足道。
“也对……”竹儿一张圆脸这才露出和缓放心的神情。
玉轻啜一口温润香纯的茶,让那微热的液体恣意地在胸腔内流搅。
她并非无情之人,只不过对于那个十八年来对她不闻不问的亲爹,能有多少情感?
或许是积压在内心的怨念极深,当她想到玉彬在庆祝玉琦生辰、大摆宴席之际,突然收到残风寨催命符时的表情,心底竟有一丝丝的快感。
竹儿替主子收拾着桌上的字帖,又开始自言自语:“小姐,你还记不记得齐讯,齐表少爷?就是那个老爷的二妹,您亲姑母的儿子?”
玉略微回想了下,隐隐约约地在脑海中勾出了个模糊的影子。
齐讯……哦,她想起来了。
印象中,是有个长相白净斯文的表哥,十六岁那年,玉柏曾经领着他偷偷爬进桦烟别馆。
他确实的相貌,玉老早就忘了,其实应该说她根本没放在心上过。
会想起他的原因,是他那双在瞧她时总是刻意抑敛的灼灼眼眸。
半大不小的十六岁,玉哪懂得什么情爱?她只当齐讯是对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妹好奇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