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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带回翁婷婷后,她把她暂时安排在申至桐的住处。

  安蓓蓓打算找个好时机向风允帆提收养翁婷婷一事,不过,因他一直忙着,所以祇好暂时瞒着他,而此刻,应该是她开口的好机会。

  「允帆,有件事……我想征求你的同意。」

  风允帆挑高眉,心知肚明地道:「妳知道吗?我发现妳每次做了什么亏心事,就会喊我的名字。」

  安蓓蓓一听,微愠地手插腰。

  「亏心事?我什么时候做过亏心事?」

  「好比上次,妳偷偷捡了三只小狗、两只小猫回家,悄悄养在后院的角落里那件事,被我发现后,妳就喊着我的名字要我同意留下她们。这次,妳又捡到什么啦?」

  婚前是「知女莫若母」,婚后是「知妻莫若夫」了。

  人与人的相处,的确是需要时间作为媒介的。

  瞧风允帆和安蓓蓓由认识到结婚以来,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对她就已由陌生到了如指掌了;她想什么、要什么、心里打什么主意,他也全然清楚。

  安蓓蓓心虚地吐吐舌头,小声地回答:「这一次,我没有捡到猫或狗,不过,我打算收养一个小女孩,让她当咱们的女儿,我肚子里孩子的小姊姊。」

  风允帆一脸愕然,误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他求证地再问了一次:「妳说什么?」

  安蓓蓓嗔怒地瞪了他一眼,一字一字慢慢地又讲了一次:「我说--我要收养一个小女儿。」

  「哪来小女孩让妳收养呢?原来,妳一整天都去办这事?」风允帆恍然大悟。

  「没有啦!我今天是在至桐家照头我要收养的那女孩子,她原是我的学生,不过……」安蓓蓓把翁婷婷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诉风允帆,当然,她省略了那段翁婷婷父亲向她求婚遭拒一事。

  有些事并不是坦白了就一定好,往往善意的隐瞒,可以省略掉许多不必要的误会。

  安蓓蓓觉得她被求婚一事让风允帆知道的话,不但会引发他根本不必要的怒意,还会在他的心中留下个疙瘩,于是,她才作此决定。

  风允帆听完后,也颇同情那个叫翁婷婷的小女孩,但他一向觉得自己没什么女孩缘,除了安蓓蓓以外,几乎每个女孩见了他都会被吓昏,他有些担心那小女孩的反应,毕竟他不希望自己吓着了她。

  「她会接受我吗?」风允帆不安地问。

  「是你会不会接受她才对吧?我相信她一定能体会你是个温柔的好父亲,而前提则是你愿不愿意接纳她。」安蓓蓓的目光紧紧地锁住他。

  风允帆耸耸肩。

  「我不知道我有什么理由拒绝接受一个女儿,我看这件事,就全权交由妳负责吧!不过,要注意别把自己累坏了。」他说话的语气,总改不掉其中惯用的命令口吻。

  「老公,你真的答应呀?」她高兴地抱住他的脖子叫道,完全不介意他的反应。

  风允帆点点头。

  「哦!我就知道你最好了!」安蓓蓓托起他双颊,自动地在他唇上印下一吻。

  如果让她高兴,就能有如此甜蜜的回报,那他愿意多做一些,风允帆在心中飘飘然地想。

  「对了!小蓓,最近妳抽个空,我送妳回家看看妳的家人,顺便叮咛他们最近小心点不要落单,也不要太晚回家。」他突然正色道。

  安蓓蓓表情一凝,问道:「怎么啦?」

  「还不又是青龙帮的事,我担心他们又找上妳家人,因为妳家里女孩子较多,防御力也较泜,尤其是菲菲,他们认得菲菲,我把她救回来,就怕他们又偷偷把她给绑了去,吩咐菲菲小心、谨慎些。」

  「老天!他们怎么还不放弃呀?不都说了那批货已交给警方了吗?」安蓓蓓悻悻然地说。

  「要是那么容易搞定,那他们就不配叫青龙帮了。」

  「那怎么办?」

  「暂时就祇有请大家各自保护好自己,若有状况发生,再作处理喽!」风允帆说得无奈。

  安蓓蓓点点头叹了口气,同样也是一副无奈状。

  谁说黑道人物都很神气的?

  在群雄争霸的场面里要闯个独立、阵容坚强的名堂,背后所必须支付的血泪和所必须应付的危机有多少,不是一般人所能够了解的。

  每个人在社会上所扮演的角色皆不同,成功的人物有他们光荣的成绩,也有他们一路走来的辛酸;而平凡人所拥有的,虽然是一成不变的生活,却另有一分--平静的幸福。

  虽然前者是安蓓蓓目前所必须面对的生活,但她不会退缩,也绝不后悔!

  因为,这是她的选择。

  择己所爱,爱己所择--这是什么人说过的话?如此中肯、如此实在。

  呵--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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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天桥表演的人,每天例行的功课便是保持好自己曼妙、玲珑有致的身材。

  因此,控制饮食和运动,便成了她们的保养工作。

  消夜对她们来说是绝对禁止的,可是安菲菲却从不把这当一回事。

  她喜欢跑到夜市去吃消夜,因为,她爱极了那股热闹、温暖的气氛。

  一个个的小摊贩宛如万家灯火,摊上卖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哦!她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夜市的感觉。

  方才下了班,她便邀了几个同事一同去吃消夜,但她们一个个却都露出敬谢不敏的表情。唉!没办法,她祇好自己一个人去吃喽!

  她在夜市找到了她最常光头的那家卖肉圆和臭豆腐的摊贩,她的食量并不是很大,但她就是喜欢吃东西,每次都吃一些些,就是不狼吞虎咽的。

  当美味的食物入喉,不晓得为什么,她就会有一股好幸福的感觉。

  吃东西是一种享受,而且不要急,才能品尝出食物的真味。

  也许是母亲给她生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健康胃,从小到大,不论她三餐正不正常、吃多吃少,她从没胃痛过,也从不须为她的体重担心,一直以来,她都是这副人人称羡的美妙身材。

  虽然这说来有点不好意思,但事实胜于雄辩,姊妹们常为此向母亲抗议,说她不公平,就祇给了安菲菲这种教人嫉妒的身材比例。其实真格地说,她们七姊妹的身材全都很好,祇不过她稍为丰满了些罢了,没什么好争的,是不?

  满足地暖饱了肚子后,安菲菲回到家巷口,已是凌晨时分了。

  昏暗的街灯、寂静冷清的街道,总给她一股孤单、冷漠的感觉,不过,谁叫她要选择这分职业呢?既然已在这条路上努力了这么久,也不可能再说放弃了,她想。

  当她走到家门口正要打开门时,突然有个人从身后紧紧地捂住了她的嘴巴。

  她的意识顿时涌出「危险」的讯息,但在她还来不及反应之前,脖子上一阵刺痛让她失去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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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菲菲缓缓地睁开眼。

  四周的景物映人她的眼帘,她感到一阵熟悉,记忆中似乎来过这个地方。

  蓦地,她眨了眨眼睛,挣扎地从来上坐起身,然后望了望周围。

  哦!该死!

  她在心中不淑女地诅咒了一句。

  她晓得这是哪里了。

  老天!她究竟在走什么霉运呀?她竟又莫名其妙地被那个该死的人再次掳了来!

  他到底想怎么样?

  安菲菲泄忿地捶着床,一下又一下。

  「妳醒啦?」柴旭走进房,微笑问道。

  安菲菲狠狠地瞪他一眼,不悦地指控:「你为什么把我打昏捉来?我跟你有仇吗?我早就跟你说过了,你跟我二姊夫之间的恩怨,那是你们男人间的问题,不关我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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