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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但是——他现在质疑的可是继武术之后,让她感到最具信心的“才能”!这……这……这教她要如何保持冷静!

  “你好好的给我看着!”此时,她也忘了吕书杰再三交代的事——什么温柔、体贴,全教她给抛到脑后去!

  殷浩孺看着她抓起一瓶伏特加,打开瓶盖后,连杯子都省了,将瓶口对准自个儿的嘴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小薇,你在做什么!?”他看见她这种不要命的喝法,连忙上前将酒瓶给夺下。

  “喝酒啊!”她心有不甘的看着他手中的酒瓶,似乎在怪罪他不该扰到她的兴致。

  “你这哪是喝酒,你这是在玩命!”

  “笑话!我这人最怕死了,怎么可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瞧他说的是什么疯话!玩命?哈,要她玩别人的命还有可能,玩她自己的?下辈子吧!

  “不准喝!”他在她试图抢回酒瓶时,下了这道禁令。

  “你有什么权利不准!”他愈是不准,她便越想唱反调。

  没关系,他拿走的不过是其中的一瓶,她真知卓见的多拿了好几瓶在一旁预备着。于是,她也不去抢他手中的伏特加,自个儿又开了另一瓶洒,挑衅似的在他面前猛灌了一大口,看他能奈她何!

  “权利……”现在下了班.他不能拿顶头上司的权威来压她——而且他知道,她压根儿不当一回事。

  再说,就算是上司也不能连员工喝酒的自由都要限制。

  “我的关心,赋予我权利。”这时,除了这答案,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些什么。而这答案却是最接近事实的。

  “关心?”就在他思考的同时,她又喝掉了三分之一瓶的酒。“放心好了,我的极限到了,我自个儿会停。”她才不需要他多余的关心。

  如果他的关心能用在别的地方,或许她会很开心,但是他的关心看在她眼里简直就是种质疑!而这种质疑对她来说,无异是种侮辱!

  她已经二十四岁了,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根本不需要别人来告诉她该怎么做。要是她觉得神志不清或不胜酒力,她自个儿自然会停下来。而像他这种强力制止的行为,就是不信任她判断力的最佳解释。

  “你对极限的定义是什么?”他仔细的端详她,而他的经验告诉他,如果他这副模样叫“微醺”,那么她肯定可以晋级到“酒后失态”了。

  “嗯……”她放下酒瓶,想了会儿,最后带着得意的笑容说:“当然是醉得不省人事啦。”

  由于她都是在自个儿的房中测试“极限”的,因此当自觉已到达极限时,唯一能做的就是瘫在床上睡大觉。

  “你认为在公共场所达到你所谓的极限,是件好事?”

  “没关系,你会送我回去。”她十分笃定的说。

  “你为什么这么确定?”

  对啊,她为什么这么肯定他会送她回去?他的问题着实教她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回答。

  “因为……因为……”这问题不难啊,为什么她就是找不到合适的答案呢?“因为……因为你爱我,所以你当然要送我回去。”

  啊,对了!她之所以对他这么放心,就是仗着这三个字——没错,他爱她。这就是她为什么肯定的原因。

  “我爱你?”当殷浩孺听到她这么说时,双眉不禁紧皱。“你知道我爱你?”

  连他自己都不是十分确定的事,为何到她嘴里却变成如此的理所当然?或许……他真的爱她,而她也感受到了?

  “知道啊!”要是不知道,她才不会给他好脸色呢。

  想想看,每回他见着她就想尽办法引诱她……也许不是故意的,但每回总会成了那种场面。不说明缘由,只一味的要她顺从自己的“渴望”……

  呵!她可不是野兽,有这种兽性的本能。当然啦.她也不是全然的无动于衷。可是她毕竟是女孩子,当然期望这事能发生在两情相悦、同时有爱的基础的情况下啊!

  而他什么都不说,害她以为他只是纯粹想要她身体的色狼!

  “是吗?”他苦笑,有生以来第一次,他必须承认女人是要比男人厉害得多。

  要不,她怎能看穿他心里最深的渴望?要不,她怎会在他仍像只鸵鸟似的对事实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时,明白这一切?

  女人,是弱者吗?不,尼采说错了。女人不是弱者——至少,坐在他面前的这个就不是。

  “当然,要是我不知道的话,别想要我给你好脸色看。”

  这些大,为了等他说“我爱你”这几个字,她不知又憋了多久——装乖的确不是什么难事,但难就难在:当每个人都知道你是装的之后,还得继续装下去。

  “这么说来,我该感激你这几天来做的一切喽?”

  他走近她,有意无意的将手摆在她肩上。

  “当然!”她抬起下巴,一副理所当然的回答。

  “那你说,我该怎么回报你对我的好?”他伺机将她拉了起来,与他平视。

  “嗯……”她真的开始努力想着他该如何回报她。

  “嗯……我还没想到。”一站了起来,才发觉自己的平衡感堪虑,因此只好贴近他寻求支撑。“等我想到时我再告诉你。”

  “我倒想到个好法子。”他气定神闲的将她打横抱起,而这突来的“剧烈震动”,让她不得不将双手紧紧抱住他的颈项。

  “什么法子?”她好奇的看着他,不知道他打算如何“报答”她。

  “以身相许。”他面带邪恶的笑容。“你应该知道的,大恩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

  “以身相许?”她抬起头来,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为什么?”

  她没要他以身相许啊!而且,他要是以身相许,听起来好像是她得到了某种报酬,但实际上,吃亏的可是她耶。

  “给你我的钱,显得我们的关系过于廉价、流俗:送你礼物,却又找不到任何一样能传达我心意的物品……我左思右想,如果我把自己送给你,那么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你需要任何东西也是唾手可得。”

  照他的说法,所有的好处全让南宫天薇给占尽了,她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人财两得”。

  “可是……”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可又提不出反对的理由,再加上他说的也没错。

  给她钱的话,好像是什么买卖关系,着实奇怪;而送她东西,她也想不出要什么才好……这么说来,好像只有他的说法可行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南宫天薇不明白事情怎么会进行到这一步。

  明明刚刚两个人还好好的坐在酒吧里喝酒,怎么才一会儿的时间,好似空间大挪移似的,他们已经来到了殷浩孺位于天母的豪宅。

  从他们喝酒的地方到天母也有段路,可在她的感觉里却仿佛一眨眼的时间。好像她才刚闭上眼,再张开眼时就到了他的住处。

  “呃……”她猜想,肯定是她在酒吧里醉了,却没自觉,才会呆呆的任他将她带来这地方。“我觉得呢,以身相许太严重了。”她记得在酒吧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以及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真的,以身相许实在太过严重了。她其实也没做什么特别让人感动的事情,再说,送给殷浩孺的东西根本不是她做的,若他真要以身相许,那么相许的对象也该是她母亲而不是她。

  “你也听过的嘛,大恩不言谢。”她若不知道他将她带到他的住处是什么用意,那她这二十四年肯定是白活了。“所谓的‘不言谢’,也就是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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