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从大学时代就时常光顾的书店里,抱着刚买的新书走出来,几乎是整座城市最满足、最快乐的人。傍晚的风拂着她浓密的发丝,一想到今晚可以拥着新书、不顾一切的看个过瘾,亮娟几乎兴奋得想唱歌,只是碍于街上有人,只得用吹口哨代替。
亮娟吹的是“快乐颂”,从小到大,她和眷村里的孩子们最常合唱或合奏的一支曲子。她吹得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脚步也跟着轻快的曲调快步前进,一个人在人行道上,闲适又快意的走着,完全没有察觉身后有位高大的男性身影,从半路上加入她的行列,保持与她三、四步的距离,不快也不慢的跟着她。
那位男士相当年轻,体格高大结实,穿着淡青色休闲衬衫,米白长裤,一双咖啡色帆布鞋,肩上随意搭着一件素白的薄风衣,脸孔俊逸,浓眉下的双眼藏不住笑意,整个人有种春风得意的风流神气,家极了杂志上的泳装模特儿给人的印象,仿佛天生就是适合享乐的人。
走过一段路之后,这个俊逸男士双手插入口袋,开始吹口哨,同样的“快乐颂”,同样的抑扬顿挫,韵味十足,而且技巧高明的与亮娟的口哨声形成二部重奏。
亮娟猛然停住,这口哨声……她与儿时玩伴最常玩的花样,怎么会有人……她转过身,找寻着口哨的来源,站在她身后的男士对着她笑,那口牙、那上扬的嘴角……她认出来了,眼睛张得好大:“孟刚?!”
“有!”
下一刻,她已经被拦腰抱起,在原地转了一大圈,怀里的新书被甩到红砖路上,发出一阵劈啪声,就像替她传递惊喜又兴奋的心情。
“快放我下来,有人在看了!”亮娟虽然开心,却也忍不住抱怨:“小心别踩到我的书。”
“除非你亲我一下。”孟刚笑得既纯真又邪气,仿佛是个刻意使坏的小男生,“不然我就这么抱着你,一直抱到天亮。”
“想得美!”亮娟毫不犹豫,狠狠用手指关节敲他脑门一记,果然有效,孟刚立刻龇牙咧嘴,禁不起痛,手自然松开,忙不迭的揉着头。
“你这个臭妞妞,好狠的心哪!一照面就赏我这么大个爆栗子,很痛的,知不知道?”
“活该!谁教你活得不耐烦,你这个臭毛头。”
“不许你喊我毛头。”孟刚装出气冲冲的样子,但眼底溢满笑意。
“才不许你喊我妞妞,几百年都没人敢这么喊了。”
孟刚终于笑出声,笑容灿烂如初升的春阳。他弯下腰拾起掉落的书,随意瞄了下封面,大惊小怪的嚷:“啧啧!好有学问呀!原文书耶!”
“你管。”亮娟一把抢回来。“这是我的自由。”
“干嘛用功成这个样子?以前的教授不会颁给你好学奖状的。”孟刚斜着眼看她。“是不是交了个老学究当男朋友?”
“你猜呢?”亮娟迎视他。
孟刚没说话,突然凑近亮娟,整张脸就在她眼前,近得呼吸鼻息几乎贴在她脸颊上,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干嘛?好端端的,见鬼了?”亮娟被他注现得全身不自在,整个人直往后仰,极力避开他。
“没有男朋友。”孟刚做出结论,“没有谈过恋爱,完全没有长进。”
“去你的!”亮娟使劲推开他,脸已经热了,“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看吧!被我说中,恼羞成怒了。”
“谁告诉你的?目前我虽然没有男朋友,可我以前谈过恋爱,而且爱得刻骨铭心、死去活来……你管得着吗?”亮娟嘴硬的说。
孟刚的表情非常奇怪,既像深思,又有点怀疑,最多部分是懊恼,他突然又做出怪异的举动,这次是伸出右手,紧紧握住亮娟的左手。
“还要考试吗?”亮娟没有缩回手的意思,有点不耐烦,又有点挑战意味的瞪着他。“及格了没有?”
“我常常想起你,孙亮娟。”孟刚微向前倾身,直视着她的眼睛,神色认真的冒出这句话。
“是吗?”亮娟怀疑他又在玩把戏,“什么时候?”
“任何时候。”孟刚居然叹气,顿了一下后才说:“连我自己也不懂为什么,有时候在街上,偶然听见一首以前你唱过的歌、有时候看见路边一个背影跟你很像的女学生、有时候在夜里,或者是白天,尤其是下雨的清晨,只要我觉得生活不如意,或是一个人很寂寞……我总会想起你。你知道吧?大部分时间,我是寂寞的。”
亮娟用力抽回被握住的左手,对这一大篇告白嗤之以鼻:“少来这一套,把眼睛睁亮点,看清楚我是谁。喏!再让你看一下时间,都已经七点十一分了,你赶不赶得及赴下一个小妞的约会?”
“你就这么肯定我约了人?”孟刚挑起一边眉毛。
“不是你约了人,是人家约你,成了吧?”
孟刚盯着她,僵持大概一分钟,终于放弃挣扎:“你赢了啦!这样你称心如意了?从来没见过比你更杀风景的女生,你就假装很想念我、见到我非常高兴,抱一抱我、亲一亲我……你会少块肉呀?”
“真是抱歉,我学不会你那套媚功,别指望我心口不一。”
“你总有那么一点点、一丝丝想念我吧?”孟刚还不死心,“我记得以前我们交情很不错呀。”
“好吧!”亮娟露出笑容,“我真的很高兴能再见到你,看你还活着,没病没痛的,下次回家,总算能给孟妈妈一个交代。”
孟刚蹙着双眉。
“我妈又去烦你了?”
“因为我乖。”亮娟笑意更浓。“算了吧!不跟你闲扯淡,我得回去了,有机会再聊哦!你知道我的电话吗?要不要写给你?”
孟刚拉住她,显得有些着急。
“嘿,急什么?我身上有毒吗?这么多年不见,连顿饭都不陪我吃。”
“我吃过了。”
“那去喝茶吧!你不是很爱喝玫瑰花茶吗?”
“你约的小姐怎么办?”
孟刚只挥一下手,连解释说明都省了,他不管亮娟同意与否,自做主张替她抱著书,腾出右手揽住她的肩,就这么半强迫的让她跟他一道走。
“失约不要紧吗?你会害人家一直空等,就像个傻瓜一样,那种感觉很不好受的,你是不是该拨个电话通知她?放人家鸽子是不对的……”亮娟不放心的说个没完。
“你再不闭嘴,我就当街吻你。”孟刚简单的宣布。
亮娟扶了一下镜架,狠狠瞪他一眼。
“这样才是我的好女孩!”孟刚满意的笑了,“别再开口了,要不然你的男朋友就得不到你的初吻。”
亮娟恨得牙痒痒的,但又不便发作,她深知他疯狂的行径,当街亲吻对孟刚而言,根本是家常便饭,可是她丢不起这个脸,唉!他根本就吃定她胆小又保守。
“跟我坐情人座,没关系吧?”孟刚指着路边二楼的一家咖啡屋,招牌写着大大的情人雅座,浪漫灯光。
“嗯!”亮娟看了一眼招牌,没说话。
“嗯?那是同意了?”孟刚在笑。
“嗯!”亮娟用白眼瞪他。
“好啦!我知这你的意思。”孟刚笑得更开心了。“不吻你了,你这胆小鬼。”
“我真的得回去了!”亮娟看看手表。“七点半到九点,会有人打电话给我。”
孟刚的笑容凝住,眼里有种奇异的情绪,连嗓音都变得闷闷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