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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页

 

  “安德正在奎松会见古贵都,暂时不会回来。”他双臂交叉于胸前加了一句:“所以说你和我是黏在一起了。”

  她叹了口像刮台风的气,然后朝四周看看。他看得出她正试着思考,心中突然闪过一个想法:他随时有可能嗅到烟味了。

  她看入他眼中。“我只想找些事做,我难道帮不上什么忙吗?任何事都可以,拜托你,山姆。”

  “那只该死的鸟去哪儿了?我听说它让你很忙。”

  “吉姆今天带它一起。”

  “那一定很有趣。吉姆一直在抱怨他再也没看过曼莎了。我知道它很喜欢你。”带羽毛的笨家伙。

  “它是不想跟他一起走,不过我说服它了。”

  “我确定那对吉姆的自尊一定大有助益。”其实她有本事将吉姆那只可憎的鸟诱走一点也不会影响到山姆,没有那只鸟不断地饶舌他仍然可以继续活下去。此外如果这样能使这女人忙碌些,对他而言就更好了。但现在她又开始无聊了,也许给她一些事做让她远离他身边是值得的。“你能做什么?”

  她看起来有点找不到答案的样子,不过仍一脸热切。她问道:“你需要我做些什么?”

  我需要你离开,他一边困恼地拂去裤子上的灰尘,一边试着想出某些事。慕地他停止动作凝视着沾满灰尘的裤子,然后因找到一个完美的解决之道而微笑。“洗衣服。”“洗衣服?”她脸上的急切消失了。

  “跟我来。”他自她身边走过,很快便听见她靴子的重击声自身后传来。他穿越营区走向北边,那里有十幢长方形的木造营房。他绕过一个转角,走过一堆桶子和一处男人娱乐用的小斗鸡场,她匆匆忙忙跟在他身后,他倏然感到她拉着他的手臂。“山姆?”

  他停住。“什么?”

  “那是什么?”她指着排在沙袋旁的土坑。

  “斗鸡场。”他转身继续前进,她却又猛扭过他的手臂。

  “什么场?”

  “那些人在空闲时用来斗鸡的地方。”

  “斗鸡?”

  “嗯,他们将两只鸡放在那土坑中让它们互相打斗,然后打赌会是哪只赢。”“我的天啊……”

  “赌博在这些岛上很盛行,这是他们用来放松身心的方法。”

  她脸上的表情像是看到魔鬼一般。“那些鸡呢?”

  “它们就像得奖的宠物般被娇宠,以它们的力量和赢的场数为凭被买进卖出。而且因为菲律宾人很看重这种运动,所以大部分的鸡都过着比贫民区的孩子还好的生活。”“那些鸡会有什么结果?他们不会受伤吗?”

  “在这运动中只有强者才能生存,其他的……”山姆耸了耸肩。

  “骑马也是一种运动,赛马也是,草地网球和crouquet都是种运动,甚至北佬棒球也是运动,但是将两只无助的鸡关起来打斗却绝不是运动。”

  “这些话留着向那些人说。现在走吧,我还得回去呢!”他走了开去,经过一些补给的板条箱转过另一个转角。他听见她的惊喘声,于是停下来转过头去。她站在那里越过板条箱向后看,他随着她的视线看见畜舍里八个各装着斗鸡的鸡笼。“哦,这些可怜的鸡!我为它们感到难过。”她的声音闷闷的。

  他也该死的难过他为什么笨得居然走这条路,他抓住她的手臂。“你到底想不想找事做?”

  她点点头,不过仍盯着那些鸡笼,一副好像里面是生病了的小宝宝一般。“快点。”他将她拉向自己,决意要给她一些事做,让她保持忙碌并远离他。

  那些可怜的鸡。莉儿叹了气搅拌一大缸煮沸的衣服,继续注视着营房,仍无法忘记那些鸡笼。这些天来她已经开始爱好鸟类了,曼莎第一次停在莉儿肩膀上后,就几乎成为她最好的同伴。那只鸟睡在葛麦兹刻给它的木制粗栖木上,它也多次栖在莉儿头上和她一起到厨房小屋去。那些人也都对她很好,总是对她微笑而且送些小东西给她,例如一些给鸟吃的花生米、一桶新鲜的水、成熟的木瓜和芒果。但这些喜悦只维持到她看见那些鸡,了解前一天晚上远处传来的大声欢呼是怎么回事为止。

  她用一只因搅拌而酸疼的手臂用力拭过流汗的前额,然后看向另外五个正在沸腾的大锅。为了忘记那些鸡,她试着专注于正在做的工作,像个巫婆般搅拌一桶桶煮沸的衣服。她已经换过工具,从一根搅拌的竹板到一根山姆称之为搅拌棒的木制长棍。它是一根长长像扫把的棒状物,棒子的上端是两个木制的把柄,用来让她握住然后扭转,自底端伸出的木脚则可以搅拌衣服打出灰尘。

  她抓着搅拌棒——多么可笑的名字呀——将手臂伸向前额擦掉汗水,然后撩开潮湿的头发。洋娃娃①应该是那种你将它穿上很漂亮的衣服放在床上的东西。那是一种玩具,一种可以玩的东西。她移到另一锅开始搅拌里面的衣服。这可绝不是场游戏,而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她吐了口疲倦的气,然后看向营房,第一百次地想像着那些雄鸡。它们也是用来做游戏的,但那是种残酷的游戏。

  ①译注;洋娃与搅拌棒之原文同为Dolly。

  想到他们做那么残忍的事还称之为一种运动她不禁生气起来,她只是想想都会寒心。不过当然了,这是一种男性的运动,而男人做什么都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她并不觉得斗鸡是可以被接受的,她也怀疑其他的女人会接受这类的事。这整件事就是不太对劲,而且似乎该有人为此做些什么。

  她举棋不定地咬着嘴唇。她敢吗?光是想像斗鸡是什么样子就足够了。她敢,那附近现在没有人,那些男人都在别的地方。

  山姆并没有说煮这些衣服需要多久,不过它们很脏,所以煮得越久就会越干净。这说法很有道理,对,十分有道理。

  她将竹板和搅拌棒钩回屋侧的吊钩上,然后查看附近是否有人。仍然没有人。想必是天助我也,她如此决定道。

  在上帝的陪同下,她闲逛到转角探出头四处张望,看向营区宽广的中央,有一些士兵正在搬动一些她猜是装枪和补给品的板条箱。等到确定他们都转身后,她才匆匆穿越过围场,尽力试着不发出声音。如果山姆看见她,一定会知道她想去哪里,那个男人总有能耐在她最不希望他出现的时候出现。

  她跑到第一排营房,背紧挨着木墙藏好自己,接着朝转角四周窥探。没人跟在她后面,那些人仍忙着讲话、嬉笑和工作,她默祷感谢一番。

  几秒内她已站在那些鸡笼前面望着那些鸡。她移向最靠近她的鸡笼,一只褐色的雄鸡正扇动着它的羽毛,喉咙则发出满足的咯咯声,摇动垂在它鸟喙下红色的东西。它举起脚像曼莎一样换换重心。莉儿心意已决。她跨向前,手伸向木制门闩。“啊唷!”那只雄鸡啄了她,她猛地缩回手,压住流血的地方瞪着它。“你这个不知感恩的东西,你!”

  那只鸡目瞪她。

  “不过话说回来,打斗是你唯一知道的事,不是吗?”

  雄鸡偏着头。

  “我了解。”她说,四处寻找长得足以弄开木闩又不会害她被啄得血迹斑斑的东西。她找到一根棍子后跑回鸡笼边,然后一个个地打开所有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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