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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方宸看看德稚,下意识再看看迎蔷。

  “我去好了。你去跟晶晶借双好走路的鞋子。”

  “我……也要去?”迎蔷讶异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方宸再看看她,眼神变得极认真。

  “麝香猫已经快绝种了,搞不好以后就只剩下书上的图片,再不然也是人工繁殖。你这一生有多少机会,能在野地里看到野生的麝香猫?”

  迎蔷一怔,被方宸的话堵得回不了口,她震慑于他语气中的认真,再不犹豫地去向晶晶借了双球鞋。

  方宸在餐厅翻着装备的大背包。

  “奇怪,对讲机呢?”

  “带我的行动电话好了。”

  迎蔷的大哥大就摆在电话旁边,她这几天都关机,怕母亲打来,现在随手开了机。

  “啊,找到了!在这里!”方宸把个黑色的大对讲机拿得高高的。

  “不必带你的行动电话,还要通话费,多浪费钱!”

  好心没好报!迎蔷悻悻然地又放下了电话。

  走出绿屋的门,方宸忽然又想起什么似的:

  “啊,对了,我得先声明,陷阱不一定抓到的是麝香猫,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动物误跑进去……。”

  既然这样,刚才还说得那么正气凛然?迎蔷真是拿这臭男人一点办法也没有!而方宸还满不在乎地吹着口哨,不要脸地走到迎蔷的名车前:

  “喂,开你的车好不好?我怕德稚的烂技术还没把我们的车修好,等会又抛锚在路边。”

  迎蔷深吸一口气,明白跟方宸生气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她打开车锁,把自己抛进车里。

  “三号陷阱离这里不远,离马路也不远。”

  这是方宸说的。可是迎蔷向来不知道方宸所谓的“不远”是多长的距离。上回他说“不远”,结果迎蔷足足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帮他把车拖回去,这回他说不远,迎蔷的BMW也跑了十来分钟,然后跟他下了车,在草丛小径中转转转──

  “到了没?”

  迎蔷平日的运动是零,生病前最常被拖去的运动是打高尔夫球,那种高贵的运动,场地整理得像张大地毯似的绿色草皮,哪像这里,杂草丛生,荒郊野外!

  “到了到了。哎呀!”方宸发出一声惊叹,不知是高兴还是失望,迎蔷急急凑过去看,方宸打开笼门,放出了一只──野狗。

  迎蔷的失望全写在脸上,她这么大老远地跑来,看一只──野狗?

  “这只狗不是第一次跑进来了,每次都是它。贪图笼子里有食物,我们又不拿它怎样,还放它走。”方宸又幽默地对动物说起话来:“自食其力好不好?不要每次都这么懒,还害我们半夜跑出来放你出笼子。”说着说着,看到迎蔷没好气的眼神,他的声音放小,有点尴尬,很多无辜──

  “好啦好啦,别摆一张难看的脸,我哪里晓得会是这只狗。补偿你嘛!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迎蔷瞪着一双美目。

  “还要去哪里?”

  “走啦走啦!很快就到了。”

  他不由分说地往回走,算准这漆黑丛林迎蔷要不跟着他也无处可去。迎蔷怨怨地抬起脚步,当上了贼船,重新回车上,往前开。这回车在一栋废弃了的砖屋旁往上开,停在一片小山坡上。

  离开树林的小山坡,景致简单得难以置信──深绿如苔的草地上,只有几块立着的大石,那样沉郁古朴,一片未染的天真,星光无阻隔地肆意洒向大地,果然一片好山好景。

  迎蔷怔住了,真体会了什么叫慑人心魄的好景致。

  她不由自主地在一块大石上坐下,环览四周,心情变得温柔。

  “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老教授的墓。”方宸笑笑。

  “你说什么?”

  “真的,你就坐在教授的墓碑上。”

  迎蔷吓得立刻从大石块上跳起来!本能地低下头去看石块。不像墓碑啊!别说形状不像,甚至没有半个字!

  “你少吓唬我!”迎蔷冒火了。

  “我干嘛吓你?教授吩咐我们不准在墓碑上刻字。”

  方宸定定站在那,那样子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迎蔷顿时心里寒了起来!放眼望去,整片草地上没有明显的墓区界线,也没有一点点凸出的坟冢,霎时,迎蔷连站都不晓得该站在哪才好,是不是……自己正踩在人家的头上?

  “别担心,”方宸笑着硬把迎蔷拖到一块石头上坐下。“教授生前是个好人,死后肯定也是个好鬼,不必怕他。”

  不管方宸怎么说,迎蔷的心里还是毛毛的,手臂上爬满了鸡皮疙瘩,可是让她更觉得突兀的是,看方宸从背包里拿出什么?一瓶白酒?

  他扭开软木塞,随手洒了大半瓶在地上。

  “教授生前最喜欢白酒。所以每次我到这附近,都会给他带瓶白酒来。”他哈哈自嘲着:“否则你说我们晚上怎么可能拿白酒来烤鸡?我们穷得要死,有米酒就不错了。”

  依旧是轻松的语调,但迎蔷却可以从中轻易找到一种难舍的尊敬与怀念,她的口吻变得轻幽:

  “你们一定都很想念他吧?”

  “咦?你都知道了嘛!”方宸像小孩那样的失望。“不好玩,他们都跟你说过了?不留一点故事给我讲。”

  迎蔷笑了起来,口气竟也像在哄小孩:

  “他们其实没说什么,而且我也不知道你的故事。说真的,你为什么在台北生活了一段日子之后,又决定回到这里来?”

  他笑笑,背倚着迎蔷坐的石头,半躺在草地上。

  “教授是个很孤僻的人,离婚之后,也等于没有了家人。最早的时候,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在工作,就住在我们刚才经过的那栋红砖房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看我特别顺眼,所以我是第一个到这山上鬼混的,德稚他们都是我的学弟学妹,被我拐骗上山来。”

  他的眼光似乎迷蒙了起来。

  “那是一段很快乐的日子。我们大家都年轻,也很有抱负,充满了希望……可是第一个半途而废、把他们抛弃在这里的,也是我。”

  “你为什么要走?”迎蔷经声问。

  “家人。”他摘下一片草叶,放在嘴边嚼。“把时间花在这,我家人认为这简直是浪费生命。所以当我毕业、当完兵,就被迫像任何一个社会新鲜人一样,把自己投入追逐金钱、职位的大熔炉。而说真的,我这个人也还满够贱的。居然还给我赚了不少钱,当然也忘了山上的这些人。然后,有一天我突然接到晶晶的电话,教授住院了。”

  他的声音愈来愈沉,也愈来愈低。

  “我赶到医院时,教授已经不能讲话了,他似乎也不想讲话,只是看着我,然后很放心地笑了笑。你不知道我看到他在受尽了疾病的痛苦之后,突然之间看见他冲着我笑的那种古怪感觉……他笑得甚至有点诡,根本不是因为要我不要担心他,而是他自己安心了。你懂吗?”

  方宸问迎蔷,但其实他也不需要听迎蔷的答案。不过迎蔷有那么点明白了,教授是在最后把自己的担子交到了方宸手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回台北后非辞职不可了。我在山上的工作做了一半,还没完成就落跑,还把德稚他们拐来之后,再不负责任的丢开。当然,对台北的工作来说,我也很不负责任,可是两边都做了一半……我总得至少完成其中一项。”

  “你家人呢?谅解你了?”迎蔷不由得从石上滑了下来,坐到他身边,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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