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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没见过有哪个女人像她那样容易就脸红的,令人意外的是,这个不擅与人应对的小女人,竟然还是念剖析人心的心理学系。

  然而她一点儿也没有精明逼人的气焰,更不像他所交往的那堆女人。她不会质问他,也说不出什么死相、你好坏之类的肉麻台词,更不具她们的狡狯心机,她只会轻轻的、温柔的诉说自己的心情。

  果然,她只软语呢哝的回道:“只要你没事就好了,我担心了整个晚上。”

  赵子透可以听见电话那端闹哄哄的声音,很多人在生气,斥责他这个不见踪影的新郎,而秦甄虽然捂住了话筒,他还是可以清晰听见她压低了嗓音,坚定而温和的出声安抚那些暴躁份子。

  他不由得勾起嘴边的笑意。

  秦甄就是这样的女人,温柔忠诚,不懂得抱怨,服从他的话,永远站在他的立场为他设想一切。

  “含羞草?”他的含羞草令他觉得安心。

  “嗯。”低沉的嗓音传递着他对她的亲昵,秦甄心中不禁满盈着幸福。

  含羞草是透替她取的昵称。

  他说他找不到适合她的花,看来看去,就只有容易娇羞的含羞草最适合她。

  而且,也不知他怎么这么神通广大,竟找来了各式各样含羞草图样的家具,将他们的新屋点缀成含羞草王国,还戏称她是标准的含羞草新娘。

  “你现在穿着婚纱?”

  “嗯。”突来的问题让她愣了一下。她一向摸不着透的心思。

  “缀着含羞草的图案,滚着白色蕾丝,领口快开到胸脯,我拉下拉链马上就可以脱掉的那件?”赵子透性感的压低了嗓音。

  “……嗯。”禁不住他露骨的暗示,秦甄的脸上一阵烧红,那股热气还蔓延到她的全身,叫她想起他那双大手抚触她肌肤的感觉。

  “为了那条拉链,我很快就赶到教堂了。”

  哪知柔弱的秦甄被人推到一旁,电话被按下扩音键,传来一堆女人恐怖的笑声,“新郎倌,拉链是这么容易到手的吗?你以为迟到就可以不用通关了啊?想得美哩!现在就考考你。”

  又亏又糗的调调儿,准是秦甄那一票爱闹的大学死党,一个专搞心理战的恐怖女子军团。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向是赵子透秉持的原则。

  “考什么?”他噙起笑意。

  其中一个尖细的女声清了清喉咙,笑道:“嗯哼,心理测验好了。”

  另一个女声笑着威胁他,“新郎倌,你要是答得不好,我们马上就带秦甄走人喽!”

  “我在此洗耳恭听了。”

  “OK!问题是如果人真的有来生,而你可以选择成为爱人身上的一部份,那么,你会想成为秦甄的哪一部份?And why?必须说出你选择的理由。”

  “身上?”

  “没错!例如眼睛、嘴巴,你可以选择任何部位。”

  “那么我选双手。”

  “手?!为什么?”一堆女人又开始哄闹起来,七嘴八舌的,“有人说要变成对方的眼睛,就可以分享她所看到的事物,还有人说要变成对方的心脏,因为这样就可以了解她在想什么。但是,变成手?手能做什么?”

  说着,一群人就把秦甄推到电话前,催促着另一边的赵子透,“快说理由啊!新娘等着听呢!”

  “理由是——”赵子透放柔了嗓音,“我一直很忙碌,没什么机会拥抱秦甄,如果成为她的双手,那么我就可以时时刻刻拥她入怀,感受她的存在。”

  电话旁的秦甄怔怔的听他说下去。

  “而当有人欺负她的时候,我可以替她将敌人击退;在她伤心难过的时候,我更可以为她擦眼泪,好好的安慰她,呵护她一辈子。”

  一群聒噪的女人忍不住发出羡慕的叹息,“讨厌!这么肉麻,把我男友都比下去了。”

  “就是说嘛!变成我的心脏有什么用?还是手来得实际些。”

  说着一堆人望见秦甄眼中感动的泪光,连忙将话筒交回她手上。

  “透?”秦甄努力不让泪水坠落。

  彼端一样是自信满满的语气,“你等我,再半个小时就到了。”

  秦甄望了眼窗外灰暗的天空,温柔的声音有些忧心,“你别开太快,天气好像变了,气象报告还说今天会下雨。”

  “我知道。”但油门仍在紧踩中。

  “你放心,我会一直在这儿等你的,透,”她轻柔的语调因羞涩差点难以听闻,“我爱你。”

  “我也是。”

  我也是?!

  秦甄怔怔听着电话挂断的嘟嘟声响,直到一个好友来拍拍她的肩膀——

  “怎么了?”

  “没事。”她连忙回过神答道。

  “真的没事?”

  “真的。只是太幸福了,所以感觉还不太真实。”

  秦甄笑着摇头,隐去眉间那股失落。所有的亲友都不看好这段婚姻,她不能再让他们担心了。

  透说来生要变成她的双手,继续呵护她、保护她。

  可是,我也是……

  为什么直到要踏上红毯,他们已要终生相守的这一刻,她还是听不见他说一声完整的我爱你呢?

  ☆ ☆ ☆

  没想到天气倏忽变幻莫测,出任务的黑白无常身穿黑白寿衣,不得已冒着风雨在半空中疾飞。

  雷雨交加的打在身上,白无常不禁痛皱起两道白色长眉,抱怨道:“雷神、雨神在搞什么鬼?难得我小白两千五百年来第一次出勤,就给我来这么一场狂风暴雨。”

  “别抱怨了,我们已经迟到了。说什么也得在那小老头来之前,赶到下一个山路口,在正午时分收了他的魂才行。”

  白无常打了个饱嗝,脚下也加快步伐,只是嘴里仍不满的嘀咕着,“做了这么多年的白无常,我还是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收他们的魂才行?”

  “这是上面的指令,你只要乖乖行事就行了,其余的少管。”

  “我知道,我这次可是抱着雪耻的决心,你没瞧见我滴酒不沾……嗝!”他忍不住又打了一声嗝。

  黑无常不禁回头瞪他一眼,“你刚刚到底喝了什么鬼东西,打嗝打个不停?”

  “跟你说了是汽水嘛!这个年代才有的新产品。你放心,我问过了,这玩意儿不是酒,不会醉的。”说着,白眉忽然皱起,“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害我猛打嗝?”

  黑无常不理会他的叨念,不放心的又交代一遍,“记住!这次是一个六十岁的小老头,开的是进口银色敞篷跑车,看仔细了再出手,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白无常不耐的翻动那双青绿光眼睛,又打个嗝,“小老头嘛!放心,这次我不会出错了啦!”

  “最好是这样。”黑无常警告的又瞪他一眼,“这次要是再出错,可不是关个几千年就能了事,我们会被冥王打进六道轮回,到凡间当畜生去。”

  “知道了!”白无常的脸绷得死紧,“我们是黑白无常,又不是倒霉鬼。”

  两个冥界使者不再说话,以电光石火的速度,终于赶到路口做好埋伏。

  这条山路的地势险峻,每个拐弯的路口都濒临山崖,要是一个纵身跳下去,都不知道找不找得到尸体,的确是个车祸肇事的好地点。

  雨愈下愈大,再加上起雾,眼前只剩灰的一片,完全看不见东西。

  “剩两分钟了。”

  “该来的他总会来。”

  两个黑白的身影正对着一条隧道,打算在小老头开车出隧道后,来个致命的一击。

  白无常的责任是以他的追魂索索命,而真正收魂的动作则交给黑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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