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心的话,发票可以给你,这样满意吗?”
靠在椅背上,他右手夹着支香烟,在一阵烟雾后,微笑的他直盯着她,似乎光看着她就是件令人快乐的事;而今晚,他确实相当开心,所以对她的讥讽仍是爽快地不当回事。他知道她不是真的嘴坏只是不甘心罢了。
走出餐厅,拎着两袋外带日本料理的是沈维刚,可是步履蹒跚的却是高孟庭,因为她吃得好累、好想睡哪。她打个呵欠,缓步跟在沈维刚身后。
“你姓沈,我记得丽都百货的大老板也姓沈,你该不会……跟他有关系吧?”
她走着走着突地有此一问,让沈维刚霎时顿了顿,思忖是否该诚实回答。
“既然同姓沈,也许我和他在五百年前是一家吧,至于现在……纯粹是公事上的关系,同姓只是个巧合罢了;况且丽都的员工不下百人,要找个姓沈的还不容易。你看我像是大老板的亲戚吗?”他故做轻松地回问。
“你?不像。”她猛摇着头。
“你这么肯定?”她那毫不迟疑的答案,反让沈维刚备感好奇。
“理由很简单哪,你如果和‘那个沈家’有关系,想来家境必不俗,而那些个出身富家的少爷小姐哪个不是一身骄气。我看你虽然穿着很体面,谈吐亦有大将之风,可是却没有富家子弟的豪奢与浮华,以及那看高不看低的傲慢,反而还算彬彬有礼,所以我猜你应该和那个沈家无关。又正如你所说,同姓氏的大有人在,所以不过是随口问问你,怎样?不行吗?”说着她又有点找碴意味地反问。
沈维刚对她为“衔着金汤匙出生者”的评价不加以抗议,因为那确实是与他有相同背景的年轻人形象。恃富而骄早已是一般人的通病,无论大富小贵,人一旦有钱就是考验其品行修养的时刻。听她这席妙语,他是否该得意自己看起来不像个“有钱人”,否则岂不成了她眼中一身铜臭味的庸俗之人?他无语地浅笑着。
“喂,从明天开始你真的不必天天吃泡面吗?”她上了车又想起什么似的,不甘愿地再问一次。
他同情地看着瘫软在椅背上的高孟庭。“如果我吃泡面会让你快乐一点的话,那么答案就是‘是的’。”
“少假慈悲安慰我了,我知道其实你一点也不心疼,也用不着天天吃泡面。一顿饭还加外带花了一万多块,你竟眼睛眨也不眨,就算你再有钱也要看这钱花得值不值得啊?你明明可以阻止我的,却连句话也不说,真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就这点来看,你还真像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子弟。”
她双手环胸,狐疑地斜瞟他,简单来说她的意思就是——这个男人的头壳坏掉了。既然他家中没金山银山的,让他花这么多钱她也有点过意不去,可是他为何毫不在乎,或者是……心已经在泣血,而强作坚强呢?
沈维刚对她的疑问始终默不做声,直到车子出了停车场,他才回答了她的问题:“不管这顿饭花了多少钱,对我来说绝对是物超所值;更何况它的价值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
“好,值得,看我几乎要撑死了当然值得。”高孟庭睨了他一眼,撑饱得说不出话来。
看着闭目养神的高孟庭,沈维刚脸上仍是荡着那自然愉悦的微笑。
老实说,这顿饭他真的吃得很开心,所以当她为他可惜那万把块时,他的感觉仍只有——值得。快乐是用钱买不到的,但今天他只花了区区万把块就买到了他许久未曾有的轻松惬意,怎能说不值得呢?
从接任丽都百货的总经理职务后,不!应该是说从他投入家族企业起,他每日生活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之下;超时的工作、不正常的饮食都是家常便饭的事,再加上那些交际应酬的饭局,更让他对食物感到索然无味。要不是为了维持体力,他倒希望能不必浪费时间在吃饭上头;可是今日这顿晚餐却可说是他近年来最美味的一餐,也是头一次让他完全抛开了工作束缚,只做他自己的两个小时。他作梦都想不到,他竟会花两个小时的时间在吃饭上头;若在往常,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但现在他真做了这种浪费时间的“蠢事”,若问他是否感到懊悔,他仍一点也不觉得。
高孟庭这个不知道他何来历的女孩,既没有过度商业化后的虚伪态度,也没有矫情做作的高雅淑女行止;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真派,亦不放逐自己于浑浊世界搅烂泥;知道这社会的现实,却能反过来于现实中寻求平衡点、找寻快乐。
他和她在一起不但可以自在地做他自己,更不必摆出面对部属时一副大公无私的严酷面孔,也不是在交际应酬时那不得不表现的虚假应对;她的自在感染了他,带给他一种难得的自由感受,莫怪他感到股前所未有的轻松。
一个正直又不带特别眼光看他的朋友,不正是他这种听尽谄媚言语的世家子弟最需要的吗?尤其,她看到的是沈维刚,而不是沈维刚三个字后头所代表的金钱财势。唯一教他失望的是,她甚至连他沈维刚这个仪表堂堂的人都没注意到,这可教他大大不服气了。
但……这点却给了他努力的目标——他要引起她的注意。
第四章
“孟庭,听小如说你前天晚上‘突发善心’,请左邻右舍大啖日本料理,是不是真的?”林宇辰坐在“巧屋”的柜台旁,对前来接班的高孟庭笑问着。
当他一来到巧屋,乍听小如比手画脚地形容前晚丰盛的消夜时,他简直就无法理解。行事一向理性、富自制力的高孟庭,竟也会犯了“瞎拼狂”的毛病,而且还是用在饮食上头?莫怪他无法置信。
想他忝为她的“男朋友”,从大学开始交往至今已两、三年,对她的了解并不少,可像她前晚那般大手笔的事却是从未见她做过,他怎么都无法想像她会是做出这种“疯狂”事情的人,而且还是毫无理由地做?尤其她现在又和方琼文合伙开了这家叫“巧屋”的少女个性服饰店,为了节缩花费以度过初创期,怎可能豪奢地花钱请客。这其中定有缘由,基于身为她的朋友……不!是“男朋友”的立场,他应该关心一下。也许她遇到了什么挫折,一时失意做下这冲动的事。
“是啊,我是带了两大袋的日本料理请他们吃,不过,花的不是我的钱。”
高孟庭老实地招认。前晚之举可是迫不得已,照理她还得谢谢他们肯帮忙消化呢。
为了那顿“重量级”晚餐,她这两天都是清粥小菜打发三餐,因为她光看到那些鸡鸭鱼肉、青菜豆腐就觉反胃,连肚子也吓饱了。幸好经过这两天的休养,她的胃肠总算不再抗议;而懒洋洋的她也无多余力气去解释那消夜的由来,反正吃的人也不会在乎究竟是谁请的,就算知道是谁他们也不认识,她干脆也省下说明。这会要不是林宇辰问起,她还在想此事大概就此结束了呢。
“那……是谁这么慷慨?还是……你的朋友当中有人开日本料理店正在举办试吃?”
他想不透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若不是高孟庭请客,那就更有问题了。
“没有,不过是新认识了一个对金钱数字没什么概念的人。”说着她简要地把和沈维刚认识的经过,以及前天那顿晚餐的缘由大略说了一遍。她好像真认识了一个“凯子”了,不过她向来满有良心的,这种趁机敲竹杠的事她是不屑做的,但若是为了“报仇”倒也可以破例;只可惜第一次违背良心做亏心事,整到的竟然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