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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页

 

  “噢,亲爱的,我忘了你身体还没完全复原,居然让你站在这里这么久。”玛莉安对于自己的粗心相当介意。“当然,来,我带你回你的房间。”

  她扶着艾琳——即使她已经不需要人搀扶——一步步朝楼梯走去。

  威廉在确定母女俩走远之后,脸色凝重地对维克说:“儿子,不论之前你对艾琳有什么看法,我都要你停止和她针锋相对。”

  “爸,我不相信她是真的失去记忆。你有没有想过,她或许只是假装失去记忆,好博取你们的同情?”

  或许现在的她所散发出来的气质,和她自杀之前截然不同,似乎在一夕之间变成熟许多,有着超龄的气度,但是维克不相信这是因为她失去记忆才有的转变。

  “爸,你难道忘了她对待你的态度、忘了她曾经当着所有人的面给你难堪吗?”

  “维克,我并不怪她。”威廉猜想,她会这么做,只是想让人注意到她的存在,毕竟她那时才只有七岁,是最需要人关怀、最需要被爱的年纪。也许在她心中,他是那个夺走唯一“可能”会爱她的母亲的男人——如果,他们那时就能发现她最初的用意,给她所需要的,也许一切的情形都会不同。“她还小。”

  “小?爸,如果你不健忘的话,我十来岁时可不像她那个样子!”维克试着不让父亲因为“罪恶感”而蒙蔽了双眼。

  “儿子,艾琳和你不同,她是个情感脆弱的孩子,她不像你一样敢于要求。”

  “我要求有什么不对?那是我应得的!”维克不以为他的要求是不合理。

  “可是艾琳并不认为拥有家人的关爱是她应得的,所以她不敢、也没有勇气要求它。”

  “那是她懦弱!”维克不认为身为女人就必须处处示弱,到处乞求别人的关爱——如果她要它,那么她就得开口。

  “不,”威廉摇头。“如果你试着从她的立场来看,或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如果,你还只是个七岁的小男孩,被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唯一的母亲又不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大部分的时间你都得独自面对……没有多少孩子能受得了的。”所以艾琳封闭了自己,不再让别人接近她。“如今,她忘了从前的一切,敞开了心胸面对我们,就表示我们有机会成为真正的一家人;我希望,你也能抛开以前对她的成见,将艾琳当成自己的妹妹。”

  维克听完威廉的话之后,好一会儿不发一语,仔细思考他所说的话。

  “爸,我会尝试,但你别指望我能做到。”

  第三章

  艾琳的父母呢,对她的照顾实在是无微不至,就连她出门的海边散步、游泳——她现在住的地方,是一个名叫圣塔克鲁兹的城市,据说这里是极负盛名的夏日度假胜地——他们都是会担心她有可能因体力不支而昏倒在路上,或者因为太热而中暑。当然,他们还是会让她出去,不过前提是:他们两个得陪同。

  刚开始,她心想父母关爱子女无可厚非,也许他们对于她这个失而复得的女儿——基本上,他们应该不是失而复得,而是得到一个全新的,当然啦!他们并不晓得这件事——觉得格外的珍惜,因此必须以这种方式来表达他们对她的爱。只是时日一久,她开始觉得非常不习惯。

  全世界都知道,中国人对子女所付出的心力,远远超过一般西方社会的父母。她这个从出生到二十六岁为止的人,受到的教养是绝对中国式的。但是,她发誓她的父母绝对不像她现在的父母这般对她关怀备至。刚开始是感觉不错,可是她都已经是个二十六岁的人了——虽然身体年龄只有十七岁,但她的心理成熟度绝对是个二十六岁的女人——总希望有点隐私、自由,享受一下成年人的特权——例如说,自己出门逛个街、晚上出去跳个舞……之类的事。可是面对他们热切的面庞,她却又不忍让他们失望,只好由着他们。

  星期一的时候,他们突然告诉她,他们在欧洲的一个好朋友生了重病,他们得立刻赶去探视他,不过他们保证很快就会回来。

  这时候她心想:她总算可以从他们的紧迫盯人中喘口气,悠闲地过几天无拘无束的日子。而且,她还打算到旧金山好好逛上一逛。除了去坐电车、看金门大桥、到渔人码头吃海鲜外,她还有件相当重要的事情要办——那就是到中国城去吃她好久没吃的中国菜,和买些中文书籍、报纸来解解乡愁。

  而且她还想在中国城里找找,看看能不能买到一些中文的视窗软体——要是能利用中文视窗软体上网的话,她也还可以和自个儿的乡亲在网路上畅谈。

  解决了这些事之后,她还得顺道买些衣物、鞋子之类的东西。她并不能算是对服饰有极度热爱的人,只是“前”艾琳的衣着品味,着实教她无法接受。不讲别的,她在“前”艾琳的衣柜里,居然找不到一件牛仔裤或才T恤,看到的尽是些长裙、套装——天啊!

  十七岁的女孩子穿套装!她实在无法想象那情景——她并不排斥这类衣服,但她决定在日常居家时,穿着短裤、牛仔裤是比较好的选择。

  于是等到他们前脚出门,她后脚便开始收抬了简单的行李——原本,她还以自个儿的新父母只是普通的富有,等到她发现“前”艾琳用的东西,全是她从前只敢看、不敢动手买的超级名牌货,而且她银行存款的数字竟是接近七位数字的美元。不说别的,她准备带到旧金山的包包,竟还是爱马仕的中型旅行包她趁着佣人们不在时——又是另外一项令她惊奇的事,他们居然还有佣人——偷偷的在客厅留了纸条,上头说明她要到旧金山玩个三天,星期五就会回来,要他们别通知她父母。

  就这么的,她一个人坐往旧金山的巴士,整整在旧金山待了三天,才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满载而归——而她没法子提的部分,她将将这经以货运的方式寄了回去。

  总而言之,艾琳对于这趟三天两夜的旧金山大城之旅,简直是满意透顶。

  可是旅行后的快乐,以及几近疯狂的血拼的快感并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当她拉着一个二十九寸的大旅行箱推开大门走进去时,居然见到了她最不想见到的人。

  “嗨,维克……你回来啦!”对啦,就是这家伙——她的老哥——她简直希望这辈子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你不是应该在纽约吗?”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她度着对他表示她的善意,没想到他不领情也就罢了,居然有意无意指称她是个骗子,说她不该装失忆来博到同情……之类的。

  好吧,她是骗了那对好心的夫妇又如何?但她又不是故意的,实在是情况逼得她不得不这么做啊。

  难不成叫她对那对爱女心切的夫妻说:“抱歉,你们的女儿真的已经死了,我只是个借你们女儿的身体还魂的台湾女幽魂”?她不可能这么说嘛,而且她要真说了,谁会相信?

  如果只有这样也就罢了。她刚到的第一个星期,他简直像个幽灵似的,随时出奇不意地在她身边出现——有时在她半夜肚子饿、想到厨房找东西吃时,他也能在她张大口要将三明治给放进嘴里时,突然打开厨房的灯,大声质问她的行为……类似这样的举动不胜枚举。要不是她的胆子够大,早被他吓得回去找米契尔报到了——而只要她不小心脱口说了几句中文,他便会一起追问她话中的含意。每当他这么做的时候,她真希望能用闽语里的最高骂人精粹——三字经、六宇连、九字串,将他骂个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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