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霜浓尽力不低头向下望,强自压下远离地面的不安全感。
“好女孩,我保证不会让你跌下马背。”修王赞赏着,一手环到她身前捞起缰绳,一手稳稳揽住她的纤腰,将她纳进他坚实浑厚的胸膛里。
霜浓的心口突地一跳,一股说不出什么滋味的情愫,悄悄渗入空白了十六年的净地,染上痕迹。
修王沈声一喝,领在将士之前,率先向城门行进。三千兵马立时偃声无息,训练有素地跟随修王退出谌城。
静肃威武的军容行经大街时,震慑住所有谌城百姓,大家全停下动作,屏住呼吸,就连孩童都感染到不寻常的气息,噤声不敢哭闹。
霜浓此时才深深惊觉,她身后的男人,果然一如传闻中的可怕!
威严煞人的天生气势,令人惊异的领兵才能,这个男人似乎生来就是要成为睥睨乱世沙场的“战鬼”。
高高坐在队伍最前首的战马上,她感觉到两旁神色敬畏的百姓,张大着眼睛,直直瞪着她和修王。
不习惯成为注目焦点的霜浓,有些许的不自然。
她不知道百姓看见与修王同乘一匹马的她,会有什么想法?他们用的是什么眼光看她?
思绪混乱当中,整队兵马也缓缓撤到城外。就在马儿迈出城门,即将扬蹄奔驰之际,霜浓福至心灵地转过头,越过修王宽厚的肩头向后看去,正巧见到当了她十六年名义上的“父亲”谌寿,踉跄地登上城门垛目送她──她看见爹爹颤巍巍地伸出手向她挥舞,佝偻的身形仿佛衰老了十几岁。
霜浓看不清爹爹的脸,直到真正离别的一刻,似乎才瞧见爹爹隐藏了十多年血浓于水的在乎。
或许爹爹在她小时候对她曾经有过关爱,却在八岁娘亲去世那年,便彻底冷落了她。
然而,不管最初的理由是什么,一切都将随着她的离去而飘散。
霜浓叹息一声后转回头,掩住刺入眼底的微涩。
修王随着霜浓的视线回头,颇富深意地看了城垛一眼,随即浓眉微锁,面色不豫地揽紧掌下的柳腰,用自己的身躯密密挡住怀中人儿的身影,阻绝城上那道焦灼难舍的目光。
一声令下,修王带着霜浓及军队朝峻德城的方向驰骋去,留下一片滚滚烟尘……黄昏时,修王军在落雁坡扎营。
修王一下令,所有士兵立即下马安顿,各司其职,极有效率地扎营生火,分配巡班,不见一丝紊乱、含糊。
无事可做的霜浓,怕挡了人家的路,于是静静地退避到树下。
她的目光被一抹颀长、结实的身影给吸引住──穿梭在各个士兵之间巡视的修王,身上散发出天生的领袖魅力,所到之处,自然而然成为众人注目仰慕的焦点。士兵们一一抬头对他打招呼,眼中满是信赖、崇拜的神采。
霜浓有些明白了修王军令人畏惧的原因。一支常胜军队,在精不在量,除了军员素质高低,旺盛团结的军心士气更是致胜的关键所在。
她若有所思的眸光,紧紧随着那个出色的男人移动,没多久她的瞳眸竟因讶于眼前所见而微微张大──修王竟弯下腰拿起槌子,开始帮一群士兵搭帐打桩,打得一身热汗,干脆一把脱去上衣,在精壮的胸前随意擦抹一下后丢到一旁,继续打桩。
高高在上的修王,竟然会与一般士兵同做粗活?
她情不自禁地盯着黝黑结实的胸膛猛瞧,瞪着瞪着,觉得整个脸颊再度烧红起来……修王像是有所感应,突然抬起头来,凌锐的视线向四周扫了一圈,又迅速转回来,正确无误地锁住她的眸子──他似乎瞧见她的芙颊浮出绛红色,眼中的笑谑一闪而过。
霜浓反射地抬起小手遮住脸,发觉动作太明显,又飞快放下。
她的羞窘反应似乎逗乐了他,原本坚毅紧闭的唇角,缓缓勾起不常见的笑纹。
发觉他们两人之间极其暧昧的眼神交流,几个比较大胆的士兵就在修王身边开始“窃窃私语”起来……音量不大不小,刚好让霜浓听得清清楚楚。
“哦,姑娘脸红了。”
“她对咱们修王动凡心啦!”
士兵偷瞧了眼修王,发觉修王没有露出不悦之色,低语的内容便越来越具暗示意昧。
话声传来,霜浓越听脸色越坏,眉一皱,干脆旋过身向林子里走去,眼不见为净。
“够了,都去做自己的事。”修王淡淡地说,深邃的眼睛看着月牙色的倩影消失在林间──众人马上收敛噤声,迅速散开。
第二章
林子越走越密,谌霜浓有些后悔自己莽撞的举动。从小到大,她从未涉足野外,但是,她曾在书本上看过,山林多险,常有毒蛇猛兽出没,于是越想越心惊。
正犹豫该不该回头时,耳旁听见潺潺水声……霜浓心中一喜,毫不迟疑地向水声走去,发现一处由溪流冲积而成的小小浅湾,四周密草蔓生,形成天然屏障。
霜浓小心翼翼地向水湾走去,脱下鞋袜,撩起裙襬坐在一块大石上,将小脚浸入溪里的一瞬间,粉唇忍不住逸出一声轻叹。
夕阳的金色晖芒,暖暖地洒落在清凉澄澈的溪水水面。
仅仅是泡脚已经满足不了她,足下的舒适感,正在强烈地诱惑她整个人浸入水中,好洗净一身难受的酸累和沙尘。
她一脸渴望地盯着水面──“想洗吗?我可以帮你看顾。”低沈的嗓音从身后响起,吓得霜浓立即回头。
“是你?别突然站在人后吓人!”霜浓小手抚着胸口,柳眉忍不住微蹙。
“在这一片荒郊野外,是该提高警觉。虽然我的手下就驻扎在不远处,有些危险还是无法顾全。”峻德修一面开口警告,眼睛却感兴趣地紧盯着水面下那双纤白裸足。
面对他毫不遮掩的目光,谌霜浓不知所措地坐在大石上,手里紧紧捏住方才脱下的绣花小鞋,小脚遮也不是,不遮也不是,只能往水里浸得更深。
“鼎鼎大名的修王,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的脚看,不会太失了面子?”最后,谌霜浓恼羞成怒地出口讽道。
峻德修闻言大笑。“好有精神的女娃儿,真的不怕我吗?”
“怕!我当然怕!面对一个可恶的登徒子,哪个女孩子不怕的?”谌霜浓不悦地瞪着他,心里不大情愿地发现,峻德修笑起来实在好看。面对他的笑容,心口竟然不受控制地微微一荡。
“反正你随时都要成为我的人,不如干脆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就直接在这儿把你给了我吧!”峻德修心情大好,半真半假的调戏,甚至作势要向她走去。
“你不要过来!”谌霜浓惊叫一声,反射性地将手里的鞋子向他丢去。
峻德修反手接住,笑意更浓地看着躺在手里、半个手掌大的袖珍小鞋。
“你是要把这当成定情物吗?我收下了。”说着,便把绣花鞋往怀中揣去。
“鞋子还给我!”谌霜浓小脚在水中用力一跺,溅起的水花沾湿了裙襬。
她这才明白,这个人前不苟言笑、令人生畏的男人,人后简直像个不要脸的痞子。
“你自个儿过来拿。”峻德修双手环着胸,挺拔的身躯惬意地站在岸边,似乎和她杠上了。
“你……”谌霜浓被他气得有些说不出话来。
“怕了?”他激道。
“谁怕?”她胀红了脸,滑下大石,撩起裙襬,涉着湿软的溪沙,不稳地向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