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她这老大说的话都没人听呢?
惹彤星的乐观,叫她忘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能出国,就已经用掉了一个如意,现在只剩下那可能有、也可能没有的最后一个如意了。
这也是为什么她现在会站在马路边叹气的原因了。
这会儿惹红日跟惹烈月又对上了!
两个人为了游学结束前的观光地点而争吵,吵到最后,就是她这个主角什么都没机会看到,因为就跟每一次一样,吵到最后,只要惹红日一起番,为了怕他年纪轻轻就气到中风,她跟惹烈月就会自动惦惦,而惦惦的下场就是跑到拉斯维加斯来了!
偏偏她是三胞胎里个子最小的,她不能进赌场、不能进酒吧,总之她什么都不能,因为她还差一点才满十八岁,所以什么都不能,这真的很奇怪,同样是一张脸,为什么惹红日跟惹烈月就能自由的进进出出?
一定是旅馆工作人员认识她的脸,故意为难她。到了拉斯维加斯,不去玩一下拉霸怎么对?所以惹彤星趁着惹红日跟惹烈月又吵架的时候,偷偷地一个人溜出了旅馆,决定到另一家赌场去玩拉霸。
可是……拉斯维加斯的马路怎么这么宽啊!她走到腿酸、嘴也问到都渴了,那些在赌场看门的巨人先生们,怎么还是拦下她?
好累啊……还是明天再出来试试看好了,因为——她肚子饿了。
才一回头,麻烦事就来了……
她……忘记旅馆的名字啦!
忙着躲惹红日跟惹烈月,她只记得出了旅馆走直线就对了,谁知道,走着走着,现在她也分不清楚旅馆的方向了。
唉!唉!唉!后天回不去台湾了,她只记得,她住2318号房,怎么办?
等所有的气都叹光了,她开始翻找口袋,她会忘东忘西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因此他们总会在她衣服、还是包包里面,塞些小面额的纸钞,通常还会附上他们下榻旅馆的名片……
耶!找到了!
一张小小的名片……又一张……又一张……又、又一张? 惹彤星对着手里七张同样的名片傻笑起来,真糟糕,这七张是从哪儿搜出来的?等会儿要怎么放回去啊?
要是没放回去,惹红日跟惹烈月一定会知道,她又把自己搞丢了,想到惹红日的吼叫、惹烈月的沉默……
快想!快想!这七张到底是从哪儿变出来的?
上了计程车,惹彤星还在想这个严重的问题,等回到下榻的旅馆不远处,她还是想不出来最后的两张到底是从哪儿翻出来的?
当司机跟她解释,她要去的旅馆,好像在接待什么大人物,现在无法将她送到正门口,所以请她下车往前走一些路……她根本就没听进耳,就这么给了钱,下了车,低着头,她在想,要不要干脆把这两张丢掉,假装就只有五张?
好像……好像不行耶!
五跟七,差太多了,红日跟烈月一定会发现的。
看着电梯快速的往上爬升,她的心却逐渐下沉,当电梯门 的一声开了后,她只有认命的往2318前进。
把磁卡往电子门锁上刷下去——
“咦?”红灯?
惹彤星不信的再刷一次磁卡,还是一样?门不开就是不开。
难道……美国神舍不得她被惹红日跟惹烈月骂,所以故意不开门?
惹彤星乐观的开始在心底赞美起美国神来,压根儿就没注意到,原本住的旅馆,铺在地上的是墨绿色地毯,门是浅一点的绿,镶上金框。
而现在她站的房门,明明就是酒红色,脚下踩的也是砖红色的地毯,惟一共同的颜色,是门上的金框,也就是说,她没听进司机的话,一下车后,就直接进了名片上的隔壁旅馆。
说也奇怪,她才在门前坐下来没多久,打算在走道上等惹红日或是惹烈月回来帮她开门,门却莫名其妙的开了,害她往后倒栽进了房里……
“咚!”来不及反应,她的后脑勺结结实实的敲在冰凉的大理石地面上,痛得她好半天眼前一片黑,差点儿哭了出来。
“好痛!惹红日,我是你姐姐耶。”会这么粗鲁的一定是惹红日,刚刚听她插磁卡,就不肯替她开一下门,等她坐下了,才把门打开,害她摔的头痛死了。
可是惹彤星抱怨了半天,也没听见惹红日吼半声。
奇怪……难道是惹烈月?
那也不对啊,惹烈月是不爱随便出声,可是烈月要是看见她摔在地上,一定会先把她扶起来,确定她有没有受伤后才会开始说教,不是惹红日也不是惹烈月,那门是谁开的?
惹彤星好像有点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住的2318号房间,好像是铺了整间的米白色地毯……那她怎么会摔在……大理石地板上?
慢慢的坐起身,她边揉着后脑勺,边撑着旁边的沙发椅背站起身,她想走出去看看,因为刚刚忘了看清楚门上是不是标着2318,她会不会是走错房间了?
才刚站稳身子,哪里都还没去成,她的眉心正中央,就被一管冰凉的金属给抵住,同一时间,她听见门被关上的声音。
这……这是什么情况?
惹彤星仔细推敲起眼前的情况,她被人用好像是枪的东西抵在头上?
可是,这实在说不通啊!
她又不姓王,生活单纯,家境小康,虽然长得还算不错,可也没有让人嫉妒到要拿枪把她宰了的地步,现在拿枪指着她头的是个男的……
难道是她又犯了迷糊病,一不小心把他抛弃了?所以他因爱生恨,一路从台湾追杀她而来?
但是……他长得这么帅,她怎么还会把他忘记呢?
所以……他找错人了?说不定他要杀的是惹红日,惹红日这么凶,比较可能和人结仇,唉!三胞胎的坏处就是脸长得一样,真是麻烦!
“你是谁?”
很低沉的声音,惹彤星知道他说的是英语,可是她却用中文回答,因为她的英语听、写都没问题,但若要连着说,那就有点儿不行了,“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那你还用枪比着我?”
哪有这种人啊?用枪指着她的头,只为了知道她是谁?
“喂,你想知道我是谁,可以用问的,手不用这么酸的举着。”她体贴的用手握住他还举着枪的手,然后往下拉。
“你手好冰耶!”她把枪从他手掌间脱出,很随意的往他口袋放回去,然后两手就这么包着他冰凉凉的大手搓起来……
有生命的体温,一点一滴的渗进他的手掌,他面无表情的任眼前不到他胸口的小女孩的体温继续渗透他的肢体。
有多久了?久到连他都忘了,生命是有温度的?
今天是他的最后一次任务,一次再简单不过的任务,在毒枭的情妇卡蜜拉投奔黑手党的老麦之前,结束这两人的生命。
今天原本是老麦跟卡蜜拉的约定结婚日,桌面上的空白结婚证书,证明他的狙杀目标什么都还来不及做,他就轻而易举的完成的,老麦已经冰冷的躺在床上,现在,他在等卡蜜拉自投罗网。
眼前的小女孩不是卡蜜拉。
他对狙击的目标,不曾有过错误的猎捕,可杀手的直觉一再警告着他——她看见他的脸,她就得死!
第一次,他的肢体拒绝听从大脑下达的指令,由着她一直把他的手放在温热的小小掌心里,捧着、呵着……
“你是谁?”这次,他还是用英文问,虽然会中文,但他还是选择使用英文,纯正的美式英文,是他身份的最佳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