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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三个月前他来美国时,对这分感情还是一点把握也没有,甚至充满了怀疑。而两个礼拜前在摄影展上发生的一件小事,却让他彻底改变了想法。

  这次的摄影展,如同他先前对的承诺,真的挑了几张以为主题的作品。这些夹在为数众多的照片当中,并不特别显眼,而那天他遇见了一位专写艺评的记者。

  记者浏览到的照片前就停住了。他细细地盯了照片好久,才转头对末帆笑道:“照片里是你的情人吧?”

  末帆甚是惊讶,完全不明白他如何得知。

  “因为你捕捉了她脸上最细微的变化,挑了一个最适合她的角度,这张摄影看得出你的用心、细心,甚至还有感情,”他笑道。“也许只有面对自己的情人,才会有这么深刻的诠释吧。”

  这些话深深说进末帆的心底。也许因为是自己的作品,他从没用这个角度去检视过它,此时听了记者的话,他不由自主地带着一种崭新的眼光去看那张照片。他的心里竟有了一种他难以解释的情绪……

  最后,那位记者甚至还买了这张作品。末帆忍不住问他:“你真的这么喜欢这张照片?你甚至不认识里面的人。”“我不需要认识她,”记者说。“这张照片提醒了我那种真心去爱人的感觉……这已经足够。”

  简单的两句话,末帆却感到极大的震撼。真心去爱人……他曾经真的爱,为什么那分爱在那么短短的时间之内就被他忘了?

  其实他并没有忘,只是被某些其它的事给遮掩住了。他一向跟着感觉走,他离开她,因为衡量他们在一起将引发的风波,他发现那感觉不对了。

  但现在,爱她的感觉陡地竟又完全回来,他想念她。

  他其实不该走的,是不是?他如果够成熟,就应该与她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努力协调两人之间的异同,而不是逃避地扔下她一个人,掉头就走。

  那一刹,他想通了。

  他感觉到他只想立刻飞回台北,亲口在她面前说一句:“对不起。让我们一起面对,解决所有的问题,我不会再离开你!”

  于是,他想尽办法解决了在美国的所有琐事,再无疑虑地飞回了台北。

  在机场,因为发现他的机票有点问题,所以末帆改搭其它班机,必须在香港转机,经济舱也没有坐位了,他只好坐了商务舱。

  机上,他身边的乘客是个男人,一上机就非常习惯地翻开公事包里的杂志打发时间。这点末帆并不奇怪,令他惊讶的是,那男人看的是一本艺术评论杂志,而正翻到的那页,竟介绍着他在纽约的摄影展。

  末帆自顾自地笑,不由得多在人家的杂志上停留了两秒。那为报导他自己都还没读过。

  他身旁的男子眼光十分敏锐,立刻发现了末帆的视线所在。他抬起眼睛,只看了末帆一眼,立刻微笑了。

  “真巧。”他对末帆扬扬手中的杂志。

  末帆笑得有些尴尬,他并不习惯被人认出来。

  “我在美国的时候听过你的名字。”那男子说。

  “真的?”末帆又惊讶了,他并不是那么有名。

  男子似乎看出他的疑点,微笑道:“我对现代艺术很有兴趣,所以听过的艺术家并不少。”

  末帆这下笑得明朗多了。他并不太喜欢别人捧他,而这男人只是诉说事实,并没有捧他的意思。

  “楚邺。”男子递上一张名片给他,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是的,他是今天刚好到香港洽公的楚邺,当天坐飞机来回。

  “乔末帆,你已经知道了。”末帆开朗地笑。“不过我没有名片可以给你。”

  “无妨。”楚邺手指敲敲那页杂志。“这已经足够当你的名片。”

  空中小姐推车过来送饮料,楚邺照例点了白酒,末帆竟也同时点了白酒。这是他这几个月在美国被艺廊老板教出的新习惯。

  两人相视对望一眼,都觉得有种默契,自此开始一路聊了起来,在下飞机的时候,他们已经聊得很投契了。

  领行李时两人又遇见,楚邺问:“有人来接你?”

  “没有,”末帆照实说。“我想直接去找我女朋友,所以没让家人来接。”

  “如果顺路,我载你吧。”楚邺说。“我往台北。”

  楚邺的口吻不骄不卑,正是对待朋友的语气,末帆颇为欣赏,当下干脆地说:“谢谢,那我就搭你的车。”

  楚邺开的是昂贵的名车,但他随意驾驭车子,当车只是他的代步工具,并不像某些人为了炫耀或面子买这样的车,当下末帆又对他多了几分好感。

  “你女朋友住哪?”楚邺问。

  “松山。”末帆很快回答,礼貌反问他:“你方不方便?或者送我到台北任何一个地方,我自己坐计程车也可以。”“我家在新店,但我也正打算去找我女朋友,她也住松山。”楚邺自嘲地自问:“为什么我们一下飞机都只先想到女朋友?”

  “我的状况……比较特别。”末帆并不觉得有什么不该说,基本上他觉得楚邺是个可以当朋友的对象。“我们有过一些问题。”

  “问题解决了吗?”楚邺问。

  “应该吧。”末帆笑了。“或者该说,我急着想见她,请她原谅我。”

  “原来我这趟载你去还肩负了重责大任,我该快点把你送到才是。”楚邺微笑,踩下油门,车在高速公路上疾驶。回到台北,不过只花了四十分钟。楚邺照末帆的指示开往家的路,他不由得说:“我女朋友家也在这附近。”“真的?啊,前面停就好。”家前是个单行道,他们正是逆向,车要开进去得绕路,末帆不好意思麻烦楚邺,达在路口下车,他自己走一段路进去。

  楚邺下车开了后行李箱让末帆取了行李,末帆没什么重物,一个大背包罢了。

  他背上背包,诚恳地对楚邺说:“谢谢你。再过两个月我的摄影展会移来台北,我会寄邀请函给你,请你务必赏光。”

  楚邺微微一笑。“你不寄邀请函来,我也一定会到。”

  楚邺一向是懂得赏识才华的人,而末帆看楚邺虽然是日日与钱为伍的商界人土,谈吐品味却颇为不凡,两人就算不是英雄识英雄,也有惺惺相惜之感,可以做朋友了。

  “谢谢。再见。”末帆看着楚邺上了车,他也往前走去。

  从路口到家,大约要走上十分钟。他因为急着想见她,于是加快了脚步。经过教会时末帆还特地绕远了点,怕被教会里的熟人看到,怪他过门不入。

  却就在这时,他看见在对面停好了车,从另一头走过来的楚邺。

  末帆单纯地还没想到任何可能性,只是讶道:“天,这么巧,你女朋友也住这附近?”

  他正站在家楼下,楚邺心细,立刻有种不太对劲的预感,他指指楼梯:“你女朋友住楼上?”

  末帆非常惊讶楚邺的目的地竟与他相同。那一刹,他呆住了。

  这栋楼其实只住了一个人,末帆当然知道,但此时此刻,末帆却十分不愿去相信,还执着地期盼对面三楼是否搬来了新房客。然而楚邺忽然凝重的神情,却让他明白他最好接受事实。

  两个对彼此都颇为欣赏的男人,霎然发现对方竟是自己的情敌。

  然而不管怎样,不管是谁都没有在这关头就先让步的需要,末帆还是先上了楼,楚邺随着他。

  在家里,原来期盼的人是楚邺,因为一下飞机楚邺就与她通过电话,然而她一开门,整个人都吓着了,像个木头人被定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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