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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妹,你说话不老实。”他盯住我,一张脸气得发红。

  “哦?”

  “刚才你不开门,后来你不接电话,现在又挡我的路。”。

  “我有这么坏吗?”我笑了起来。这人不过是个导演,却把人都当猪当狗,看走眼不要紧,风度却太差。

  “别开玩笑。”他的脸依然红胀,“我要见黄百成,去通报。”

  “我为什么要替你通报?”

  “你是他公司的——职员。”他几乎又说出小妹两个字,总算忍了回去。“你有责任去通报。”他得意洋洋。

  “华导演,公司职员是替公司做事,不是替老板个人跑腿。”

  他呆了:“你知道我?”

  “怎么不知道呢?这年头真正有头有脸的人不大上报纸,就是蒋总统也只在国庆和元旦时出现,不过倒也奇怪,越是无名之辈越喜欢出锋头。”

  他应该大怒才是,却不料这下子不怒反而笑了。

  “你再看什么书?”他问。

  “清代名人传记。”

  “这年头懂得着传记的人不多了。”、“这年头?现在是什么年头?”我不知道他这可是恭维。

  “你说呢?”他回敬我一枪,算是扯平。

  我失言,言多必失。

  “这本书我看过,我喜欢彭玉麟,大清本来不应该亡国的,真正的历史与教科书上所说的其实有很大距离。”

  “你说大清?现在人很少这么说。”我问。

  “当然啦,我是旗人。”

  “哪一旗?”

  “正黄旗。”

  又来个吹牛的,搞电影的最喜欢自抬身价,夸称自己是某某王爷之后,若非民国,必早得爵位,牛再吹大一点,还可以登基呢!

  我不知这小子在妄想什么,孙逸仙博士革命时未把他打入大牢算是万幸,他该安分拍电影。

  “你笑什么?”他问。

  “至少拍电影也是一种职业。”我懒洋洋地说。

  “你觉得我不正当?”他并不笨,只是太鲁莽。

  说俏皮话最怕人听得懂,我恨不得躲到书里面去。

  “我走了。”他看了眼工作室的门,“告诉黄百成,我有事找他,明天再来。”、我会告诉黄百成,不过那大概得到明年,他工作太多;如果不好好工作,他会失业。

  或者不知被等待也是一种道义的客户追杀。

  对于后者,他最有经验。

  他是个艺术家,不过他的专才不是在设计珠宝或是其它物事上,他深谙的是“推拖拉”的艺术。

  他应该去做官,他懂得个中三昧。

  我翻过下一章,看李鸿章,这个民族的罪人!教科书上说他丧权辱国;写教科书的人若生在那时代,生做是他,绝不会比他高明。

  李鸿章丢掉台湾时,眼泪洒在太平洋上,又有谁看见?

  “越红!”看更伯敲门,“电话。”

  “说我不在。”我头也不抬。

  “你最好去听。自己快把电话接上,没来由教人爬这么高的楼,你累不累?”他伸进脑袋来说。

  打电话这人不知是何方神圣?电话打不通,居然晓得打到门房处,真有点神通。

  我下楼接,那边早等得不耐烦。

  “越红是吗?”原来是孙国玺的秘书艾葵,她把电话传给了孙国玺。

  “今天中午有空吗?我请你吃饭。”孙国玺的声育充满了磁性,上天厚待他,把最好的一切都给了他,连声音都是好的。

  “我没空。”我不假思索。

  “就我们两个,你妈还不知道我回来。”

  他晓得我跟母亲已经半个月没说过话了。真是个聪明人。

  “你刚到?”

  “嗯!中午我在松石小筑等你。”

  我回到办公室开始翻箱倒柜,再大的胆子我也不敢穿这么邋遢去见他。

  他不会恼怒,母亲会。我是母亲最沉重的包袱,任何人只消一眼便能从我身上见到她的过去。如果可能,我知道她希望把我捏死。

  我藏在浴室橱柜的秘密武器是一套圣罗兰衫裙,这是我的夏季大礼服,所有重要场合,一概通用。

  但当我把我的秘密武器从柜里拉出来时,才发现领圈发黑,前襟有污渍,裙子后摆皱得一榻糊涂。这怪不得别人,我自己懒,穿过了不送去洗,鼠大哥没来光顾已经不错了。

  我打电话叫附近的干洗店派小弟过来拿,他们永远能在一小时内把衣服干洗好烫得毕挺,再送回来。

  我讨厌任何应酬、宴会,因为那代表我必须花一大笔干洗钱。

  钟敲过了十二响,我立刻动身,一刻也不停留。黄百成有麻烦那是他自己找的,与我毫不相干。

  他曾指着鼻子骂我自私。

  他知道就好。

  他的上一任助手连早餐都会帮他准备。我不一样,我不是助手,只是技术工。

  他可以在技术上挑剔我,嫌我的模型翻得不好、角度做得不对,其它免谈。

  我在冰箱上留了纸条,那是他对这个办公室唯一还关心的地方。

  到了松石小筑,骑得我满头大汗,看门人认得我。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

  我也想不到,但我没车钱,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

  “老爷来了,在书房等你。”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

  我上了楼,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除了家人、重要的客户,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

  他正在看书,悠闲得很,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

  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他这次去纽约,去谈一笔重要生意。

  他亲自出马,自然事关生死。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

  连他结婚都不例外。

  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我还是花童。

  他第二次结婚,我也去了,当花童嫌老,当伴娘嫌小,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她当时还小,只有五岁,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天真地告诉我,白纱裙不够好看,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

  “越红!”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喊我过去。

  “找我有事?”

  “有!”

  “什么事?”

  “我们先吃中饭。”他站起身,打开通往餐室的门。

  这间餐室很小,只有四坪大,我还不曾进来过。每回来松石小筑,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

  房间铺满了榻榻米,当中嵌了个桌子,桌下一个坑,刚好放两条腿。

  和式餐厅,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

  我沉默地吃着三杯小管、老鼠斑、葱丝象鱼。

  “我在纽约碰到了你父亲。”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

  “哦!”

  “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

  “做什么都与我无关。”

  “他开了一个夜总会,取名天堂,专跳牛肉场。”

  我笑了起来。越明—一我父亲,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

  “你笑什么?”

  “天堂?好名字。”我喃喃自语。

  “他很想见你。”

  “在天堂?不必了。我不会到那种地方。”

  “如果你愿意见他,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

  “台湾警察也随时等着他。”我不屑地说。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席卷了一大笔钱走,俗称这种人为“经济罪犯”。

  “父母再错也是父母。”

  “他们做他们的父母,与我有何相干!”我不耐烦地回答。

  “越红!”孙国玺皱了皱眉,“你这种态度——”

  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无论在何处,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学校、公司、社会……

  “我的态度不良。”我淡淡池说。

  “你可以好一点。”他包容地说。

  “谢了,我不靠态度生存。”

  “靠你的艺术!”

  “技术!”我纠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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