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你又不是故意打我。”他微笑摇头。“事实上,我早就想来看房子,只不过……”
“怎么了?”晋欢紧张地追问。
他依然笑着。“你给我的电话号码少了一个数字,我只好去问黛榕,才查到了正确的号码。”
天!她竟这么迷糊?!一定是那时丢脸丢到急着落跑,才会连自家电话号码都背不全,真是逊毙了!
“对不起——”她拉长了一张苦脸。
“没什么关系,反正我还是找到了。”他的声音和笑容是那么亲切开朗,像一阵和煦的风,无形中把晋欢的尴尬吹去了大半。
晋欢感激地朝他笑笑,顿时觉得自在了许多。在他面前,她似乎不需要小心翼翼地担心这担心那,因为她有种感觉,好像不管她说错什么,韩讳都能原谅她。
她也把背靠在阳台上,好奇地多嘴:“你是不是从来都不会生气呀?”
“怎么可能不会生气?”他想了一下,“应该说,我不太喜欢生气吧。每个人对发脾气都有个容忍度,我想我的容忍度可能高一点。”
“早知道你这么不容易生气,我根本就不必紧张了。”晋欢开心地说。
“你紧张什么?”他不解地反问。
“嗯……”怎么说好呢?黛榕想把他介绍给她,第一次见面却让她给毁了,她该怎么解释那种女孩子家的尴尬心态?晋欢忽然就直率不起来了,她微垂眼帘:“总是觉得在你面前很糗,很不好意思。”
“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别人这么说。”他睁大了眼睛,“我以为我应该是个满好相处的人。”
晋欢灿然开朗,之前的所有窘境都在此一扫而空。“你是很好相处,至少我从现在开始知道了!”
他望着她,两人有默契地相视一笑,她的笑容中有着对他的欣赏,他的眼神中映着她的美好印象。笑容摆脱了一切顾忌,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也似乎正暗示着一段情谊的开始。
一阵轻风吹来,将晋欢的长发丝丝拂向他,带着幽幽的清淡发香,他却……打了个大喷嚏。
晋欢连忙抓回乱飞的头发。“对不起。”
“不是。”韩讳笑得有些尴尬,“我对……呃……”他指指晋欢的长发,“长头发过敏。”
“过敏?”晋欢有趣而好奇地笑了,“只要长头发都过敏吗?还是只有我的长发?”
他摇头。“只要长头发都过敏。”
“那你女朋友都不准留长发喽?”晋欢顽皮地说。
他笑着点头。“只要一有长发吹到我脸上,我就打喷嚏。”
“真特别!”晋欢稀奇地笑道。一个对长发过敏的男人。
一个念头忽然闪进晋欢的脑子。她望着韩讳,他招牌式的笑容和煦坦然。黛榕对他的形容一点也没夸张,他亲切、和善,的确是个让人感觉可以放得下心、可以信任、甚至可以依靠的好男人。
一个好男人,一个对长发过敏的好男人。可以写出一篇精彩的文字呢!
她兴匆匆地开口:“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
他的口气是一贯的平和:“如果我帮得上忙,当然没有问题。”
“你当然帮得上忙!”晋欢愉快地笑了。“我想请你当我们杂志下一期人物专访的主角。”
“为什么找我?”韩讳有些错愕,“我又不是什么名人。”
“就是不要名人,”晋欢嗤一声。“我们的主题是好男人,那些名人虽然有名,却不见得构得上这个标准。可你就不同啦,”晋欢认真地说:“你个性好,亲切、和善、不骄傲,而且也算是事业有成,对很多女性来说,你就是所谓的好男人。”
韩讳怔了怔,似乎因晋欢太直接的称赞而有些招架不住。“我没你讲的那么好吧?”
“当然有!”晋欢猛点头,因为解决了工作上的大难题而开心。“怎么样?你帮我吗?”
她就这么望着他,眼光十分单纯,美丽的脸庞闪着期盼;韩讳不是没见过美女,但他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很难对晋欢说不……
他还弄不清楚自己这种奇特反应的原因,就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对她点了点头。
“太好了!”晋欢兴高采烈地。“能不能到面包坊去采访你呢?我想描述你工作的样子。还有,可能需要拍几张照片。”
“照片?”韩讳拧了拧眉,他并不想出名。
“你放心,我会叫摄影师把你拍个侧面,又帅又有神秘感,不会让你的面包坊以后被女人挤破大门的。”对于工作,晋欢的灵敏度可是高得很。
以韩讳的个性,既然已经答应了晋欢,就不会太过在意细节,更何况他还有种奇怪的感觉——看着晋欢乍然绽放的灿烂笑靥,似乎不管要他做什么都很值得。
“我去好好订个计划,想想该怎么做这篇专访。”晋欢兴致勃勃地,立刻就想冲回家到她的电脑前去工作,韩讳笑着阻止了她:
“等等。你至少先告诉我这间屋子的价钱吧?”他指了指空屋,毕竟这才是他今天来的目的,“我对这屋子的印象还不错。”
“那个啊,要问我妈才知道。不过没关系,”晋欢豪气地说:“如果她开的价钱太贵,我再去帮你砍!”
说完,她已经领头先跑去开门了。
韩讳在她身后笑了起来,那笑容,带点拿她无可奈何的模样,却又带了点欣赏。
如此美丽、自然又率真……是个值得人疼的好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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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早上,晋欢一进公司,就迫不及待要把小编们全抓来开会,得意地想告诉大家她找到的专访对象,顺便讨论一下访谈内容;然而她才进公司,一眼便看见小会客室里坐了老板的司机——
这只代表一件事——她的老板程先生来了。
这对晋欢的杂志社来说绝对不是正常的状况。要知道,程先生其实是个大企业家,又有化工厂又有药厂,这家杂志社是总经理千金一时兴起,成立来玩玩的;然而只出刊了两期,千金就玩腻了,烂摊子丢回去给老爸,这种小事业程先生哪放在眼里?遂不太在意地任这家杂志社搁着,平时交给晋欢,也不太来管。
不过晋欢倒是挺争气的,掌管杂志社五年,没给他出过一次纰漏,业绩也算不错,于是程先生就更放心、更少出现了;偶尔看见他,不是来发薪水,就是像上回丢了部旧车来公司当福利。
但今天不是发薪日啊……晋欢猜测着,沏了杯茶走向老板的办公室,敲门进去。“程先生,早。”
“早。”程先生正拿着早报,边吃早餐。他五十多岁年纪,一周两次高尔夫球保养出来的好身材,加上名牌品味的衣饰,使他就像个中年企业家的典范;他除了那双生意人的锐眼之外,看上去还算挺亲切。
“吃早餐了?一起吃吧。”程先生指着桌上一堆麦当劳早餐问。也许因为不常见面,也许因为他满欣赏晋欢这人,他对待晋欢较不像一般的主管下属那么阶级分明。
“我吃过了。”晋欢笑道。“你吃吧,等会我把杂志目前的进度报告一遍。”
这是每回程先生来,晋欢的例行公事。账目向来直接由会计师那边送给程先生过目,但晋欢总得向程先生交代一下公司眼前的状况。
不料程先生这回却摇了摇头。“不急,”他放下报纸,把麦当劳往前一推。“你坐下,我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