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点点头。怎么也不敢开口说话,怕真会忍不住笑出来。
“今天来打预防针,对不对?”程昱舒接过“咪咪”,将它放在诊疗台上。
她还是只点点头。
刚才的对话她一定全听见了。她知道他拿剪狗毛的东西来剪自己的头,心里不知道会怎么想?昱舒低着头尽量不去看薛颖,只先替“咪咪”做一些例行检查,然后准备下针。
此时此刻就很希望自己是催眠大师马汀,可以对她下指令……忘记你刚才听见的话、忘记你刚才听见的话、忘记你刚才听见的话……
以往薛颖的注意力都会集中在“咪咪”身上,但是今天听了他与姑妈先前的对话后,就无法将目光自程昱舒的头上移开。
如果是以业余的标准来看,他剪得算是不错了。姑妈说他剪得像狗啃得一样,其实有些夸张了。不过,仔细看来,还真是有一些“一齿一齿”的。
“你看什么?”他忽然放下手上的针筒,直直地看着她。
薛颖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什……什么?”
“问你啊,”他冷冷地瞪着她。“你干么一直盯着我的头发看?”
“我……我在想,其实你剪得也算不错了。”薛颖边说边想,该怎么措辞比较得体。“真的,要是不说,一定看不出是拿……拿推毛器剪的……”
“就是嘛!”他马上又得意起来。“我也这么认为。而且谁会没事盯着你的头发看,大致看起来不错就行了嘛!”
“是啊!”薛颖捧场似地笑笑。“不过,我想如果你到理发店请师父帮你剪,应该也不会太麻烦才对。”
“其实倒也不是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事。”他说。“事实上,是我不喜欢陌生人在我的头上摸来摸去。”
“呃,可是剪头发总难免会……会摸到你的头。”她想这个人的毛病还真多。
“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想到人家会在我头上摸来弄去,我全身就会起鸡皮疙瘩。而且,我觉得摸人家的头发是一种很亲热的表现,除非那个人跟我很熟很亲,否则我无法忍受随便让人家摸我的头,尤其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这就是我不喜观理发店的原因,其实这就跟小动物一样,除非它信任你、喜欢你,才会让你摸它,否则它绝不会随便让人碰它,对不对?”他说了一大串的原因,然后很坚持地说道:
“这是原则问题。”
这个人拿自己跟小动物比,还能这么理直气壮?薛颖暗自好笑。不过剪个头发罢了,这也能扯到什么原则问题?看来他的脾气也跟牛一样固执。
难怪他那么喜欢牛!她想。
替“咪咪”打完预防针,他开始整理器具。“薛颖,你再等我一下,我先把这里收拾完,然后我们一块去逛逛士林夜市,顺便吃个宵夜。”
“可是,现在才八点多,你就要走了吗?”她放低声音。“那诊所里怎么办?说不定待会儿还有客人上门。”
“没关系啦!”他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善后工作。“我姑丈、姑妈虽然少一张兽医证书,不过他们三十几年的养狗经验也不是开玩笑的,唬唬人没问题的。”
“可是,这样丢下工作……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他反问,手上仍是不停地收着。“反正自己人嘛!偶尔去吃个宵夜也是应该!”
薛颖笑笑,看来他是心意已决了。
看着程昱舒俐落仔细地整理他的器具,一样一样消毒归位,动作十分熟练迅速,一点也不紊乱,而且还可以随口跟她聊聊每样东西的用途、用法什么的,俨然一副专家模样。
可是大部分的时候,她对他的印象却不是这样的。她总觉得这个人性子很急很急、又大而化之,也不太稳重、不修边幅,还有些猛浪霸道,而且还……带点宝里宝气的。
“昱舒,你在干么?”正收拾着,姑丈探头进来。“你怎么这么早就收东西了?”
“喔!我肚子痛,我要先回家了。”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
“你又肚子痛?”姑丈眯着眼打量他。“我看你气色满好的嘛!”
“那是我不想让你们担心,所以硬装出来的。”他脸上还是一派悠闲,而且手上收得更快。哪里有半点不舒服的样子?
姑丈虽然知道他根本就是胡扯,也无可奈何。
这小子从小就非常执拗,只要他决定要做什么事,那谁劝他都没用。念高中时,还曾经因为跟一位英文老师不和,整整一个学期,每到英文课他就跷课躲到图书馆去。他的导师、学校教务主任都亲自上他家去跟姑丈和姑妈反应过,大家轮番上阵、苦口婆心地劝他。没有用,他就是不肯进教室听课。
直到第二个学期教务处替他们班换了一位英文老师,这件事才算告一段落。
不过,还好他的叛逆大都不具任何危险性,也不太需要人操心。
就是太有个性了些。
收拾妥当之后,他拉着薛颖急急往外走。还一面回头说道:“姑丈、姑妈,我肚子痛,我先回去了。拜!”
装得有始有终。
上了车,薛颖忍不住笑了起来。“你真是的!摆明了就是睁着眼说瞎话,要嘛就干脆装得像一点,这样才说的过去!”
“我根本就不打算装病。”他哈哈大笑。“我姑丈都了解我向来是说了就算的人。每次我不想做什么事,都是推说肚子痛。”
果然跋扈得很。
薛颖不禁又想起,怎么这么轻易就答应跟他一块儿出来?
……不对!她根本就没答应他啊!
……也不对!应该说是他根本就没问她。他只说:薛颖,你等我一下!我们去干么干么,语句中完全没有问号。
“哈!到了!”他一脸兴奋。“我们下车,把“咪咪”留在车上好了。”
“可是……”她犹疑。
“我后座有一个篮子,把它放在里面,不会有人看见的,你放心好了。”他看薛颖仍抱著“咪咪”,无法决定,便伸手将它抱过来装进篮里,然后催她下车。“好了,好了,我保证它不会被偷的。”
他真的很霸道。
到了夜市,面对满满是人的街道,薛颖简直有些望之怯步,一下子无法适应。
“好多人!”她已经太久没有到这种地方来了。“不如我们换个地方,找一家安静的餐厅吃点东西好了。”
“不不不!”他立刻否决。“吃宵夜就是要到这种热热闹闹的地方才好。又好吃又好玩!来,我牵着你,这样就不会走丢了。”
也不等薛颖答话,他就一路拉着薛颖冲锋陷阵去了。
他的手很厚实有力,薛颖的纤纤玉手被他一握,就再没有任何控制权,只得被他拖着到处逛去。
她忽然觉得恍惚。除了傅维恒之外,第一次被男性牵领着走过市街。
一种情境,两番滋味——
※ ※ ※
记得有天晚上,十点多了,薛颖正准备上床休息时,忽然听儿门口有奇怪的声响。好像有人企图打开她的门锁似的,而且其中还夹杂一些低低含混的咒骂声。
该怎么办才好?她吓得本想打电话请楼下的警卫上来一趟。但又觉得奇怪,哪有这么笨的贼呢?
她往门眼看出去。
谁知站在门口的家伙竟是程昱舒。只见他仍在继续及门锁奋斗着,又是一张草莓果酱似的红脸,嘴里还念念有词的。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薛颖一吭不声地将门打开。
他抬起头来,愣了半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