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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喔!朝歌什么都跟他说,他知道她念的小学小不小地就不奇怪了。

  “不能怪我犯懒病,要怪就该怪经济不景气,还有朝歌,总是懒懒、懒懒的叫,我要不懒,岂不对不起他叫的这么卖力?”

  “怪朝歌,勉强有理。”谁叫放朝歌真把她惯懒了?“怪经济不景气?朝欢,你该不是懒到一句话还要掐头去尾丢中间吧?”

  她的懒病跟经济能牵连上?蓝海洋半侧过身子等着,他知道,这个聪明的懒女人,即将又给他一个不可思议。

  果然!

  “嘿!我是懒,不是表达能力障碍。”为了证明她的话不假,她话说分明,“这经济不景气,连累了气候不好,今天不就又是历史高温?这么热的天气,谁不犯懒病?”这么热的天,连笑都懒啊!

  “你的经济连累气候引发懒病论,顺序上有着技术性的瑕疵,应该是气候连累经济引发懒病论吧?”振振有辞的……懒理,就她说来理直气壮。

  他问的这么绅士,她自然也跟着回答的很淑女,“既然鸡跟蛋一样美味,要坚持出鸡生了蛋,还是蛋生了鸡的结论,根本是多此一举的?”

  一阵风,将她又直又长的发,带过他肩头、颈侧,似轻抚。

  “聪明的懒懒小姐。”

  “彼此!彼此!”

  沉默,随着傍晚的热气,缓缓的四处飘浮,不同于日正当中的炽烈,风正吹着太阳下山去,虽然还是热,却少了粘腻的汗臭。

  “朝歌……”他说。

  “朝歌……”她问。

  巧合地,两人同时间开口,也在同时间停住话。

  “你……”

  “你……”

  又一次的巧合后,两人心底多了分心思。

  蓝海洋沉默后,决定让她先问,会让,不是因为绅士风度,而是了解,不让她先问,怕她又要犯懒病,不问了。

  放朝欢偏着头,看着显然这次打算让她把话先问出来的蓝海洋好一会儿后,不想问了。问了……也是白问吧!

  问朝歌为什么没来?

  答案永远都是朝歌忙。

  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答案,问了,跟没问一样的。既然一样,就……懒得问了。

  “朝欢?”蓝海洋坚持的提醒着她继续原先的话题。

  “不就是朝歌忙吗?”话才说完,她就后悔了。

  听听,这平平静静的语气,没了高高低低的起伏,又得听教了!

  “朝欢,什么事都可以懒,唯独爱情这件事不能懒,记得吗?你说你爱朝歌,深深的爱着朝歌。”她平静的语气又少了嫉妒,蓝海洋的眉头开始聚拢。

  聪明的脑袋瓜子一转,放朝欢满脸正经的企图修正刚犯下的错误。

  “请你相信我,没有朝歌,我会死!”忍下指天发誓的冲动,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近在咫尺的他,要真发了誓,不知要被他叨叨念念多久?看他双眉间小山的高度……嗯嗯……三小时?

  天这么热、背这么痛、听他念上三小时?!她的懒会被他活活念到死!

  “朝欢!”蓝海洋的语气添上警告。

  嗯嗯,给警告?这下不只三小时,加倍、加倍,应该是六小时,那现在是下午六点三十分,加上六小时,不就过了半夜?

  “放、朝、欢。”

  叫全名了?

  把被风吹乱的长发,用手规规矩矩的拨收到耳后,表示出她的正经乖巧,接着挺起背脊,表示出她的慎重其事,未了是诚挚恳切的水灵目光往他淹去。

  “为什么朝歌总有忙不完的事?为什么?”眼见那小山开始矮化,她把语调中的抑扬顿挫拨弄的更明显,“朝歌……朝歌是不是有别的女人?”眉间小山总算是顺着她的泣音一现就平了,她松了口气的把背又放软。

  这会儿放朝欢是浑身软趴趴的粘在大王椰子树干上,脑子里想的是,他好像说过,要爱情就不能讲骨气?

  干脆顺便粘他一下,好证明她浑身发懒……不!不!不!是发软!软到没一根骨来支持她坐的直好讲骨气。

  满意眼前满脸哀怨的泣诉,蓝海洋放松了筋骨,让她能靠的更舒服些。

  “朝歌的演唱会现在应该开始了,事实上,早上他还发了几次脾气,吵着非要飞回来参加你的毕业典礼,他是真的忙。”

  “我知道了。”特意地把声音压低收小,这样才好听得出她有“多失望”。

  要不是常发懒,她实在是吃明星饭的料,何况眼前就有一个王牌经纪人在,几个表情、声音变一变,连他都能唬住。

  背到身后的右手,放朝欢悄悄的比了个“V”,算是给自己拍拍手。

  “我保证,今天香港飞台北的最后一班飞机上,一定有朝歌。”揽在她肩上的手轻拍,算是安慰。

  放朝歌是他特意为她选的“练爱”对象,安全,没有任何练爱副作用。

  为了教会她把人爱住,他花的心力太多、太多,偏她懒得紧,一个不注意,就发了懒的爱不下去,他得盯的更紧些。

  “真的?”她把脸上惊喜的表情做的恰到好处。

  “真的。”他略微闪神的,贪看她欢喜的光采。

  风又调皮,选在这时候捉起她的长发,往他缠去,轻易的弄乱掉两人之间的怔忡。

  “我的头发缠住你的眼镜了。”要退开,却拉到他的镜架,知道他近视深,没了眼镜什么都瞧不清,她不动等他解。

  “眼。”他低喃。她的长发缠住的是他的眼,不是眼镜。

  蓝海洋拿下眼镜,愈解愈缠,光滑的金属镜架根本就缠不住什么,缠住的是有心不放的手。

  “什么眼?”又缠手?放朝欢握住他宽厚的掌,“别动!”三两下,她解开发,放了他的手,嘴里不自主的嘀咕着,“我的发质这么好,又滑又直,奇咧,每次到你手里,就成了毛线球?缠的那么紧作啥?啊!还打结?”

  瞧她那惊讶的瓜子脸,瞪着自己手指间纠缠的长发……

  “不准。”话说得轻,语调却很硬。

  “为什么?”会打结,不剪的话,那每天要花多少时间梳开?很累呢!

  “因为,朝歌迷恋女人的长发。”小心的,这次他很快的解开她手指间的混乱。

  朝歌迷恋女人的长发?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朝歌明明就爱短发爱的要死……算了,头发长短呢,不重要,重要的是——

  “管他的,反正他都得娶我,有什么关系?”怕头发又飞去缠来,又得梳弄半天,她拉下手腕的海蓝色束带,直接一把捉住风飞的发丝束住,一绑好,她又问了一次,“他是我家的童养夫,早晚得娶我,不是吗?”

  “朝欢。”这个问题每每在她准备懒病大发之际,就会问上,一问上就又没完没了。面色一整,收敛起心神,他慢慢戴上眼镜,挺直了背。

  对蓝海洋话里的警告听而不闻,放朝欢软了整身的骨头,所有的力气,全集合到那张不停开合的嘴上。

  “嗯嗯,凶什么凶?本来就是这样。”撇开脸,自动看不见他的脸色,她继续往下说,“当初爸爸妈妈收养朝歌时,不就是因为算命的说,我要是没有他的八字庇荫,两岁前肯定夭折……”

  “那算命的要真准,就不会被砂石车碾毙。”名神算惨死车轮下,当时新闻报导的篇幅之大,她再懒,也该瞄到两眼。

  再说,朝歌跟他同样都是孤儿,哪来所谓真正的八字?

  他在考虑要不要告诉她?如果她两岁前夭折,原因不会是什么神佛鬼怪,肯定是她懒得吸奶,把自己给活活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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