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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一听郢荷的名字,脸上的神情便起了一丝微妙的变化,只见,他眼神奇异地看着郢荷,“郢和?”

  他似乎把郢荷当成男的,才又说:“我很中意你这些狗,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能和这些狗能够留下来,你帮我训练其它的狗,而这些狗则帮我守庄院,月饷五分银,如何?这些代价应该是够了吧!”

  郢荷又是一惊,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张口结舌地问:“五……五分银?”这份量可比她在华山一年所拿到的铜子儿还要多吶!郢荷不由得心动了起来。

  “那……那我可以住在这里吗?”如果可以的话,那就更棒了。郢荷心中如此地暗想着。

  男人眼中露出了笑意,脸上却依然不为所动,“可以,只要你将庄内所有的狗,都训练得有如你这些狗这般地忠心、敏捷、警戒心高,那就随你爱住在庄里多久都行。”

  “真的?”这对郢荷来讲,简直就是老天爷突然降临,给她带来鸿运一般地幸运。当然,郢荷免不了好奇起眼前这男人的身份,究竟他在庄里的地位有多高,才有那个能力和权力决定让她留下来,还给予工作和月饷五分银。

  “真的?”这对郢荷来讲,简直就是老天爷突然降临,给她带来鸿运一般地幸运。当然,郢荷免不了好奇起眼前这男人的身份,究竟他在庄里的地位有多高,才有那个能力和权力决定让她留下来,还给予工作和月饷五分银。

  还真是好运呀……

  显然她已然忘了十年前,自己曾经见过一个也叫萧忆风的人!

  第二章

  云霞山庄。武林中数一数二的名门,从萧万那一代,云霞山庄就可以说是响彻了整个中原武林。萧万,一个由布商起家的武林人物,由于萧万不只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他还相当有经商手腕及头脑,同时,他还有能力打通黑白两道的人脉,以至于让云霞山庄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便窜起为富甲一方的大豪。可惜的是,萧万并不是一个长命的人,年方四十五便因病过逝了,留下一个十七岁的儿子,和一个十三岁的女儿萧秀玟。萧忆风,因必需继承萧万所留下的产业,而在汹涌险恶的商场中长大成人。

  好在,萧忆风自小便跟在萧万的身边,不只是对商场上的事,了若指掌,还跟了他的父亲和一名奇人学了一身的好武功,让他不只是能够在商场上立足,还足以应付迅息万变、各式各样的武林人物。

  只是再怎么好运、财富加在萧忆风的身上,都并不能让冰冷无情的萧忆风,展现一丁点的笑容,只因他的……

  这天夜里,萧忆风依然还是在自己的小天地,书房中,看各地分店所送回来的帐目。

  突然,他听到一群狗儿们,朝他的院落跑来地脚步声与叫吠声。

  “汪汪汪汪!汪汪汪……”

  只听,手在门外的人,猛然地喝道:“把你的狗带到别的地方去,别吵到房内的少爷!”

  “啊?少爷住这里呀?对……不起……我这就把狗儿们带开。”

  萧忆风一听,立刻自成堆的帐目中抬起头来。

  那声音,萧忆风一听就知道是郢“和”,也只有郢“和”的声音,才会么像个女人家的声音。

  萧忆风一点也没想到郢荷是个女的,只是凭着郢荷的外表,以及十年前……:在华山所记得的印象,理所当然地认为郢荷是个男的。

  这次,他本就有意想找个人,来为他训练山庄内的巡逻犬,凑巧的是他发现到外出时所撞到的人,居然就拥有一群出色的狗儿,才会临时起意,要郢荷留在庄内,训练那群没啥警戒心、不够矫捷的巡逻犬;更凑巧的是,她居然是自己十年前所见过的人,而且还是至今唯一敢说他没礼貌的人。

  只是,十年的时间,似乎让那个与众不同的人,变得畏缩了,甚至可以说,除了“他”那声音外,就跟其它人没什么两样了,既不敢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自尊的人,也不敢在他地面前对他大声说话。

  萧忆风不禁感叹起,十年的时间,真的是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切,不只是在外表上,就连气势、内在上,都被改得一丝不留。

  萧忆风推开房门,对着门外的郢荷与跟在他身边片刻不离的沙文雄道:“没关系,就让他带着狗儿们在这一带熟悉一下环境。”

  沙文雄一见萧忆风推门而出,连忙躬身一揖,“是!少爷。”

  与萧忆风第二次见面,郢荷的印象依然还是,这个人实在个深沉冷静得可以的人,从萧忆风的脸上,根本就看不出一点表情,当然更别说可以从他的神情上,看出他的想法。可对于收留她的人,就算多么令人感到可怕,郢荷还是要对萧忆风献上,深深地感激与尊敬。

  郢荷学沙文雄也向着萧忆风躬身一揖,“少爷。”

  只可惜,郢荷的行礼方式弄错了,沙文雄的那一揖,是以武林人物对崇高人物拜见的方式,而郢荷这么一个小小、专门训犬的普通护院,根本就不适以这种威风凛凛的方式,向萧忆风拜见。

  结果,她这么一揖,看在萧忆风和沙文雄眼里,则变成可笑举动,根本就没半点尊敬地意味,像极了小孩子在武将面前,玩起耍大刀的游戏。

  就在沙文雄想出声纠正郢荷的拜见方式时,萧忆风却意外地手一抬,道:“没关系,以后再叫林管事教他就好了。”

  沙文雄只好又道:“是,少爷。”

  可萧忆风和沙文雄这一来一往,根本就让郢荷有听没有懂,一点都不知道萧忆风话里的意思。

  郢荷有些憨憨地看着他们。

  只听,萧忆风问:“这几天,在这里还习惯吧?”

  萧忆风的这一问,可让沙文雄吃足了惊。沙文雄跟在萧忆风身边,少说也有七八年的时间了,可他就从不曾见过冷默地萧忆风对庄内的下人,问过像这样的话,尤其是,这话听进沙文雄耳里,还有那么一丁点关心的意味哩!这叫沙文雄又如何不感吃惊?

  郢荷有点兴奋地笑道:“习惯!”

  这里可比她待在华山时,好得太多了,不只是住的地方,比起以前所住的那间,只能避雨却不能避寒的破屋好上好几十倍。就连吃的,纵使粗茶淡饭,也一样比她在华山时,每天只能吃着那些隐隐发臭,像是给猪吃的剩菜剩饭强上好几十倍。当然眼前这一切的改变,让郢荷感到自己像是突然从令人无法入目的地狱,跃至幸福的天堂一般,让她日里夜里,都想大笑数声,大哭数声,以示无限的感动。

  看到郢荷那抹笑容,萧忆风心中猛然地涌起一股异样地感受。那是一种,像是在同情,又像是在怜惜一般地感觉,这样陌生的感觉,着实让萧忆风有点摸不着头绪。同情与怜惜这两种分开感觉,其实对萧忆风来说,并不会太陌生,可是当这两种不同的感觉交杂、揉搓在一块儿时,却有如心中正有条洁白的蛇,在翻滚似的,有点酸、有点麻,奇异到使萧忆风感到不知所措。

  原本平静的心湖,因此起了涟漪的萧忆风,故作平常地点了几下头,“习惯就好,你去忙吧!”说完,头也不回地便径自回自己的书房,试图避开那些向他涌来地异样感觉。

  沙文雄眨了眨眼,看着关上的房门,不自觉地喃喃道:“少爷今天还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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