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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页

 

  “还有跳舞房,就是没有书房。”

  “我不喜欢呆坐着看书,我喜欢动。饭后一起看戏,有色的。”

  “黄色?”姗姗瞪起了美丽的眼睛。

  “哈!我名声太坏了,是不是?一定有人把我说个一文不值。”明新笑:“不是黄色,是彩色,一会儿我在放影室等你。”

  姗姗进明新的私人放影室,明新已经准备好一切,正在把两个白色垫子扔在红色的厚地毯上。

  姗姗把手中的热茶递给他,一面脱掉鞋子,坐在垫子上。

  明新关上门,又关掉了灯,放影机已经打出了字幕,原来是时光倒流七十年。

  “珍茜摩尔演这套戏真的很美,现在已老了,上次她来香港过澳门,我看见她嘴角有小皱纹。”

  “哗!看得那幺清楚!”

  “我去澳门主要看她,赌钱其次。”

  “你很喜欢赌钱吗?”

  “以前是的,没什幺嗜好。但发生了上一次的大事,我真的有点怕,明湘没有告诉你吗?”他以为姗姗多少知道他被“放逐”的真相。

  “没有,明湘很特别,不喜欢提家人,最喜欢说谢夫,一天到晚总是谢夫好。她真开心,终于和她所喜欢的人在一起!”姗姗有些隐瞒。

  明新回复了心底的自尊:“你不好吗?我看见你挺开心的,你的男朋友一定对你很好。”

  “我和他已经分手。”

  “一个分手了,还有许多个,你这样漂亮,一定有数不尽的男朋友。”

  “应该是吧!”她笑得很俏皮:“但是,他是我未婚夫,订了婚,应该专一些,不大方便再去和别的男朋友来往。”

  “你为什幺和他订婚?真是老士,而且还失去自由。”

  “那是我妈的意思,我妈一哭,我就什幺都会答应,再说,订婚也没什幺不好!”

  “你们怎幺分手的?”

  “性格不合,他爱静,我喜欢玩,爱动;而且,他家里有钱,那公子哥儿脾气,连我妈咪也受不了,婚约还是我妈咪提出解除的。”

  “这种人根本配不上你,另外找一个,其实不用找,亦会有许多人追求你!”

  “解除婚约,我就进幻羽喷泉工作,第一次出外工作,人不免紧张些,交男朋友的事,不急,我才二十岁。”

  “啊!原来你进来工作是为了避情。我正奇怪,像你这幺活泼的女孩子,不可能会喜欢沙家这份枯燥无味的工作。”

  “唏!你看,我喜欢珍茜摩尔打着伞子回眸一笑,好美!好美!”姗姗换一下坐姿。

  “坐得不舒服?倦吗?”

  “一点点!”

  他坐后一点靠住墙角,拍了拍右面的肩膊:“靠在我这儿看,舒服些!”

  姗姗没拒绝,把背倚过去,明新用右手臂环着她,两个人就依偎着看电影。

  明新是情场老手,并没有得寸进尺,他只是轻轻拥住姗姗,让她坐得舒服些。

  “时光倒流七十年”,放影完毕,明新问:“还要不要多看一套?史泰龙你喜欢吗?”

  “喜欢!”她伸个懒腰:“现在是什幺时候了?”

  明新戴的是夜光表:“差五分钟便午夜十二点了。”

  “哗!我们还没吃宵夜呢!佣人一定站得脚麻了!”姗姗跳了起来。

  “不看‘第一滴血’吗?还有洛奇ONE。”

  “明天吧,晚上好吗?我们去吃宵夜,别忘了明天还要上班。”

  明新开了灯,把姗姗那双橙黄色皮鞋拿过来,替她穿上,他伸手拖起她:“我们去吃宵夜!”

  只不过是几天的时光,明新和姗姗的感情已经很好,两个人的爱好、性格,似乎十分接近,所以在一起特别开心。

  明新天天一下班就回家来,晚上便和姗姗在屋子里找节目:玩游戏机、看电影、到花园谈心,很快又过一晚。

  明新这样做,是一石二鸟,收双重效果。第一,他实在喜欢和姗姗在一起(他本来身边就不能缺少女人,何况是位美人);第二,他回来沙家,答应父亲痛改前非,如今的表现,不正是乖乖仔吗?

  “终于等到明天星期六了。”明新很开心,他和姗姗在花园,正准备走回屋子吃点心,明新有吃宵夜的习惯。

  “是的,明天我可以回家看妈妈!”

  “你要回家?”明新拉住她的手,站下来不走。

  “我每次放假都回家。”

  “我以为你会陪我的,平时要上班,家里又宵禁,想看场电影都不可以。我一直在等星期六和星期日,”明新很焦急:“放假我们有多点时间出外玩,你能不能不回家?”

  “但我妈妈……”

  “你陪了她二十年,陪我一次都不行?”明新求着。

  姗姗溜溜眼睛:“出外还不是看戏、吃饭、逛街?我们在家差不多晚晚看电影,有什幺特别?”

  “分别好大,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令你玩得开心,你听我说。”明新用两手握着她的双手:“我下班回家先接你出外吃晚饭;然后我们去俱乐部打网球,或者壁球……你喜欢玩什幺我都可以陪你;然后我们在露天茶座,享受欧洲式下午茶,一起看日落,俱乐部的日本料理很不错,几个厨师都到过日本学师;晚上节目由你安排:看戏、上夜总会看表演、跳舞……”

  “听来还不错!”姗姗咬咬下唇:“我不回家妈会生气的,但是,我也很想去玩玩。唔……这样吧,星期六你早上要上班,但星期六干爹是不需要上班的,所以早上我便开始放假,我早上回家看妈妈。你下了班,约个地方你来接我!”

  “星期六我是十二点下班,我下班后马上到你家接你!”明新很开心。

  “不好!不好!我不想妈妈看到你,还是在外面的地方。”

  明新的笑容凝住:“为什幺不想你妈妈见到我?”

  “因为……”姗姗摇摇头:“我们才认识一个星期,难为情嘛!你公司附近有间俄国餐厅,我喜欢那儿的罗宋汤,十二时半我在那儿等你。”

  明新翻翻眼,还站着,姗姗牵牵他的手:“走呀,吃宵夜了,我明天不用上班你可要上班的。”

  “你不要找借口明天耍我!”

  “啐!我是这种人吗?你呀!心坏,思想也坏,你一定常耍女朋友。”

  “没有,我不耍女孩子的,我最尊重女孩子。”

  “那就走吧!”姗姗瞟了他一眼。

  第二天明新一到十二点便奔出公司,赶到餐厅去,姗姗还没有来。

  他呼口气,喝口咖啡。为什幺不让他到她家去接她?为什幺不能见她妈妈?她妈妈很势利?怕什幺?他毕竟是豪门公子。

  姗姗会不会不来?或者被其它的狂蜂浪蝶勾引着?

  唉!一出了沙家就没有安全感。

  忽然,所有餐厅内的客人都往大门望,明新凡有新奇事物必不错过。他一看:一个模特儿标准身材的女孩子,穿一袭桃红裙子,腰间绕上最新式的金属银腰带,头上一顶白色围了桃红飘带的帽子,桃红鞋子、鞋头和鞋跟都镶银的,右面同一色系的挂肩手袋,左手拿了个银色运动袋。

  “姗姗!”明新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迎接她。

  明新喜欢摆大少爷架子:从外面的人看来,明新有一个极富有的父亲,他本人又是管理银行的少东,也可说是银行家,不必问,是理所当然的名公子。加上他本身条件不错:样貌、身材、风度……有钱人家的公子能有这样的优点,自然是受女人欢迎,所以,一向都是女人追求他多些,他追求女孩子比较少。他极少侍候女孩子,颇为大男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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