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或许是工作及衣著的关系,每当她说出自己的年龄时,总会有一堆人不可思议的盯著她瞧。好吧,她看起来是年轻了点又如何,反正她从不觉得二十九岁的自己叫老。
「二十九岁!?」邓肯猜想她的年纪或许在二十岁出头,可他怎么也猜不到她居然只小他五岁。老天,和她一比,他看起来简直就像个叔字辈的人物。「你没骗我?」
「我骗你做什么?我还巴不得今年只有十九岁呢!」也许会有人真的以为她只有十九岁。到纽约的第一晚,晚餐点杯餐前酒,还被人要求出示证件;不过,她可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活了二十九个年头。「你知道的嘛,东方人看起来总是比较年轻的。」
上天在这方面算是公平的,虽然没给东方人深邃的眼窝、高而挺的鼻子和白皙的皮肤,不过老天的确多给了东方人几年的青春;在那些西方人提早有了张风乾橘皮般的脸蛋时,东方人还能维持著童颜鹤发的外观。
「我想你一定很注意保养。」她看起来的确只有十九岁的模样,不说别的,他有个十八岁的侄女,就外表而论,她看起来甚至要比陈小竹成熟三分:「要不然这十年来岁月的痕迹为何都没在你的身上留下烙印?」
「可能是因为我都躲在屋子裏,所以岁月找不到我。」她的工作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下出门也无所谓,不过,前提是得有人送饭给她吃,要不然她会活活饿死在屋子裏。「对了,你怎么没和你的女友一起来?」他们已经谈她自己够多了,应该来说说她有兴趣的部分。
「女友?」邓肯笑著摇头。「不,我现在没有固定的女友。」若说上床、约会和吃饭的女伴是不少,但很不幸的,他认识了这么多女人,就是没有—个人能让他固定下来。
「咦?」听到他这么回答,陈小竹心裏不知是该觉得高兴还是难过?高兴嘛,是表示她不必当什么抢别人男人的歹毒女人;难过的是,由他所言得知,他可能是个到处留情,搞不好还是到处伤害纯情少女心的采花高手。「今早和你一起在麦迪逊大道的女孩不是你的女友吗?」
那女人长得就像从时尚杂志裏走出来的超级名模一样,人长得高姚又漂亮。如果她的敌人都是这副模样的女人……那么,今儿个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也说不一定。
如果以鸟类来区分她和那般美丽的女人,那么她们便是人见人爱、捧在手掌心裏疼惜的金丝雀;至於她呢,只是一只随著季节迁徒的伯劳鸟。唯一对她感兴趣的,大概就是那些有爱心的赏鸟人士,再不然就是什么烧烤店裏专卖烤小鸟的店家而已。
尽管她的赢面小,但只要他没有直接的拒绝她,她总是有希望的。未经战斗便弃甲投降,是为她所下耻的。
「你说琳达吗?」他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解释另一个女人存在的习惯,不过在看到她一脸期盼能听到什么「有趣」消息的表情时,他决定还是不要让她以为琳达和他有什么密切的关系。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种如果她知道他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那她很可能就会将他完全排拒在心门外的感觉。老实说,他并不喜欢这种感觉。「我和她只约会过几次,算不上什么太热的朋友。」
「真的吗?」他的答案让她心花怒放,不过她还是克制住自己即将浮上嘴角的笑容。「我觉得她长得很漂亮,」她的确是个可以使人眼睛为之一亮的美女,不过陈小竹个人倒是比较欣赏五、六十年代的女星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古典美的感觉。「而且和你也挺相配的。」这句话是以退为进的做法,顺道可以此探探他的口风。
「是吗?」邓肯听到她这么说,第一次笑出声音来。「你觉得我们很相配?」也许他还不清楚他为何被她吸引的原因,倒是很清楚的知道,和她在一起他绝对不会觉得无聊。瞧,也不过和她聊上两、三分钟而已,她已经让他笑了两次,这可是之前没人做得到的纪录。
「当然啊!」为什么不配呢?她第一次见到邓肯和那个目前仍不知名的金发女时,她还以为自己见到了罗曼史小说封面的男、女主角呢!或许是职业病的关系,每回要是见著一个符合小说裏形象的男人或女人出现时,她总是会不自觉得花上许多时间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由声音、举手投足,仍至於身体的肌理,都会特别注意。
要不是她第一眼就被他给迷住了,搞不好她现在还窝在饭店裏记录著今天见到他时所观察到的心得,然後大力分析他的裸体情形。有回她在某个网站上,看到有位外国的罗曼史小说家畅谈写作的心得,裏头有一项让她印象深刻。那就是——罗曼史小说不写性是一种虚假的行为。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她,虽然她的小说内容还算不上太麻辣,但已经或多或少了在裏头加了点「肉味」。
「是吗,那么这是不是表示,我可以假装自己也是个令人惊艳的英俊男人?」他从不觉得自己的长相构得上「英俊」二字。是有女人说过他的男性魅力令人难以拒绝,但是……英俊?不,这个形容词还未曾出现在他身上。
「你本来就很英俊啊!」或许不是像布莱得·彼特那般有著灿烂笑容、阳光气质的英俊,不过他可是第一个能让她为之倾倒的男人。所谓各花入各眼,不管别人怎么想,他在她眼裏就是最帅的。「应该很多人这么说才是。」好吧,她不见得认识很多男人,但是基本的审美观她还是有的。
「你是认真的?」若不是她脸上严肃的表情,他会以为她是故意开他玩笑,不过就她的语气来判断,她是真的认为他是个英俊的男人。
「当然。其实你应该对自己更有信心的。」她慎重的点头。「我是不清楚在美国女人的想法中,什么样的男人才叫帅,但是我真的认为你是个十分有型的男人,这点可要比相貌英俊来得更重要。」
或许是因为民族性的关系,中国女人向来偏好有著桃花相的男人——大而有神的双眼、白皙的皮肤和有著微微上扬的菱角嘴。不过,不晓得她上辈子是外国人还是怎么搞的,每回她看到这类型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便让她浑身不舒服,巴不得自己离他远一点。
「真的,我很少说谎的。」她会视情况说谎,不过目前所说的可部是肺腑之言。「你要相信我,」她想做的是抓住他的手,强调她说这话时的坚定态度,但两人到目前为止也仅只於点头之交,要是她真的贸然牵他的手,搞不好会引起反效果咧!「而且,我注意到你的身材很好。」虽然他现在穿著西装,不过他结实的胸膛可不是那件薄西装能遮得住的。「我想你一定是花了下少时间在运动上面。」也许连腹部也练出了六块肌也说不一定。
「呃,我很高兴你注意到了。」在他所处的环境中的女人先注意到的不是他的长相、也不是他的身材,而是他手上镶钻的劳力士表,也有可能是他的宾士车,很少人会像她一样先看上他的长相,再注意到他的身材。老实说,这著实满足了属於他男性的虚荣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